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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建房摔伤怎么赔偿(农村自建房民工摔伤怎么赔偿)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3-12-03


农村建房工人摔伤怎么赔偿

农村建房时工人摔伤如果房主和工人都有过错的,一般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向房主索赔一部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农村自建房民工摔伤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的赔偿: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由工伤保险基本支付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农村自建房工人摔伤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屋主张某要做房屋批灰工程,工头廖某找到仇某,廖某与仇某约定房屋批灰工程每平方米支付25元。仇某领工,找到黄某等三人一起劳作。相关工钱结算与日常生活开支费用由仇某向廖某领取再发放给黄某等四人,仇某、黄某等四人同工同酬,共同吃住,日常生活开支费用也平均负担。某日,黄某在批灰劳作时,因不小心跌倒下楼,造成身体多次伤害,住院治疗了80多天,医疗多元。黄某受伤后多次打廖某、张某赔偿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廖某、张某连带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不含伤残金)元。张某辩称:其与廖某存有建房承包合同,工人受伤由包工头廖某承担赔偿;黄某是建筑工人,工作存在风险,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张某没有侵权行为,无过错。廖某辩称:黄某不是其请来的工人,是仇某找来的,仇某是黄某雇主,由仇某赔偿;黄某不按安全操作,自己承担赔偿;廖某没有侵权行为,无过错,不赔偿。经法院追加仇某为本案被告,仇某辩称:其只是批灰工程(仇某、黄某等四人)的领工人(班头),自己与黄某等三人一起劳作,同工同酬,也是廖某请来的,不是雇主,不承担赔偿。经法院开庭审理,认定仇某、黄某等四人是提供劳务一方,廖某是接受劳务一方,仇某、黄某等四人与廖某形成劳务关系。张某建筑7层半的房屋,承包给无资质的廖某建设是廖某的雇主。黄某是建筑工人,不注意安全义务,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农村建房中工人意外摔伤的赔偿及责任担负问题

赔偿大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具体数额看对方提供的医疗票据。——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如果对方威胁人身伤害的,则则无需理会,若真的实施伤害了,你们可以请求赔偿,甚至对方可能触犯刑法。具体理由:1、如果你们盖房子不需要给工人钱,只要请吃饭的什么的,那么你的情况属于帮工,例如:农村盖房,村民,朋友去干活,帮忙盖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你父亲并未拒绝。2、若你们要支付那个工人钱财的,则是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