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划拨地二手房过户费用明细(重庆市46平方米的二手房划拨地交多少房产税)
- 作者: 沈语忆
- 发布时间:2023-12-14
重庆购买经济适用划拨地二手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已满五年
重庆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是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重庆市46平方米的二手房划拨地交多少房产税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税费的计算方法
(一)买方
1、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我买了个二手房,房产证上是划拨,过户费用要多少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产生哪些费用?
现在划拨土地的房产如果想要过户的话,那么除了需要交普通的出让地的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之外,还需要另外多缴一笔土地出让金。
一、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税费征收标准:
1.契税:普通住宅的90平米以下则为总价的1%,90到144平米为总价的1.5%,在144平米以上的或是非普通住宅的为总价的3%。
2.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的为总价的1%,或者是算为总价减去成本的20%,若是因为受赠或是继承所得到房产的,则按总价的20%来征收。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是满5年且是为家庭的唯一生活用房,则是可以免交。
3.营业税及附加税:普通住宅的为总价的5.6%,面积在144平米以下且购买不足2年的,那么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如果满了2年的或是超过的则可免征。144平方米以上且购买不足2年的,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购满2年的,按销售的收入减去购房价款之后的差额来征收。附加税指的是城建税还有地方税。
4.印花税:都是为总价的0.05%。
二、交易费的征收标准
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需缴纳每建设面积各为3元。
2.交易登记费:为80元。
3.权证印花:5元。
4.国土工本还有制图:大概是为90.8元。
三、其它费用
因为土地的性质是为“划拨”的,则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收益金,费用按照土地的级别系数乘以建社的面积来计算,如果想要查询土地级别系数可在国土局查询。
划拨土地房产过户费用在哪里缴纳?
在划拨土地房产过户的时候,是需要买卖双方一起去到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的,在过户大厅是可以办理完的过户手续,也是可以在过户大厅里缴纳一些税费的。
1.到过户大厅地税处核税
买方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先去核税,而作为卖方则需要带上带身份证还有房权证等与房产相关的资料。缴纳税费的时候是按照合同上的金额决定的。
2.到税局部门缴税
去到房管局收件之后,需要按照要求的时间内到税局部门交纳税费。买卖双方需要各自带上证件前去交纳各自的税费。
3.房管局审察确认交完税
完税过户,双方在交纳完自己的税费之后,就可以带上的还有证件,然后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这样就算是完成过户了,然后就可以领取过户回执。
土地类型为划拨的二手房过户需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
是当年成本价格的百分之一*建筑面积。要看当地的土地价格,房子所在地区等。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即该房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
其计算公式为:该套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格*1%。当年是指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当年,成本价格市区及郊区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扩展资料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
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出让金纳入地方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各城市须在当年度的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部分纳入次年的财政预算,地方政府不得用于当期收入安排使用,剩余部分则由地方政府在相关领域内按规定支配。将土地出让收益纳入次年预算将进一步增加透明度,业内专家认为,这有助于防止地方政府“坐支”,使地方政府从以地生财的短期利益中转移出来,着眼于长期收益。
二、建立专用账户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土地出让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应该由财政专户管理。但是地方在将这笔资金交到财政专户前有个过渡户,是由国土部门直接支配,用于支付土地开发公司的土地整理及农民补偿款。进入专户前,财政对这笔资金的具体收支还是不知情。
规定了土地出让金财政专用账户后,所有的土地出让金都要进入这个账户,比如说,如果一块地以1000万元成交,这1000万元必须进入财政账户,由财政部门掌控,至于后期的利益分配,都由财政部门来执行,这样既保障了财政的完整性,又体现了国家土地财政的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