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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办公室(园林管理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 作者: 祈荟熙
  • 发布时间:2023-12-15


园林绿化管理处是什么单位下属于哪个机构

城市绿化工程由园林部门管理。

2.有些是城市的一级部门,如重庆市园林局,是正厅级;

3.有些是住建局下面的二级局或者处,区县一级的大多属于城管局管理,还有一种是和林业局合并成一个部门,如成都市园林局。

4.一般下属办公室,绿化管理,绿化监察,城市广场管理等,有的下辖绿化管理公司。

园林局与林业局的职能划分

市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均由园林局负责,而农村地区的园林绿化则由林业局负责。

1、园林局的职能划分:

(1)、负责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

(2)、负责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工作,依法对绿线进行管理。

(3)、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指导城市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5)、加强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开发区以及道路和铁路两侧林带、江边、河边、湖边、山坡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6)、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7)、加强城市规划区绿化行业管理;规范绿化建设、养护、生产资料和产品营销市场管理行为。

(8)、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检查、验收。

(9)、加强对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处罚。

2、林业局的职能划分: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

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

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工作,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

指导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6)、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7)、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9)、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林业队伍建设。

扩展资料:

园林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宣传处)。

(2)、公园和广场管理处(保卫处)。

(3)、规划科技处。

(4)、绿化养护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5)、行政审批处。

(6)、绿化建设处。

(7)、计划财务处。

(8)、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9)、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10)、纪检监察处。

(11)、工会。

(12)、森林公安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武汉市园林局

园林局的主要职能有

法律分析:承办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户外灯饰、户外广告、公园广场、城区管网布局的规划管理和督查工作;承担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的管理;审核城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园林绿化用地的比例指标和绿化方案;拟订公共绿化规划建设方案;审核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依法审核城市园林绿化地和风景点(含规划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参与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参与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路灯建设、城区道路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区非交通占道临时停车点、临街门市固定店牌、城区户外广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临时广告媒体设置、道路设施占用挖掘的规划、规范管理、审批;负责园林“三创”工作;;负责各镇街城镇管理的指导工作。

法律依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依法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制订园林绿化发展和林业基本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制订城市园林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区县园林绿化和林业工作;(二)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林权登记管理;负责市级以上林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三)组织制订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管理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负责制订公园、自然保护区(本通知中自然区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生态系统,下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拟订本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林木、绿地等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五)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拟订森林防火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扑救队伍建设;负责本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六)组织开展本市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本市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和林业重点工程的监督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七)依法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八)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订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旅游、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九)负责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和林业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十)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和林业方面的普法教育和有关宣传工作;(十一)承担首都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首都绿化美化、义务植树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园林管理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是住建局下面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

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5、事业单位范围的广泛性:事业单位的范围涉及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部位和领域。其主体具有多元性,其规模具有宏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