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价格发改委,2020年国家精装修政策
- 作者: 彭姿玥
- 发布时间:2024-10-29
1、精装修价格发改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关于精装修价格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业调控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3〕743 号)
第十二条 加强精装修房屋价格调控。商品房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政策性住房,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对于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采取政府指导价的方式;对于高档商品房,采取市场调节价的方式。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制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备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6〕672 号)
第三十一条 合理确定精装修住房价格。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消费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精装修住房价格,明确精装修标准,加强精装修房屋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哄抬精装修住房价格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7〕838 号)
第十条 对精装修住房价格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6〕672 号)要求,合理确定精装修住房价格,明确精装修标准,加强精装修房屋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哄抬精装修住房价格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0〕261 号)
第二十一条 加强精装修住房价格管理。各地方要按照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6〕672 号)要求,合理确定精装修住房价格,明确精装修标准,加强精装修房屋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哄抬精装修住房价格行为。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1〕400 号)
第十条 对精装修住房价格进行监管。各地方要加强精装修住房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哄抬精装修住房价格行为。
《关于印发〈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发改财金〔2021〕1139 号)
第三十九条 对于精装修住房租赁,出租人应当明确精装修标准,并与承租人协商约定精装修房屋的交付标准和损坏后的维修、恢复责任。
注: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方而异。
2、2020年国家精装修政策
目前暂没有官方发布的“2020年国家精装修政策”。
3、国家关于精装房装修收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精装房管理的通知
建住房〔2015〕4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精装房管理,规范装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精装房装修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精装房装修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装修方案。备案内容包括:装修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装修施工工艺、流程及标准;装修质量保证措施;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服务内容;装修收费标准;业主装修付款流程等。
二、规范装修收费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备案的装修方案向业主收取装修费用。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任何形式向业主强制收取装修费用。业主可以自行选择装修企业,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装修。
三、保障装修质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精装房装修质量负责。装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精装房装修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或处以罚款。
五、其他。
1.本通知所称精装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统一装修标准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商品住房。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10日
4、国家对精装修价格规定
目前,国家尚未对精装修价格进行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