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
- 作者: 沈梦函
- 发布时间:2024-02-09
宅基地面积计算方法
1. 定义
宅基地面积是指村民住宅用地、宅基附属用地和村内公共用地三部分面积的总称。
2. 计算方法
2.1 村民住宅用地
村民住宅用地面积是指村民在集体土地上依法建造、翻建、加建住宅的用地面积,包括房屋的建造占用的土地面积和住宅前后的空闲地(包括房屋前后院、菜园等)。村民住宅用地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房屋的建造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房屋的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2)住宅前后的空闲地,按照房屋周围的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2.2 宅基附属用地
宅基附属用地面积是指村民为生活生产的需要,在宅基地上依法建造的牲畜圈、厕所、猪圈、鸡舍等附属用地的面积,以及村内公共用地的面积。宅基附属用地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牲畜圈、厕所、猪圈、鸡舍等,按照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2)村内公共用地,按照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2.3 村内公共用地
村内公共用地面积是指村集体为满足村民生活生产需要,在村民住宅用地和宅基附属用地以外,依法划定的用于修建学校、幼儿园、诊所、养老院、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村内公共用地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1)学校、幼儿园、诊所、养老院、文化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按照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2)村内公共用地中的道路、绿地、广场等,按照实际用地面积计算。
3. 实例
某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房屋的面积为100平方米,房屋前后的空闲地为50平方米,牲畜圈、厕所、猪圈、鸡舍等附属用地的面积为20平方米,村内公共用地的面积为30平方米。 该村民的宅基地面积计算如下:
村民住宅用地面积 = 100平方米 + 50平方米 = 150平方米
宅基附属用地面积 = 20平方米
村内公共用地面积 = 30平方米
宅基地面积 = 村民住宅用地面积 + 宅基附属用地面积 + 村内公共用地面积 =150 平方米 + 20 平方米 + 30 平方米 = 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