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装修劳务,物权法对没装修的空住户有没有规定
- 作者: 白玉新
- 发布时间:2024-07-29
1、物权法装修劳务
物权法中的装修劳务
《物权法》中没有关于“装修劳务”的具体规定,但与装修劳务相关的部分条款如下:
第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装修劳务属于不动产的维修、翻新或改造活动,因此也应遵循此规定。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优先受偿原则。对于装修劳务,承包人、分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如果装修劳务涉及公共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则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改建。如果装修劳务涉及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改建,需要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装修劳务合同
装修劳务合同是业主与装修公司或装修个体户签订的关于装修工程的协议。合同中应明确以下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装修项目、材料标准、工艺要求等。
工程造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
付款方式:包括付款进度、付款方式等。
工期:包括工程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
质量标准:包括装修材料的质量、工艺标准等。
保修期:包括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注意:
装修劳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装修工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因装修劳务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物权法对没装修的空住户有没有规定
物权法第74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物权法司法解释对该条的解释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是指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自动续期是指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原用地人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无需重新申请。
自动续期的期限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同等期限。
因此,物权法并没有针对未装修的空置住宅做出特别规定。
对于未装修的空置住宅,其所有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对其进行装修、出租或出售的权利。
3、物权法关于阳台官司的案例
4、物权法有关装修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有关装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七)
第二十六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部分空间享有的所有权,包括对该空间内墙面、地面、天花板以及附着于该空间内建筑物公用设施的管道、线路、设备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部分空间内进行装修,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公共部位或者其他业主所有部分的损害。
第二十八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部分空间内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损坏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者改变建筑物的外观。
第二十九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部分空间内进行装修,造成公共部位或者其他业主所有部分损害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装修行为的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公司发现业主装修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应当及时制止,限期改正。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业主装修后,应当将经过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物业管理公司,并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