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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原则

  • 作者: 周迎
  • 发布时间:2024-02-0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严格依照《物权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二、业主自治原则

业主自治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体现了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或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这是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挥应有作用的根本保障。

四、公开透明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公开透明,业主委员会应每年向业主大会报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接受业主的查询。

五、安全保障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存入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并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代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管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防止丢失或被盗。

六、审计监督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接受审计监督。业主大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七、责任追究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挪用、贪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因管理不当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信息披露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做到信息披露,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公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业主有权查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信息。

九、风险控制原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并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