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装修质保金最新规定2020年5% 3%
- 作者: 白瑶琪
- 发布时间:2024-06-30
1、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
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
一、质保金的性质
装修质保金是委托方(业主)支付给受托方(装修公司)的一笔款项,作为装修质量的保证。
二、质保金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12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
《民法典》第735条
三、质保金的比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装修工程的质保金不得超过工程合同价款的5%。
四、质保金的用途
质保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修复工程质量缺陷
支付违约金
补偿经济损失
五、质保金的期限
装修工程质保期一般为:
普通住宅:5年
防水工程:5年
水电暖气管道工程:2年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质保金的保管
质保金可以由委托方自行保管,也可以存入第三方账户(如银行)。
七、质保金的返还
当质保期届满且工程质量未发现问题时,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返还质保金。
八、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收取质保金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规定使用质保金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擅自使用质保金的,由人民法院责令改正,并处以质保金数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2、装修质保金最新规定2020年5% 3%
该说法不正确。装修质保金的最新规定是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为工程造价的2%。
3、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该规定并未对装修质保金的具体比例或金额作出规定,而是交由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4、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最新
装修质保金法律规定最新
《民法典》第770条规定:
承揽人在竣工后按照约定应当向定作人提供质量保证,并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二年。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范围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
1. 防水工程;
2. 电气工程;
3. 给排水工程;
4. 地面工程;
5. 墙面和顶棚工程;
6. 门窗工程;
7. 其他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有关的项目。
质保金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定作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质保金。
质保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合同价的5%。
质保金的使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质保金用于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
质保金的返还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保修期满,承揽人未承担保修责任或者承担保修责任后剩余质保金的,应当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给定作人。
其他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经过协商,可以变更约定质保金的数额、用途或者返还条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质保金、保修证书或者其他质量保证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