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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老房改造(城中村改造是什么意思)

  • 作者: 祈燕绥
  • 发布时间:2023-12-01


城中村改造是什么意思

城中村改造项目什么意思

就是城市中原有的民房形成的村落,被城市包围起来的那种,拆迁工程,就叫城中村改造,说白了就是拆了民房建楼房

城中村改造中安开比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改造后安置量与开发量的比例改造城中村部分为安置房部分为配套开发地块

城中村纳入拆迁计划是什么意思?

明罢著就快要拆迁了,接下来就是房屋丈量、登记、不能再给你造房子。

什么是城中村

城中村不仅是一种房屋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形态。城中村存在的根源是城市化没有瓦解原农村社区的居住结构和社会结构。只要原居住结构和社会结构没有瓦解,城中村就仍然可能是城中村。目前,对城中村的概念,还存在种种不一致的认识。有的认为城中村是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区域形成的杂乱无序的建筑群落;有的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区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有的认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的村庄,等等。这些概念都只是从一个角度揭示城中村的特征,没有全面地揭示城中村作为一种居住形态和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这种认识上的片面性也导致了城中村改造实践上的片面性。

城中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制度角度讲,土地集体所有制、宅基地政策是形成城中村的重要制度条件,土地集体所有和宅基地政策,把村民捆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基于土地的利益共同体,难以分化瓦解,这与土地私有国家形成了显著区别。从社会角度讲,中国农村宗族和地缘观念很强,安土重迁,这种居住观念构成了城中村存续的社会心理条件;同时,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增殖,外来人口急增,使得私房出租成为一个利益丰厚的产业,这是城中村得以发展的社会条件。从***方面讲,主要是:①认识不足,缺乏及时的规划和调控。***对城中村的发生、发展后果估计不足,没有及时拿出有效的规划、改造措施,最后积重难返。②重新安置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巨大。迅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使得原农村居民主动迎接城市化,并最大限度利用城市化形成的级差地租,使得安置的成本十分高昂,***一时无力负担,于是采取回避态度,任其发展。③无法解决农民城市化的善后问题,如重新安排就业,解决其社会保障和生活来源等。

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是什么意思

就是对进行城中村改造的住户、重新安置的一个居住地、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在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在全市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建设区是指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寿命长,房屋质量差,较低的人均建筑面积,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环境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的“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于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区棚户区改造的性质。可见,所有的村庄都拆除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拆迁任或其他项目,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每个批次的补偿标准。如有异议,可向申请鉴定做法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命名棚户区改造,那么价格会低偿!这是真正的普通人变相侵吞财产

城中村和棚户区有何区别?具体是怎样定义?

具体区户很多

但是关键两点,也是实际能用上的

城中村是集体用地,棚户区是国有建设用地

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什么叫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

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北京城八区就有这类“城中村”231个,“城中村”已成为北京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

去年9月,北京市市***召开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整治“城中村”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北京市将利用奥运场馆“瘦身”而节省下来的资金,加快全市社会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要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北京城近郊的“城中村”进行集中整治,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加快首都现代化建设步伐,以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2008奥运会.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北京市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建成区的边缘地带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这些地区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员相对集中,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严重,市政基础设施匮乏,房屋破旧,环境脏乱,社会管理混乱,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多。据统计,北京市的“城中村”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在建成区内环境脏乱的城市角落。北京城八区约有这类的“城中村”231个,具体分布的区域为东城区4个,西城区3个,崇文区7个,海淀区70个,朝阳区57个,丰台51个,石景山20个,宣武区19个。总占地面积1092公顷,建筑面积273.5万平方米;第二类“城中村”主要是指规划城区内的行政村,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约有112个,占地面积 1.8万公顷,建筑面积7221万平方米。目前这两类“城中村”均集中分布在北京的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另据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目前,仅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区,包括规划城区外的地区就有“城中村”311处,居住人口71.5万人,占地面积 9.5万公顷,违章建筑11.9万间,建筑面积193.6万平米,违章建筑涉及常住人口3.8万户。目前,“城中村”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不和谐现象。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城中村”问题已成为困扰北京城市化进程的“痼疾”。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的必然结果。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的恶性循环还将持续下去,今后“城中村”改造任务将越来越重,成本将越来越高。因此,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北京要下决心尽快改造“城中村”,将用三年时间先对建成市区内的231个“城中村”展开集中整治,首先要拆除奥运场馆周边及四环路以内的171个“城中村”,其余的60个“城中村”将在2008年以后继续完成。北京市通过整治“城中村”,要拆迁居民户,撤销路边集贸市场85个,拆除违法建设1100多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197万多平方米,新建道路395万平方米,25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得到治理。于是,“城中村”这个一度被遗忘的城市角落,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许多占据着城市黄金地段的城中村的大规模改造,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今后北京城市建设不断发展,还要在郊区建设更多新城和职能中心......>>

什么是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政策

城中村改造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净化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耕地被征用了,原来村民的省份转变为了居民。其大致泛指的就是在城市高速发展中,滞后于城市发展步伐,游离在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生活水平地下,建筑物老旧的居民区。这样影响了一个城市的良好面貌,所以过家出台了城中村改造政策,其政策大致内容就是国家出一部分钱,自己个出一部分钱建设新的房屋,这样既满足了国家的需求也满足了人们的需求。

1.土地出让金除上缴省里的3%和提取净收益的10%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外,市财政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项目所在地的区***,用于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

2.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文物钻探费、考古发掘费、房屋初次交易费、房屋土地权属初次登记费等其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的30%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各类***性基金按规定缴纳。

3.商品房建设中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信、广电等综合管网的开口费、初装费等非维护性和非使用性经营服务收费,且属于市级权限范围内设定的,按标准的30%缴纳;市、区***有关部门管辖单位收取的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原则上按标准的50%缴纳。

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的区别

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旧村改造是推进郊区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三旧改造是指广东省特有的改造模式,分别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

2、内容不同

旧村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村域规划编制,居民点改造建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产业结构提升等内容;主要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低效无序利用的改进提高用地效率,改善村居环境,腾退建设用地,并将腾退出的土地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产业提升。

旧城改造的内容是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三旧改造的内容包括的是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改造已不仅仅限于建筑的外墙装饰整修,还有从内部经营、文化内涵等多方面着手改造,为旧物业引入新内容。

3、效果不同

旧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利用水平;有利于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有利于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增强农村地区的抗灾防灾能力;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旧城改造能保持中心城市相对稳定,增加一些结构完整、规模适当的封闭式卫星城镇,城市用地被划分为一些孤立的功能区,而整个规划结构的发展,有赖于相交半放射环形系统的扩展。

在向灵活分区过渡的基础上编制各种开敞式的城市结构,公共服务中心的布局则根据完善整个城市规划结构的具体条件,具有更加多样的组合方案。

扩展资料:

旧城改造的程序标准

第一步是调查研究,对旧城改造的基本信息进行资料收集,对旧城改造的必要性和社会经济的可能影响作出基本的判断,了解各个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

第二步,确定旧城改造地区之后,根据经济实力和区域发展需求提供定制化规划。

第三步,拆除部分建筑,进行居民迁移,道路等基础性工作,保证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是对旧城改造的基础设施进行设计和修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旧城改造

旧城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一、旧城区改造是什么意思

1、旧城改造和普通拆迁是一样的,是针对危房、基础设施落后的一些建筑地段进行改造,需要对拆迁房屋进行重新建筑的行为,同时就成改造的目的也是从为公共利益着想来出发。旧城改造主要是以前都市村庄的整体商业开发,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政府城中村改造是什么意思

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的房屋,进行的征收拆迁。

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需要注意,城中村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但因其位置,处在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对其的补偿,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来进行的。城中村的内部通常没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以低矮拥挤的违章建筑为主、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成为了都市的“癌症”。所以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

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什么叫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

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北京城八区就有这类“城中村”231个,“城中村”已成为北京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

去年9月,北京市市政府召开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整治“城中村”工作方案。会议决定北京市将利用奥运场馆“瘦身”而节省下来的资金,加快全市社会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要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北京城近郊的“城中村”进行集中整治,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加快首都现代化建设步伐,以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2008奥运会.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北京市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建成区的边缘地带和城乡结合部地区,这些地区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员相对集中,违法建设、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严重,市政基础设施匮乏,房屋破旧,环境脏乱,社会管理混乱,城市公共安全隐患多。据统计,北京市的“城中村”大体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在建成区内环境脏乱的城市角落。北京城八区约有这类的“城中村”231个,具体分布的区域为东城区4个,西城区3个,崇文区7个,海淀区70个,朝阳区57个,丰台51个,石景山20个,宣武区19个。总占地面积1092公顷,建筑面积273.5万平方米;第二类“城中村”主要是指规划城区内的行政村,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约有112个,占地面积 1.8万公顷,建筑面积7221万平方米。目前这两类“城中村”均集中分布在北京的朝阳、海淀、丰台三个区。另据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目前,仅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区,包括规划城区外的地区就有“城中村”311处,居住人口71.5万人,占地面积 9.5万公顷,违章建筑11.9万间,建筑面积193.6万平米,违章建筑涉及常住人口3.8万户。目前,“城中村”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的突出地区。“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不和谐现象。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城中村”问题已成为困扰北京城市化进程的“痼疾”。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的必然结果。若不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的恶性循环还将持续下去,今后“城中村”改造任务将越来越重,成本将越来越高。因此,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北京要下决心尽快改造“城中村”,将用三年时间先对建成市区内的231个“城中村”展开集中整治,首先要拆除奥运场馆周边及四环路以内的171个“城中村”,其余的60个“城中村”将在2008年以后继续完成。北京市通过整治“城中村”,要拆迁居民户,撤销路边集贸市场85个,拆除违法建设1100多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197万多平方米,新建道路395万平方米,25处文物古迹周边环境得到治理。于是,“城中村”这个一度被遗忘的城市角落,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许多占据着城市黄金地段的城中村的大规模改造,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今后北京城市建设不断发展,还要在郊区建设更多新城和职能中心,使更多地区成为新的“城中村”,因此改造“城中村”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一项长期工作,并不是改造完了这231个“城中村”,就彻底完成任务了。因此研究如何改造“城中村”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融入城区,成为“城中有村,村里有城,村外现代化,村里脏乱差”的地区,严重地阻碍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普及与发展;不利于城市整体规划和建设。“城中村”在从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因土地、户籍、人口等多方面均属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其发展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景观建设等各方面仍保留浓厚的农民特征,因而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布局,乃至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城中村”的长期存在,已经成为我国很多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难题。大量的“城中村”存在于都市之中,给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而改造“城中村”的难度极大,如何改造“城中村”,是全国几乎所有城市都正在面临的重大课题。深圳、广州、福州、南昌、天津、青岛、太原、西安等很多城市在改造“城中村”过程中都碰到了很多问题,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教训。那么,北京改造“城中村”应该怎样搞呢?当前,由于国家拆迁政策和土地政策的调整,居民和农民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拆迁、征地难度非常大。而“城中村”大都建筑密度很高,外来人口多,很多村民没有工作,很多还是靠出租违章建筑为生。不同“城中村”的房屋土地产权混乱,土地和宅基地城镇产权和农民产权都有。很多“城中村”还保留着乡、村行政建制,还有很多农民集体企业财产,是当地农民赖以为生的生存基础,处理这些财产,解决安置农民就业问题更是巨大的难题。这些都给“城中村”的改造增加了很多困难。因此改造“城中村”必须因地制宜,要坚持“一区一策、一村一案”的做法。在统一制定政策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改造方式,坚持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是“城中村”改造成败的关键。在这次的“城中村”整治工作中,市政府决定全市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关政策:对征地未建形成的“城中村”,凡土地闲置不满两年的,责成土地使用者限期开工,逾期不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闲置满两年的,由原批准机关依法撤销其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偿收回土地,进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对因开发甩项形成的“城中村”,限期由开发商解决,确有困难的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补贴,已经形成无主的“城中村”,由市、区政府出资拆除。对城市建设遗留下来、又没有危改和开发项目的破旧建筑形成的“城中村”,由市、区政府共同解决。坚持规划先行,将“城中村”改造纳入规划修编范畴,并按轻重缓急制定不同的解决对策和科学的改造计划,加快整体规划和开发建设。在具体做法上,现在“城中村”表现的形态有以下几种,应根据不同形态的“城中村”采取不同的改造方式:

第一种、位于城市建成区内,早已没有农民户口和农业用地,早已改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已经没有农民集体财产和宅基地产权的地区。这类地区实际上等同于城市的危旧房改造区,适用城镇房屋、土地、居民拆迁管理办法。可以采用成片改造危旧房的有关政策。但对其中的民工外来人口应该妥善安置,不能采取一律无偿轰走的办法。因为这些地区是外来人口的集中居住区,是低收入人群住得起能够栖身的少数地区,而这些低收入民工是对北京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不能歧视他们,让他们流离失所。城市化进程就是大批农民进入城市能够世世代代生存下去,彻底转变为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城市现代生活。但前提是农民进城能够就业居住,有生活基础。留美华人学者文贯中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城市化”无法避免“贫民窟”》指出:正是因为存在贫民窟,才使得城市特别有活力。贫民窟的存在,使得城市扩大的成本特别低,包容性特别强。贫民窟房租低廉,同为天涯沦落人的邻居对新来者多相濡以沫,抱有多一层的同情和照顾,使新移民比较容易找到安身立命之地。生活在贫民窟的大部分新移民一二代之后,便融入主流社会。这不但发生在美国的纽约和芝加哥,也发生在中国的香港、北京和上海。北京的浙江村当年一片脏乱差,经过十几年的资本积累和改造,现已成为充满活力的商厦群。美国的市长们十分精明,知道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新移民的不断涌入,所以不但允许贫民窟的存在,而且相互之间展开争夺人口的斗争。而中国的市长们则把贫民窟看成是城市的疮疤,会影响自己的形象和政绩,千方百计要驱赶和强行拆毁。贫民窟确实不美观,治安差,但贫穷并不是农民自己的罪错,不能让他们富起来,也住进高楼大厦才是政府官员的过失。如果真想加速城市化,则应该正视贫民窟的存在,甚至允许在一段时间内有所扩大,以大大降低城市化的成本,从而大大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使中国最大限度地从城市化的积聚效应中获益。因此在改造“城中村”过程中,妥善安置外来人口,让他们有能够继续安身立命的廉租屋,是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种:村内已没有耕地。原自然村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已被征用,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村内已无农民集体财产。虽然一些村已将农村村委会改为城市型居民委员会,农民也已农转非,成为城镇人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宅基地和房屋产权还是农民产权。对这些农民宅基地和房屋仍应按征用农民土地给予足够的补偿,拆迁房屋则可结合拆迁城镇私房和农民房的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政策,妥善安置农民。特别是对无业、无生活来源的农转非人员,要建立相应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种:“城中村”现有土地产权还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以非农收入为主。土地已经全部或大部份被国家征用,虽然村中农民已全部转为城市户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其土地本质仍未发生变化,这部分“村”至今仍然还是“村建制”,实行村的管理方式。甚至还有不少农民集体财产和村办企业经济实体。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低廉的建设成本使“城中村”出租房屋比率相当高,房屋出租加上村里的分红收入,可以使村民们过上相当富裕的物质生活,有些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准甚至已远远超过城市居民,很多农民也已有自己的企业,主要从事一些初级饮食娱乐、交通运输、建筑业、农副产品和蔬菜零售等行业,或是以房屋租赁为主收职业。这些地区的改造难度最大。市场经济使政府已不能像过去那样解决农民就业问题,货币安置又很难达到农民满意。因此这些地方不宜强行将村内土地征用为城镇国有土地,农民原有集体企业财产可以仍归农民所有,可以改组为集体所有制的商贸公司,人口就地消化,就业就地解决,土地产权性质不变,仍归集体所有。对需要占用的土地,还可以用土地入股或出租的方式,年年有收入,以保证征地居民的生活来源。

第四种:还有部分耕地,仍是乡政府、村委会建制。还有不少人是农民户口。农牧种植业仍占一定比重的村落。这样的地区改造时,农民转为城市户口,乡政府改组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改组为居委会,但土地产权和经济组织形式可以不变。原村集体所有财产、土地可以改组为农工贸股份公司,人员就业由农工贸股份公司就地解决,成为公司职员。可以用发展都市农业的办法,发展现代化农业,养殖业。如:工厂化无土栽培高档蔬菜、花卉;观光旅游农业;种植果园、药草;开展鸵鸟、孔雀、锦鸡、麋鹿等珍稀动物养殖;发展农牧产品深加工及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的其它农工贸产业,以使农民能利用原有土地资源,熟悉的工作技能就能融入城市生活。用都市农业改造“城中村”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改造办法。

这次准备改造的231个“城中村”主要是第一、二种,今后则会转向第三、四种。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不同“城中村”采取不同的改造方式,因地制宜,“一村一案”,按不同情况把每一个“城中村”都改造好。既改变了城市面貌,又使当地居民受益,得到妥善安置。

但无论哪种改造方式,“城中村”改造都必须是由政府统一组织,统一规划,政府统一负责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和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除了原已批给开发商的土地外,基本上尽量不采取商业开发形式,以避免造成很多后遗症和遗留问题。应该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争取采用政府搞规划设计,完成市政管线道路,适当补贴,居民组织住房合作社自己建房的办法进行改造。建成的房子产权归居民自己,余房可以出租出售,以减少矛盾和改造难度。总之,“城中村”的改造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难事。需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解决各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