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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翻建房区县批复范文(区县户口是否可以在主城区购买房子)

  • 作者: 周韵翰
  • 发布时间:2023-12-13


区县有房子可以在主城申请公租房吗

法律分析:只要你在市主城区没有购买产权房(但你结婚后的伴侣和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行)。你承租的公租房可以使用,5年后也可以购买使用权,只是你的收入要增强隐形性,否则不符合公租房家庭最高收入的标杆限制,会被要求退租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区县户口是否可以在主城区购买房子

目前重庆的限购政策主要针对外地三无人员,即:

1.“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

2.“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3.“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

按以上确认条件,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即为“三无人员”。

“三无人员”在重庆购房会受到限贷政策的影响而无法贷款。

您目前的情况是,户口在区县,而政策限制中户籍是指在重庆范围内都可贷款,包括区县户口。所以您在主城购买房子是可以申请贷款的。首套房的首付最低3成,二套房的首付最低4成。

只能在自己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共有产权房吗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政府对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一种扶持方式,购房者可以购买房间一定比例的产权,与政府部门共同持有这套房子的产权,却能获得百分百的使用权。等自己攒够了钱之后,可以进剩下的产权全部购买过去。

这个比例是多少,也就是说对于政策支持的家庭,需要购买多少?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50%是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的“保底线”。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产权份额比例按照5个百分点一个档位,即50%、55%、60%、65%、70%、75%、80%、85%、90%、95%。一共10档。

而且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购买的共有产权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手也只能卖给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请的人群,努力做到“房子是用来住的”的最高定位,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来炒作。

“共有产权”这个概念,接着2017年北京的再次提出,一下蹿红,之所以说之再次提出,是因为这个概念早在2014年就已经提出,当时的住建部提出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2017年北京响亮地提出“共有产权住房”,不但提出了,北京还将现有的未售完的2.3万套自住房和未来20万套自住房全部转为“共有产权住房”。那么关键的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人才能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呢?看下面一张图就明白了。

各区县的房产交易中心都联网吗

房屋产权交易系统有全国联网。

6月中旬,自然资源部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35个地市、2853个县区共设立3001个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3.8万个窗口、8万多一线登记工作人员每天为30多万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高永介绍,将有序开展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的消息一经发出,外界就将其与房地产税,甚至“空置税”的开征挂钩,视其为征税的“技术前提”。7月16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这一表态更增加了外界对于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