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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范本2019

  • 作者: 向宏忠
  • 发布时间:2024-02-12


分居证明范本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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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证明的概念

分居证明是指夫妻双方因某种原因而分居,由当事人或其所在单位、居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分居证明通常用于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一定时间,并以此为依据申请离婚、分割财产等。

二、分居证明的适用范围

分居证明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

一方当事人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而分居的;

一方当事人因家庭暴力、虐待等原因而分居的;

一方当事人因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原因而分居的;

三、分居证明的格式

分居证明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证明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

当事人分居的时间、原因;

当事人是否育有子女,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抚养情况;

当事人是否分割财产,分割财产的情况;

当事人是否另有婚外情,另有婚外情的情况;

证明人签名、盖章、日期等。(样本)

[分居证明范本]

证明人: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年龄:[30岁]

身份证号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号]

电话号码:[]

当事人:

姓名:[李四]

性别:[女]

年龄:[28岁]

身份证号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2号]

电话号码:[]

分居时间:

[2019年3月1日起]

分居原因:

因夫妻性格不合,经常争吵,且无法调和,故自2019年3月1日起分居。

育有子女:

无。

分割财产:

双方已于2019年4月1日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具体分割情况如下:

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号的房屋归男方所有;

存款:男方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归男方所有,女方银行账户中的存款归女方所有;

其他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另有婚外情:

双方均未另有婚外情。

证明人签名、盖章、日期:

[张三]

[2019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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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居证明的效力

分居证明经当事人或其所在单位、居委会等出具后,具有证明效力。但分居证明的效力仅限于证明当事人已经分居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已经离婚。当事人要想离婚,还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由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