淄博可以翻盖房子的宅基地(淄博市《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的规定》是什么)
- 作者: 彭天康
- 发布时间:2023-08-25
淄博市《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的规定》是什么
淄博市没有发布《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的规定》相关文档,具体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可以参考山东省发布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
根据《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的内容: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方案》全文内容可参阅政府网站信息:
另外也可以参阅淄博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和家村83年建房子有什么规定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需要依据1980年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1、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和家村83年想要建房子的话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和家村83年建的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标准一家三分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