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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大排查有2类房子拆除(4月农村房屋“大排查”,3层以上是重点!2类房屋“应拆尽拆”!)

  • 作者: 彭胤硕
  • 发布时间:2023-12-12


农村危房改造只对准贫困户吗

你好,国家自从开始实施危房改造以来,让许多人住上了新房子,成为老百姓人人都夸的好政策。这就让不少人感觉到这个政策带来的好处,想要把自己的破房子重新整修一遍。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满足申请危房改造政策呢?咱们来列举一下;

1、低保户。这样的人群属于村里生活比较拮据,靠国家低保政策养活的人家,在国家民政部门审核下颁发低保证的人家,这类人群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2、贫困残疾人家庭。这类家庭中有政府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生活比较贫困,如果没有国家的帮助,盖不起房子的农户。

3、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这类人家都是靠政府供给吃穿,是政府为保护老人所作出的政策规范。危房改造政策的原则上就是为这类农户所设立,只要他们所住的是危房,都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4、其他贫困家庭。只要生活比较困难,收入在全村中属于低下的水平,经济来源比较少的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

另外,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必须满足一下的条件才行;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切记,已建有安全住房的还有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或者无居住房屋的这些群体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它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基本原则是“自愿、补助、自筹”相结合。也就是说,凡属困难群众住人的危房,国家都给予补贴实施改造,最大限度保证困难弱势群体住有所居、所住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启动时间比较早,2008年就开始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开始后,住房安全作为一个重要指标,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保障范围。如果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不能脱贫。因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各地始终把危房改造作为一个重头戏,结合异地搬迁工程一起来抓,最集中的实施年份是从2015年至2019年这4年。通过几年的努力,凡属脱贫出列的地方,贫困户的住房都实现了100%安全保障,目前只有少数未脱贫地方的危改还在扫尾。

那么,是不是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只限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呢?当然不是。

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主要是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的覆盖面比较广、涉及人口比较多。这个范围的界定各地区也不相同,财力好的地方范围扩得较大,财力不好的地方实施范围就相对较窄。一般情况下,危改对象主要有两个大类:

一、四类重点人员:就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即财政分散供养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非四类人员:就是介于四类重点人员和富裕户之间的人员,通常称为“边缘户”。

危改对象要符合相应条件并经相关程序才能实施危房改造

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户口一定要在当地,意思是你在农村有房子,如果户口已经迁出,那就不能享受危改政策。户口不在或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旧房,要进行拆除处理。

具体申请实施危改的程序有六步:①农户提出申请,②村镇安排初核,③乡镇上报县及以上住建部门鉴定,④根据鉴定情况组织实施,⑤村建部门组织验收,⑥兑现补助资金。需要注意一点,并不是所有申请的农户都可以改造,鉴定结果是唯一依据。房屋鉴定级别分为ABCD四个等级,AB级属于安全住房,不需要危改;CD级属于危房,根据农户意愿,可维修加固,可拆除重建。

危改有哪些要求?具体补贴标准是什么?

主要的一个要求就是改造后的住房结构要安全,能遮风避雨。如果是拆除重建,建房面积不超人均15平方米,超过就不予补助。重建户建房借款不能超过元,国家不允许困难群众高负债建房,以免造成越穷越建、越建越穷的恶性循环。

对于危改补助政策,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补助标准不尽相同。我所在县“四类人员”维修加固户均元,拆除重建1人户元、2人户元、3人户元、4人及以上户元;“非四类人员”户均元。

以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对我们来百姓而言只有“睡得安心”才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了好的居所才能安心耕种,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生活水平。

“危房”改造到底针对哪些人呢?第一是属于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第二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而且还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第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的任意一种类型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

那么,我们农民申请“危房”改造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农民要准备好原住所被评定为危房的危房证明,以及住房证明{证明只有一处居所,没有其他住宅的住房证明},同时还应准备五保户、低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的一些相关证明。

随后向村里进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表格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的相关照片和材料。在进行入户检查后,符合条件的被列为改造农户,最后再完成房屋改建。

对于部分非常贫困的农村地区因技术能力不足、建房能力弱的难题组织技术力量予以帮扶。并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力量资助和村民互助,构建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贫困县是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

不过针对农村不同的贫困人群,补贴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因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化,也会形成补贴标准的差异化。

其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农民住房安全,不能仅仅用于农村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农民住房安全性以外的用途。

我是农人顾流芳,一个不聪明却很努力的“新农人”,欢迎关注@农人顾流芳,共同探讨农村创业话题,感谢您的阅读和评论!

危房改造不仅仅针对贫困户,还针对低保户和五保户。不过今年的贫困户好像已经被取消了,虽然说是取消了,但是我们那边是脱帽不脱贫,依旧有你的答案记录。你依旧可以享受着贫困户的待遇,不过好像也是最后一年了。农村的危房改造,确实只涉及这几项,前一段时间我专门的把我们河南省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给找了一下,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河南省的。

(这是我们河南省的红头文件,大家可以看出下面的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这些是我们重点照顾的对象。

实际上的话如果是一些老红军等,他们即使不在这些人员之内,有时上面也会给他们修建房子,因为这是对他们最大的褒奖。

河南省危房改造

虽说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取消,但是现在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是不能取消的,因为这个社会哪个时代都会有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因此他们两个永远不会取消。

对于农村改造的问题

对于特困人员、残疾人员家庭等,这些你给他建房子我无所谓,但是对于贫困人口那我真的想要说道说道。

①有钱有楼成贫困户:我们这边有钱有楼的却成了贫困户,真正贫困的家庭却并不是贫困户。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么有钱反而成了贫困户,人家那些远不如他的,那怎么回事呢?

而且还有一些贫困户,好吃懒做,什么事都不愿意干,凭什么给你修房子?别人修房子的时候,你跟大爷一样坐着,动都不愿意动,这样的人情愿将他饿死,也不扶贫。扶贫的一个条件就是先扶志,如果志愿都没有,志向都没有,趁早进黄土。

其他的一些老红军、老战士,残疾人员,五保户等,人家是真的没有能力干这些事情,你给他这些名额或者是修建房子这都是应该的,你即使养1万甚至10万家,那我也没有怨言,反而是非常支持,因为这更加说明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可是你养那些蛀虫是干啥的呢?把蛀虫养肥了?这里面就没有道理了吧。

农村危房改造是党和政府惠及所有农村,经过认定的有危险性的房屋实行改造的一种普惠政策。我们从字眼就可看出农村危房改造,是指所有的农村户口的居住房屋,如果是针对农村贫困户,那就应该是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所以农村危房改造只要符合条件的,有农村户口均可进行申报。

农村危房改造,每年上边有时有一定的数量指标,下达到各个村里,村里在要求各户提出申报,统计后上报乡镇,乡镇派验收人员到申报户查看是否是真正的危房,确定后通知危房户实施危房改造。验收合格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元。

如果村里申报危房改造的户数比较多,上边给的指标少,这时可能就要优先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先改造危房。其它农户等待下一年。

题主如果你不是贫困户,只要自己觉得住房不安全,疑似危房,都可以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然后乡镇会派人下来查看确定。不要认为危房改造只是针对贫困户,而坐失危房改造机会。

以上是我对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农村房屋经有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之后,会出具危房鉴定报告,将危房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在四个等级中,A、B级属于安全住房,可以正常居住;C级属于一般危房,不能继续居住,但是可以通过维修加固的方式,在排除危险点,达到安全住房的标准后,才可以继续居住;D级属于严重危房,严禁居住,且无维修加固的价值,必须得拆除重建。

房屋成为危房之后,特别是C、D级危房,对居住在里边的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必须将安全隐患排除之后才能继续居住,如何排查安全隐患?可以通过危房改造的方法排除,C级危房维修加固,D级危房拆除重建。

危房改造并不是只针对贫困户,非贫困户也可以对自己的危房进行改造,因为并不是只有贫困户的房屋才会成为危房,所有的农户的房屋都有可能成为危房,成为危房有安全隐患,必须得危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所以所有的农户都可以对自己的危房进行改造。

我们之所以一提到危房改造就会想到贫困户,那是因为贫困户属于困难群众,他们生活困难,收入有限,为了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会优先对他们的危房进行改造,并且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除了贫困户之外,还有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也属于困难群众,也是优先危房改造的对象,也有危房改造补贴。

不是困难群众,对自己危房进行改造的,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要么没有补贴,要么补贴较少,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区别。

综上所述,在农村,只要农户的房屋成为危房之后,都可以进行危房改造,是困难群众的,比如贫困户,在危房改造时会有补贴,不是困难群众的,在危房改造时有可能没有补贴,当然这由各地实际情况而定,并不是一定的。

你好,我是其名为朋,很高兴回答你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只对准贫困户吗?”问题,作为一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以来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住房问题直接关系着贫困群众的安全,是脱贫的重要指标之一,受到上级的高度重视,各地相继出危房改造政策,确保住人不危房,危房不住人。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仅是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也可以申请改造,介是补助标准稍有不同。

各地的补助标准不同,河南针对各类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1、C级危房维修元以内;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元元;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元-元;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解读一、补助对象

按照中、省、市政策,2017年-2018年补助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统称“四类重点对象”。

二、精准识别

按照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扶贫、民政和残联部门提供的贫困对象,逐户查勘,鉴定房屋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认定改造范围,明确改造方式,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三、申请程序

“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

四、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低于2万元予以保障,由中、省、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五、选址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地址应选择安全地段,要避开崩塌、地陷、滑坡、洪水、泥石流、发震断裂带等危险地段和次生地质灾害容易发生地段。

六、抗震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达到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采用砖混、砖木和钢筋混凝土等结构形式,抗震结构措施要做到“上下圈梁构造柱,连接墙柱拉结筋,先彻墙体马牙搓,后浇柱子混凝土”,增强房屋的整体性和抗震倒塌能力。

七、节能要求

按照住建部《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和《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节能技术指南》有关规定。根据所处气候分区,重点对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农户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措施。

八、建设面积

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

九、改造方式

原则上D级危房拆除重建,C级危房修缮加固。

十、质量安全

全面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工匠培训、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的五个基本要求。

十一、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由住建部门会同财政、经发、扶贫等相关部门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交付使用。

十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核算、专款专用。住建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情况,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农户。

十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办法》,实行一户一档管理,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

去年去我大爷家,正好赶上他们村子里进行危房改造。因为没人住的房子是不能进行改造的,住在北京儿子家的大表姐特意赶回来办这件事情。我大爷和我表姐都属于低保户。所说的危房改造就是在草房顶上了铁皮瓦盖,房子围上了苯板,刷上了白灰,离远看就和新房差不多,我大爷他现在住的是儿子家,因为是泥草房也进行改造了,而他自己的房子快要塌了,村里要给他盖个40平的板房,他儿子嫌面积小怕影响将来拆迁不同意,村里就没有进行改造,危房改造肯定是针对贫困户中现在还在住着的泥草房。

以上是我对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希望你满意。

根据我国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如下:

(1)各级资助标准自治区按平均标准发放6000元补助金;尤宁城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各县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2)D级住房补贴标准一种补助标准:农村牧区分散的五户家庭没有住房建设资金生活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能力,原则上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在系统建设和改造的形式对国家建设标准的最低要求。

其三类补助标准:对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能力相对较高的其他贫困户,按照平均每户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国家7500元,自治区6000元)。(3)C级危房补助标准C级危房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元。

4月农村房屋“大排查”,3层以上是重点!2类房屋“应拆尽拆”!

在农村人们建房,一般都是找村里的工程队,这种工程队大都是临时组建的,由包工头自己找的人。

以前农民自建房,受限于经济条件等原因,一般结构比较简单,都是一层的平房或者瓦房,最多也就是两层的小楼。

近年来,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们建新房就越来越气派了,很多新房都是结构复杂的多层楼房。

这就对施工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但盖房子的工程队,却还跟以前一样,于是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有的是建房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有的是房子建好后安全质量不达标等等。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农村经营性住房,比如临街房屋用作商业经营的,其建造过程中,质量标准仍然跟普通自住房一样,这就出现了安全隐患。

因为经营性房屋,质量等级要比自住房更高,比如说经营性房屋,一个房间可能长期有几十个人活动,而自住房只有几个人,如果经营性房屋还跟自住房一样,肯定是不安全的。

近日,为了排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问题,解决私自将自住房改为经营性住房带来的安全隐患,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文件,要求各地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全面“大排查”,加强日常检查。

文件特别提到,此次大巡查,要重点聚焦农村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

要求村干部等,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巡查。

文件提到,对当前农村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管控措施,该拆除的依法拆除。

对于存在倒塌风险的经营性住房,要“应拆尽拆”,那么,都有哪些3层以上的房屋,将会是拆除的重点对象呢?

第一类是存在严重风险的3层以上的经营性自建房

通知要求,此次农村自建房用做经营用途的,要进行安全大排查,聚焦3层以上的经营自建房。

为啥要重点聚焦3层以上的经营自建房呢?笔者认为可能是3层以上的房屋,用于经营,危险性更大,因为楼层越高,对建筑质量要求就越高,2层小楼用于经营,相对来说危险就小很多。

如果3层以上的经营自建房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风险,那就要尽快拆除,不能拖延,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第二类是属于违章建筑的经营自建房

过去农村很少有人管自建房用于经营,导致一些人的经营自建房出现了严重的违章问题,比如少批多建,乃至私自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等。

这都属于违章建筑的范畴。

这些违章建筑,问题不在于是否违章,而在于安全问题上。

为了保障房屋安全性,正常的审批都会排除掉影响房屋安全的建设方案。

而违章建筑都是没有经过审批私自加盖的,安全性没有保障。

因此,当经营自建房存在违章建筑时,要拆除违章部分。

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问题事关重大,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安全,更会影响到来此的消费者的安全。

因此,房屋安全无小事,农民朋友要积极配合房屋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农民建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四禁两拆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随着11月份的正式开始,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和治理政策也将全面落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之下,这几年农业农村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在农村生活的农民来说,现在乡村风貌迎来了大变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愿意在乡村创业,回归乡村生活!随着12月份的日益临近,相信很多的农民兄弟也将纷纷踏上返乡的路程!大家辛辛苦苦在外打拼,最大的心愿就是改善自己家人的生活!

老道还记得央视曾经给进城务工农民做个一次采访,被采访的农民工说等结了账就回家盖房子,给儿子娶媳妇!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画面让人久久不能忘怀!今天老道就为大家重点说一说农村建房的相关消息!现在网络上有人称,在12月份农村要全面禁止建房!这到底是真是假?国家针对农房、农地方面有哪些政策红线、禁令要求?具体情况,咱们一起说一说!

随着12月份的日益临近,国家制定的各项惠农新政也将陆续出台!在农村土地、农房持续增值的大背景下,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兄弟愿意返乡生活!大家返乡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重新翻建农房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可是最近网络上有一些消息称,某某村开始禁止建房了,哪怕农民申请也不会批准!难道土地确权之后,农村不让建房了吗?针对这件事老道先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观点:现在农村依然可以建房,国家并未出台禁止农村建房的政策!之所以一些地区会限制建房,存在特殊情况!

情况说明:现在个别地区存在不再审批建房申请的情况是存在的,但这种情况是很偶尔的情况!这些地区因为面临拆迁、征地或者是重新规划等原因,不再通过重新建房审批!不过大家如果要加固修缮农房是允许的!同时,对于特殊贫困人群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确实需要重新翻建农房的情况,也会按照政策流程进行审批保障大家的住房安全!

在这里,老道希望大家不要被网传消息所误导,禁止建房只是个别村庄因为特殊原因做出的短期决定,并不代表全国各地的真实情况!按照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来看,针对乡村发展国家曾经明确指出禁止搞大拆大建,整村搬迁的事情未来会越来越少!

下面咱们继续收藏一下,国家针对农房、农地相关问题的治理政策,现在禁令新规已经正式实施,用四个字来说就是“四禁两拆”具体情况如下,大家做个了解!

情况1:禁止任何人、机构占用耕地建房、在耕地搞开发、建设;

老道说:在前段时间召开的大会上,国家明确指出会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文件来看,禁止占用耕地建房,禁止在耕地上搞非农化、非粮化建设是政策划定的红线!预计在2023年国家针对相关问题还将继续进行排查整治,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不仅会征收耕地占用税,还将全面拆除恢复原貌!

情况2:禁止城里人进农村交易买卖宅基地;

老道说:这些年乡村发展迅猛,在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乡村优越的自然环境,也吸引了很多城市高消费人群去休闲度假!有一些朋友也想在农村买一块宅基地,自己修建住宅在农村居住生活!针对此类情况,国家有明确要求禁止交易买卖农村宅基地!无论买卖双方签订了什么协议、合同最终都将视作无效!交易人的相关权益,也无法获得法律的保障!

情况3:禁止在宅基地上搞厂房、搞经营,宅基地只能居住;

老道说:在宅基地的使用方面,国家也有明确规定!宅基地上只能修建住房,只能进行居住生活!任何人不得在宅基地上修建楼堂馆所、厂房搞经营!一旦发现相关问题,主管部门也将进行专项处置!在这里老道要提醒大家,类似农家乐形势的取得相关执照还是可以经营的,主要看地方的政策规定!

情况4:禁止毁坏耕地、麦田、荒废宅基地和承包地等行为;

老道说:在今年夏收、秋收阶段国家针对毁坏农田等问题的治理力度持续加大!例如在今年夏收的时候,有个别地区提前清除毁坏农田问题已经被通报!另外针对荒废宅基地和承包地的行为,国家也有具体的要求!问题严重者或将面临收回承包地和宅基地!

两拆:拆除农村问题坟墓、拆除农村违章建筑;

老道说:在今年农业农村部正式下发文件指出,将全面排查问题坟墓!一旦发现地区存在活人墓、豪华墓的也将进行统一拆除处理!而且国家现在已经正式启动全国自建房大排查行动,对于地区存在的违章建筑也将进行专项治理!相信乡村风貌还会迎来更好的变化,农民的生活环境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通过以上禁令要求来看,在“四禁两拆”相关整治行动全面落地之下,上述问题一定能够得到解决!在这里老道也恳请大家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让我们一起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政策点个赞!

农村土地、农房清查整治!村干部挨家挨户排查!3类农房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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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心]

时间飞逝,今年的清明节眨眼间就过去了,这告诉我们今年的春天正式画上了句号。

农村又是一片热闹的景象,每年这个时候,都是农忙的时节,像什么农耕、播种、种豆种瓜,亦或是给果树撒农药、施肥料,都是这个时节农村的风景。

说到农村,土地永远是人们的根,天为被来地为床,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方水土一方人;只留方寸地,传与子孙耕!

中国农民最自豪的事情那就是有一块土地和一间院落,这些是他们的安身立命的根本。

而就在最近,我国农村的土地问题又成为了风口浪尖的所在。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应拆尽拆,排除隐患

原来,就在最近,全国各地区乡村的村干部都开始忙碌起来,农民们在田野间流汗,而村干部们在村庄里奔波,挨家挨户的排查,为什么呢?

原来,上级部门给他们下达了一项重要的使命——清查农村的自建房,应拆尽拆。

我们不禁要问,什么叫做自建房呢?所谓的自建房,指的是农民按照自身的需求和经济水平,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自主修建的房屋。

长时间以来,因为历史原因和建设水平的不足,很多农村住房资源很匮乏,于是就只能借助于农民自主盖房。

多年以来,农村的自建房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房屋样式和风格也多种多样。

比方说,有观赏性和实用性俱佳的小洋楼,也有的是简陋粗糙的土坯房、石棉瓦房、彩钢房等。

而自建房的主人可以叫做“权利人”(假如自建房是违章建筑,主人就没有“所有权”,同时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说回最近对农村自建房的整治,我们不得不谈谈这两年我国农村的情况。

近几年,我国县镇的基层社会的设施建设正在全面快速发展,这样一来,农村的土地也就显得越来越珍贵,寸土寸金。

为此,国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农村土地的监管力度,要集中对农村中存在的诸多隐患、痼疾进行清除。

具体来说,将会被集中治理的农村自建房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类:我们的粮食很大程度上是牺牲了土地质量提升上来的。

所以,要严查耕地没有用来进行农业生产的情况,最大程度保护耕地。

要知道,相当一部分土地连粮食之外的农作物都不能种植,更不要说永久破坏粮食安全的建房、“种楼”了。

治理非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各种非农业生产建筑,如果查处全面拆除,用来保护耕地。

第二类:清除乡村中的违章建筑,像那些非法占用乡村集体公用面积、搭建棚房、彩钢瓦房等。

就拿彩钢房来说,这种房子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它有着独特的建筑结构,修建的过程中会在彩钢板之间加入化学固态胶,这种材料易燃,污染性大。

一旦发生火灾,这种房子救火困难;而遇到高温天气,日光暴晒,这种房子会释放有毒气体,危害生命健康;而冬季下雪天气,这种房子也很容易因为积雪过多而坍塌。

第三类:农村中有很多老旧的危房,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庄的面貌,同时安全风险也不小。

所以,很多地区的农村都开始对这些年久失修、破烂不堪、无人居住的老旧违反进行拆除。

特别是对于农村中那些长久无人居住、坍塌碎裂的房屋,是首先要整治的对象。

对于那些尚有人居住的老旧房屋,也要严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展开综合评估,进行全面修缮、拆除重建。

根据很多农村地区的人反应,近期,已经有很多相关部门委派的专业人员正在深入乡村一线拍照调查;最迟在今年年底之内,农村地区的危房旧房将全面得到整治。

第四类:三层级以上的房屋。

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农村宅基地平均面积是每人20-30平方米,单个宅基地的面积之和平均最多不能超过467平方米(根据平均耕地面积制定)。

然而,在很多农村里,有大量的房屋高度甚至达到了10米以上,稍微低一些的房屋平均高度也达到了3米左右。

因此,相关部门禁止乡村自建房面积超过3层,而且平均每层的高度都禁止多于3.3米。

在下一步,所有3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建设,都必须要按照官方规定的标准规划、建设、验收,确保其不属于违章建筑的范围内。

而农民自主建造的房屋,高度最多不能超过2层。

二、长治久安、全力稳固

那么,在下一步,我们具体该怎么做,才可以稳步推进对农村自建房的整治呢?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对农村自建房的基本要求是一户一宅,说白了乡村里每一个居民只可以拥有一块宅基地,而且面积不能多于当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如果要是多出了法定标准,那么一定要通过拆除、缴费的方式解决。

一般来说,违背了一户一宅原则的,就属于违章建筑,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清理,主要拆除其中不符合规定的;但是也有的一户多宅的情况是合法的,比如说那些合法继承祖辈的房产、或者总面积没有超出当地的法定标准的、家里人口很多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不需要拆除的,酌情处理。

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村民通过分家、分户口的方式来占用村里的宅基地,而且各地区农村的分户标准都存在差异。

如果说分户占用的宅基地少于宅基地总面积,那么多出来的这一部分是一定要回收的,从而避免农村的宅基地流转泛滥的现象。

而服务于乡村基层部门的村干部需要尽职尽责,要详尽的查清楚村里每家每户的住房情况,从而最大程度保障村民的住房安全。

国家相关部门在乡村的宅基地房产工作中,需要坚持平稳、谨慎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实验,详细收集相关信息,尽早推动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然后下发相关证明,然后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

再者,要彻底解束历史遗留的难题。

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指的是在过去,因为乡村的情况比较特殊,很多乡村位置偏僻遥远,国家相关部门鞭长莫及,乡村就成为死角、三不管的存在。

而乡村基层部门的村干部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松散懈怠,管理疏漏,对违规占地建房的现象坐视不管。

这里面甚至存在利益输送、贪污腐败,有的村干部直接滥用职权进行非法占地建房。

这样一来,就导致很多乡村里的非法建房、一户多宅的现象长期存在,尾大不掉。

因为这些历史遗留的痼疾,导致一户多宅的现象经常隐匿,这就给确认权益归属的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农村新修自建房的安全问题出台了一套责任制,包括“谁拥有,谁使用,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

”我们已经说过,农村自建房的主人被叫做“权利人”。

在下一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农民的自建房修建必须按照“先批后建”的流程,一定要得到官方的批准,才可以开工修建。

同时,建筑修建完成后,还必须得通过官方的验收,这样才可以申请房产登记。

要保证自建房修建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禁止非法侵占农业用地和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从而保障房屋的合法权属。

所以,乡村居民在修建房屋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比方说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依据设计图纸修建等。

具体来说,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开展,一是排查,二是整顿。

全国各地的农村都必须要认真履行房屋安全责任,认真履行使用主体的责任,根据问题的紧急程度、宅基地的面积大小开展工作,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进行一对一解决。

一旦发现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此建彼的非法现象,一定要严厉整治。

现在,为了最大程度减少因为违章建筑而造成损失,想要提醒各位农民朋友们,大家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对自建房的位置、面积合理规划,防止违章建设的情况出现。

严格依据国家规定开展建设,避免违规占用土地资源;避免占用农业用地进行建房,不然会遭到一定的惩罚;修建的自建房的高度不要多于三层,不然会被认定为违规建筑;避免一户多宅的情况,多出的房屋要遭到处理。

另外,在这里,还想提出几点建议:乡村中房屋较多的居民可以退出一部分闲置的宅基地,这样一来,既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补偿金额,还可以解决一户多宅的问题。

而对于那些把户口迁移到城市中的村民来说,通过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方式可以得到一笔用来在城市发展资金,何乐而不为?

房屋较多的村民把手里闲置的宅基地转让之后,可以给其他有需求的村民提供建房的空间。

所以,把闲置的宅基地转让给同村里有需要的人,一方面让乡村和睦,另外也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金额,也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农村一户多宅确定归属权困难的障碍。

目前,对于农村那些一户多宅的居民而言,假设不能够像上述所说那样对宅基地进行有偿转让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另一种解决方式,那就是分户。

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同时子女也满足了要求,这样就可以按照分户的方式确定归属权。

因为独生子女也可以合法的继承宅基地,这样一来分户就比较困难。

结语:

当下,我国的农村正日新月异的发展,这样一来,国家的管控力度也要相应的加强。

加强整治农村的非法自建房,国家相关部门和乡村基层单位必须上下共同发力,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改善乡村的非法宅基地现象,从而推动乡村的建设和发展,百利而无一害。

总的来说,就是不允许违背农民的想法进行过度建设,搞面子工程。

而只要是农村房屋相关,就必须要加强管控的力度。

特别是要优先排除农村房屋潜藏的各种安全隐患,努力推进乡村地区的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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