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 作者: 向堇睿
- 发布时间:2024-02-09
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一、合同主体
1. 甲方(卖方):住址:身份证号:
2. 乙方(买方):住址:身份证号:
二、合同标的
1.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座落于被安置地址:房号为:房屋出售与乙方,该房屋的使用面积。
2. 建筑面积,以及房屋附属设施。
三、合同价款
1. 甲乙双方议定的房屋(包含交房时的各种税费)买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 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24 小时内到 指定银行开立一个用于收售房款和分配安置房拆迁补偿款的账户,乙方则在合同签订后的 24 小时内向该帐号转入房价款。
四、房屋交割
1.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房款后的 [日期] 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
2.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及产权证书。
五、房屋质量保证
1. 甲方保证所出售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
2. 乙方对房屋质量有任何疑问,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检测或维修。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七、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变更或解除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
2.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
十、补充条款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