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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改扩建的报批手续(改扩建项目需要什么手续)

  • 作者: 沈彦赫
  • 发布时间:2023-12-07


新建改建扩建三同时是指什么

“三同时”的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的施工

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

2、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平安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环保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有人负责平安、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公司安委会平安专干对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5、若发生变动,按《变动管理制度》执行。

“三同时”的验收

1、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先期进行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组负责组织平安、环保等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平安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

4、建设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平安设施、职业防护措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尺度;

6、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平安、可靠;

7、建设项目验收符合尺度和要求,专业机构出具平安、环境、职业健康评估陈述;

8、建设项目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项目组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10、平安、环境、职业健康评估陈述交安委会存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人建设项目概算。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改扩建项目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改建工程需要手续如下:

1、建设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附规划条件。不需要土地使用权证件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人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工程建设的批准文件。

4、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市政管线类项目还需标明地下现状管线。

5、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6、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7、城市建设基础配套费完缴证明或相关的政府减免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企业厂房改扩建的,应作怎样的税务处理

咨询热线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打算在明年对一处旧厂房进行改扩建,请问在房屋等固定资产改扩建上,应注意哪些相关的税务处理?

专业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公司搬厂房,之前做过环评,请问搬后要不要重新申请环评批复

1、公司搬完厂房后依然需要再次重新申请环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24条、第25条之规定,建设项目投产批准环评后,因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司搬迁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为防治污染,建设项目的环评,包括项目新建、改造、搬迁、技术改造这些都是要做环评的。

拓展资料:

1、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权限。环评一般指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可定义为预测项目开发环境后果的过程。环境影响评估旨在评价和表达决策过程中任何可用方法对环境的影响,是确保人员在环境条件下生存的重要方法。

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评价文件予以批准的法律文件。详细描述了以下步骤:在原有基础上新建或扩大规模的,还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改扩建处理。先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备案登记,再到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保护初评,再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编制环评文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批准,通过环评批复后作为开工依据,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完成环保验收,最后办理其他手续,试生产,正式生产。

3、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首先咨询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再初步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审批主管部门。经过县级环保部门批准,可直接进行登记;经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批准的,可协助办理或告知经办人员联系方式。对于经我县环保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人员首先要进行现场勘察,判断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选址是否基本不受限制,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是否与城市和城市发展规划相冲突,最后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