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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 作者: 向堇睿
  • 发布时间:2024-02-09


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一、合同主体

1. 甲方(卖方):住址:身份证号:

2. 乙方(买方):住址:身份证号:

二、合同标的

1.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座落于被安置地址:房号为:房屋出售与乙方,该房屋的使用面积。

2. 建筑面积,以及房屋附属设施。

三、合同价款

1. 甲乙双方议定的房屋(包含交房时的各种税费)买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 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 24 小时内到 指定银行开立一个用于收售房款和分配安置房拆迁补偿款的账户,乙方则在合同签订后的 24 小时内向该帐号转入房价款。

四、房屋交割

1.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房款后的 [日期] 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

2.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及产权证书。

五、房屋质量保证

1. 甲方保证所出售房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乙方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

2. 乙方对房屋质量有任何疑问,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检测或维修。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

七、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变更或解除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

2.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

十、补充条款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