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曹县农村翻盖房子政策(山东菏泽曹县庄寨镇农村建房用批吗)
- 作者: 周棋皓
- 发布时间:2023-09-15
农村老房子翻盖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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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经济不断的发展,国家政策也都在向农村倾斜,大家的生活水平也在渐渐提高升,农村自建房的样式也在一直变化。但是依然还是有个别人居住在那种破旧的危房,于是便有了国家危房补助。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下农村老房子翻盖的政策,以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老房子翻盖的政策
目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村老房子翻盖的话是没有一定的硬性政策的。通常来说农村老房子若是危房改造的话,那么国家还会给一定的相应补贴,因为如今的房价太高,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把农村的老房子实行一个翻盖,因为国家政策不允许自己私自建造房子,可是能对旧房子实行翻新,所以很多人都热衷于翻新老房子。
二、农村老房子翻盖申请的流程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实行评议是不是符合救助标准,并给予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没有异议的,把相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检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按照其危房情况与改造方式,审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贴出文告公布。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农村老房子翻盖的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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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曹县庄寨镇农村建房用批吗
需要批的。
首先申请自建房,要满足这些条件,申请建房者须年满18周岁,建房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遵循“一户一宅”,满足条件后,即可申请建房。
而农村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要通过一定的手续申请,流程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向乡建办提出申请。3、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勘,同意建房,则可以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4、填写完毕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5、审批完成后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老房子翻建的最新政策
2022年农村旧房翻建未来政策如下: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收回无人居住房屋和重新分配,这些财产将由村集体收回并重新分配;
4、收回闲置宅基地;
5、对一户多房、违法宅基地的按情况收回,在国家最新的政策中,土地确权应当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如有多套房屋或非法宅地的情况,将收回并重新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老房子翻盖的政策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写申请,并携带土地证、房产证房屋照片去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2、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标注的四邻都清楚的话,同样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携带相关信息去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3、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上四邻标注不清的,就需要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证予以重新认证后,方能够提出申请改建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