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那部分能提取吗
- 作者: 向渲茗
- 发布时间:2024-02-10
公积金单位那部分能提取吗
一、公积金提取范围
1. 职工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公积金;
2. 职工本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 职工本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1. 职工离职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 职工退休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 职工,或职工配偶因病急需救治,或子女上学急需资金,但职工个人确无其他可供使用的资金的;
4. 职工因生活困难,申请提取自有住房修理资金的;
5. 职工在境外工作需要,申请提取自有住房修理资金的;
6.职工申请公积金提取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提取金额
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超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提取金额由职工本人决定;
2. 职工按照第一款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超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提取金额由职工本人决定。
四、公积金提取程序
1.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职工申请后,应当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申请进行审核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以免耽误时间;
2. 职工提供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否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不予准予提取;
3.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及时归还住房公积金,以免影响职工今后的公积金提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