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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宅基地的房屋婚后翻建(宅基地是男方父亲名下,结婚后翻新的在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吗)

  • 作者: 祈屹
  • 发布时间:2023-12-10


宅基地是男方父亲名下,结婚后翻新的在离婚时女方能分到吗

宅基地是男方父亲名下,婚后进行翻新并不能改变房子产权,还是属于父亲名下,与你们夫妻无关,离婚时女方是无权分到房产的。

婚后农村宅基地盖房离婚了怎么分

法律分析:第一,若是夫妻结婚以后,以家庭名义申请的宅基地,则该宅基地使用权为家庭所有,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宅基地使用权均有一定的权利。第二,若是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了宅基地,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另外一方是否在离婚时必然不能对宅基地主张权利,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在不涉及拆迁的情况下,一方婚前取得的宅基地,若是婚后另外一方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建造没有贡献的,那么另外一方是无权主张分割房屋和宅基地;相反,若是另外一方在婚后有新建或翻建的情形,那么另外一方则成为新建、翻建房屋的共有权人,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另外一方对房屋所对应的宅基地亦有一定的权利,这也是夫妻关系特殊效力的体现。其次,在涉及拆迁的情况下,拆迁利益作为被拆迁房屋利益的转化方式,另外一方是否可以主张拆迁利益,也要根据其对房屋的贡献进行确定。即便另外一方没有任何贡献,在安置多套拆迁安置房的情形下,离婚时法院考虑其居住情况,可能会判决另外一方有居住权,但这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而是属于经济上的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农村在原址翻建房屋算违建吗

房子重建并且超出原址算违建,即便是不超出,旧房重建在没有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是属于违建。总之,没有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均属于违建,区别就在于有的是违法,有的是违规。违建是指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在农村翻新、翻建房屋确实更加严格了,但并不是不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翻建房屋需要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比如,农村的房屋已经荒废多年,甚至是已经坍塌,原有房屋已经不存在,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土地规划已经发生变化,此时是不允许村民擅自新建或者翻建的。

2、翻修、翻建房屋也需要经过合法审批,没有审批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将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3、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违建的,无论是翻修还是翻建都一样,都属于违建。

4、建新不拆旧和一户多宅的情况也是不允许的,建了新房子,旧宅基地和多出宅基地也不能翻建的。

5、不允许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扩建。

综上所述,村民想要翻修或者翻建房屋,需要先了解宅基地的基本信息,再经过合法的审批后,按照审批结果进行翻建即可。

无论是建房还是翻修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农民朋友不能随意为之。

第一种情况:不符合乡镇总体建设规划的,农民不可随意乱建;

第二种情况:审批手续未通过的,农民不能对旧房屋进行翻修;

第三种情况:农民或他人不能在水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建房;

第四种情况:在农用地上未转化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下,任何人不能乱建房屋;

第五种情况: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即使建设完成也会被强拆;

第六种情况: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都是不被允许的;

第七种情况:原有住宅已经被定性为属于违规建筑的,其翻修行为同样不合规;

第八种情况: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未将原有宅基地退还给集体是不合法的;

第九种情况:不超出宅基地的标准使用面积建设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婚后父母翻建的老宅基地子女有分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但未成年人除外。如果在申请建造房屋时未成年人是己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建房时已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可认定为共同所有权人。否则,父母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是归父母的,子女是没份的。你公公百年之后,如果没立遗嘱说房子给谁,那包括儿女在内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一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