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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用电收费标准(2021年农村用电收费标准)

  • 作者: 楚维炜
  • 发布时间:2023-08-16


农村电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的电费价格: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62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48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

2020年农村电价是多少

你好,2020年农村电价为0.5469元一度,

对于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价维持不变,为0.5469元/度,第二级每月电费210- 400度的用户按第一级电价每度多收取0.05元,是0.5969元。第三级月用电量超过400度的用户,比第一级每度多收0.3元(0.8469元)。

有电表的家庭按电网企业的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以下为0.5469元/度,2520度至4800度实行二级电价加价,超过4800度部分实行三级电价加价。

由电网企业确定的使用控制卡电表和居民用户在年度购电时,应执行上述标准。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从2019年7月1日,工商一般电价将继续减少,包括为客户提供每度2.31元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伏,2.22元每千瓦时为客户的额定电压1- 10 kv,为客户和每千瓦时2.14元的额定电压35 kv及以上。

农村电费收费标准2021

目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导试行居民用电消费分层电力定价,调整每月用电量的住宅用户分为三个级别,和电价应增加在不同的水平。

2020年以来,对于农村电费收价有所调整,分为三档。

第一档:是针对每个月家庭用电小于等于210度的用户,电价0.5469元/度;

第二档:是针对每个月电费210度-400度的用户,电价比第一等级的用户,每度多收0.05元,为0.5969元/度;

第三档:是针对每个月用电量超过了400度的用户来得,比第一级的用户,每度多收0.3元,为0.8469元/度。

2021年农村用电最新收费标准

因为国内每个地区电价不同,下面罗列了部分2021年农村地区电价:

山西农村阶梯电价标准

山西省地区,第一档为0-180度,每度电0.47元;第二档为181-360度,每度电0.53元;第三档为361度,每度电0.77元。

浙江农村阶梯电价标准

年用电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是0.5380元/千瓦时;当年用电量在2761-4800千瓦时部分是0.5880元/千瓦时;当年用电量在480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是0.8380元/千瓦时。

四川农村阶梯电价标准

在四川,农村家庭的第一步用电量是0-180度,二级是180度-280度,第三级是280度以上。当一个家庭的月用电量为180度或以下时,电价为低端电价。当月用电量超过180度时,电价成为计算费用的两档电价;当每月用电量超过280度时,将进行第三步电价计算。

2021年农村用电收费标准

电价包括大工业用电、工商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不同用电的电费不同。以湖北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为例: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不满1千伏:(元/千瓦时)年用电2160千瓦以内:0.5580;年用电2161至4800千瓦时:0.6080;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0.8580。电价包括大工业用电、工商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不同用电的电费不同。根据2021年电价调整消息,各地电价调整,其中工商业用电降价。此次2021电价调整,各地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保持稳定,但是完善销售环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峰、谷、平时段设置并增设尖峰时段,合理调整各时段电价价差,进一步明确峰谷分时电价适用范围。下面是2021年湖北和北京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峰谷档位调整。

2021年电费收费标准:

各地方的电费收费标准不同,下面以湖北和北京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为例:

2021湖北居民用电收费标准:

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不满1千伏:(元/千瓦时)年用电2160千瓦以内:0.5580;年用电2161至4800千瓦时:0.6080;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0.8580

居民合表用电:不满1千伏:0.5800;1-10千伏:0.5700;35千伏(20千伏):0.5700

。以湖北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为例: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电:不满1千伏:(元/千瓦时)年用电2160千瓦以内:0.5580;年用电2161至4800千瓦时:0.6080;年用电4800千瓦时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