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饰的耐火等级是什么(什么情形属于违反消防法第66条请具体阐述)
- 作者: 向垲睿
- 发布时间:2023-12-05
商场装修用会什么材料
公共场合大家都不陌生,特别是那些大商场是很多的女性经常去的地方,在那些商场装修的时候很多的老板都需要该怎么样装修可以吸引众多的眼球,但是对于那些不懂装修的朋友来说都不知道该怎么样去下手了,我们就跟大家一起来看看商场装修用什么材料,以及商场装修有哪些注意。
商场装修用什么材料
修材料的清单:因为每个地方的材料价格不一样也没有列出价格,还有就是所需数量的话没有具体看到房子也无法列出,就只给大家提供了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建材类:地板、石膏线、强化地板、细木工地板、石膏地板、石膏线、杉木条、多层板、双压板、防火板、钉、木线、们、脚线、铝塑扣板、涂料、踢足线、地砖。
2、灯具类:主灯、射灯、降低灯。
3、布艺类:窗帘。
4、五金类:窗帘涩轨、门吸、门锁、合页、启闭面板、电视插座、空调拨座、电话插座、电源插座、电线。
商场装修有哪些注意事项
1、时尚设计与装修材料的合理性相结合设计效果精美,若选材施工不当,会给后期使用带来影响。
2、选用市场上少见的特殊材料,如进口饰面材料、工厂特定加工的异形材料,一旦使用中损坏,很难买到替换材料更换;
3、另一类是选用原生材料,如质地较软的木材及纤维板等人造材,有的专柜用此类材料制作地面或矮柜,由于材质松软,吸水,不耐磨,使用几个月后就会出现变形磨损,影响观感及使用。
4、地面装修注意的几点专柜内地面若铺地砖,颜色要与公共通道地砖有区别,不宜顺色;若铺复合地板,注意比柜台色调重些,以免“头重脚轻”;
5、地面慎用照明灯饰,处理不当给顾客带来视觉不适,有轻易不敢的感觉;地板压条的档次不可忽视,不锈钢压条应选用厚度为1.2mm以上型材,以免变形碰伤客人的脚。
6、运用影像广告,解释品牌文化一个品牌的进入,为了让顾客认知,可以将品牌文化故事配以文字及图片形式装饰于柜位,能起到很好的营销效果。装饰影像广告要恰到好处,且忌乱贴“美女图”。
7、确保消防安全是商场装修要注意的。为此,在商场的内部装修应尽量做到非燃难燃化,要求内部装修少用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要把好材料关,确保建筑耐火等级。商场的耐火等级和各部位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应达到地面建筑规定的一级耐火等级标准。
8、商店内部装饰中,装饰材料质地的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质感粗糙的使人感到稳重、沉着和粗犷,细滑的表面质感则使人感觉轻巧精致。材料质地的不同还会给人高贵或简陋的感觉。正确地选用装饰材料,能增加商场的艺术表现力。
商场在进行装修的时候离不开的就是很多的装修材料,在选择的时候大家都需要哪种材料质量好,以上就是关于商场装修装修用什么材料和商场装修的注意事项介绍,想做商场装修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今天的介绍。
消防工程师的笔记要怎么整理怎么记录
消防工程师的笔记整理可以结合自己的学习记忆习惯定制化整理记录:
1.考生可在每页顶部留出3-5厘米的空白处作为标题区,记录本页笔记的主题和重要结论。标题是记录每页内容明显的标志。没有标题,笔记的理解力会大大降低。
2.记笔记不仅要记录教科书内容的框架体系,还要记录知识点、易出错点、试题类型和经验教训的重要性。
3.记录体层摄影应该清晰,考生可以整理表格、绘制图表甚至思维导图来组织,使记笔记的效果更加直观和鲜明。
4.字体颜色不能超过三种,也不能太单一。太丰富了,很容易区分重点。三种颜色中的大多数有助于区分主次点,快速找出音符中的关键内容。
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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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近几年消防工程师考试中,易考的50个消防工程师知识点!
一起学习吧~!(望采纳)
1.火灾分类:A固体;B液体、可熔固体;C气体;D金属;E带电;F烹饪。
2.爆炸下限<10%,选用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爆炸下限≥10%,选用任一防爆电气设备。
3.爆炸下限<10%,为甲类;爆炸下限≥10%,为乙类。
4.闪点<28℃,为甲类;28℃≤闪点<60℃,为乙类;闪点≥60℃,为丙类。
5.建筑被动防火措施:建筑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建筑防火构造;建筑防火分区分隔;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主动防火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
6.火灾危险性:甲(化工厂)、乙(实验室)、丙(日常生活)、丁(难燃)、戊(不燃)。
7.住宅建筑:27m及以下(多层);27m以上(高层);高层又分为54m及以下(二类);54m以上(一类);公共建筑:24m及以下(多层);24m以上(高层);高层中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为一类,其他为二类。
8.材料燃烧性能: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
9.地下或半地下和一类高层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和二类高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10.厂房耐火等级:高层厂房、甲乙类、贵重设备为二级;丙丁戊为三级;仓库耐火等级:高层、高架仓库、甲乙类为二级;丙丁戊为三级。
11.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12.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30m。
13.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改变建筑生产使用性质;调整工艺流程和储存物品数量;将建筑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的陈旧建筑;设置独立的防火墙。
14.厂房、仓库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确需贴邻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h的防爆墙,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15.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在地下一层时,与室外高差不大于10m;布置在地下一层或四层以上时,厅、室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
16.储油间总储存量不大于1m3,须在隔墙上开的门必须为甲级防火门。
17.电梯井、管道井井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h,井壁上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
18.防火分隔部位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不大于10m;分隔部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不大于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m。
19.防火门:甲、乙、丙;1.5h、1h、0.5h。
20.防火分隔水幕采用雨淋式水幕喷头,水幕宽度不小于6m。
21.防火阀,70℃;排烟防火阀,280℃。
22.防烟分区不宜超过500㎡,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设置排烟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不大于2000㎡。
23.防火分区,高层建筑内不大于4000㎡;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内,不大于㎡;地下或半地下,不大于2000㎡。
24.特殊用途场所,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
25.疏散出口不小于0.9m;疏散楼梯不小于1.1m;相邻两个疏散门水平距离不小于5m。
26.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27.可设一个安全出口:甲类厂房不超过100㎡,同时不超过5人;乙类厂房不超过150㎡,同时不超过10人;丙类厂房不超过250㎡,同时不超过20人;丁、戊类厂房不超过400㎡,同时不超过30人。
28.前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开向前室的门为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29.3层及以上或室内外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疏散楼梯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可采用封闭楼梯间。
30.住宅:不大于21m,采用敞开楼梯间;大于21m,不大于33m,采用封闭楼梯间;大于33m,防烟楼梯间。高层公共:一类高层公共和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采用封闭楼梯间。
31.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阳台、凹廊。
32.前室面积:公共建筑不小于6㎡,居住建筑不小于4.5㎡。合用前室面积:公共建筑不小于10㎡,居住建筑不小于6㎡。
33.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需设避难层;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不超过50m;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大于50m;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楼,二层及以上楼层需设置避难间。
34.固定敷设的供电线路用铜芯线缆;氨压缩机房采用铝芯线缆。
35.火灾危险场所:采用闭合型、封闭型、密闭型照明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采用防爆型、隔爆型灯具;储油间、蓄电池室:采用密闭型灯具。
36.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超过16A,光源数不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电流不超过25A,光源数不超过60个。
37.爆炸气体分区:0区、1区、2区;爆炸粉尘分区:20区、21区、22区。
38.甲类厂房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不小于50m,与明火或火花地点不小于30m;甲类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不小于50m,与民用建筑、明火、火花地点不小于25m-40m。
39.甲乙类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者半地下。
40.爆炸性物质: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Ⅲ类,爆炸性粉尘。
41.柴油发电机房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应采用丙类柴油,柴油闪点不应小于55℃,采用不低于2h的不燃隔墙和不低于1.5h的不燃楼板分隔,隔墙上必须设门的,采用甲级防火门。
42.燃油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半地下,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
43.10KV及以下的预装式变电站与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小于3m。
44.燃烧性能:A级,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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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灯饰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46.建筑外墙装饰层应为A级,但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
47.屋面、地下室外墙面不得使用岩棉、玻璃棉等吸水率高的保温材料。
48.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座位的会堂,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馆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49.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小于4m。
50.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长度不小于15m,宽度不小于10m。
什么情形属于违反消防法第66条请具体阐述
解读消防法
【修订变化】本条是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的修改。
【本条主旨】本条是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的规定。
【本条释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与之相对应,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使用。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实践中有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虽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由于疏于维护保养、检测,造成线路、管路老化以致不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从而形成火灾隐患乃至发生火灾。针对这种情况,增加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线路、管路的“维护保养、检测”为本条规范的对象。二是根据近些年来有关部门已经发布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将“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修改为“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本条作为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也作了对应的修改。此外,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上,为加大执法力度,本条还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处罚基础上增加了“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包括在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中任一环节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行为。本条所说的“电器产品”,是指接通和断开电路或控制、调节以及保护电路和设备的电工器具或装置,如开关、变阻器、镇流器等和日常生活中用电做能源的器具,如电视机、电冰箱、电饭煲等。本条所称的“燃气用具”,是指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燃料的器具及其配件。根据本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首先应当责令违法的单位、个人限期改正,即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安装的电器产品进行重装或者修改,对燃气用具管路进行重新敷设或者修改,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等,以消除火灾隐患。如果违法的单位、个人逾期仍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其停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电器产品或者燃气用具,还可以对其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