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减少超过15%价格计算案例(造价师案例为什么工程量少于15%要全部调价)
- 作者: 楚锦俊
- 发布时间:2023-11-12
总价包死的工程,清单量偏差超过15%时如何处理
一、固定总价合同中,综合单价不调整,工程量也不调整(变更洽商除外)。如果能调整,就不是固定总价合同了。
二、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增减小于15%的,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调整;
工程量增减大于15%的,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也要调整(量增的综合单价调低;量减的综合单价调高)。
“工程量减少15%以上如何调价”出自哪一部规范或条款
出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2013,第9.6.2条之规定。
1、根据示范合同文本2013、清单计价规范2013之规定,由于设计变更,实际完成工程量较招标工程量变幅超过正负15%时,单价应调整。
2、合同中有约定,如增加超过15%,单价应调低,如0.9系数,如减少超过15%,单价应调高,如1.1系数.
3、考虑到在投标时,投标人可能采取了不平衡报价,为了体现公平,即不让建设单位吃亏,也不让施工单位白干活,在清单计价规范2013中用招标控制单价来防范甲乙双方风险。
4、投标单价与招标控制单价对比,如变幅超过了15%,则调整单价,如未超过15%则不调整单价。
扩展资料
9.6.2条规定: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由发承包双方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造价师案例为什么工程量少于15%要全部调价
这和成本有关,我们的成本一般由可变成本加固定成本组成,同一项工作的他的固定成本是不会变的,工程量增加相对来说各工程量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就会变小,工程量减少单位固定成本就会增加,同一项目销售价格不动,工程量增加固定成本分摊变小自然利润就变大,工程量减少,固定成本分摊变大自然利润就变小,所以工程量变小就要调增单价,才能达到平衡”
建设工程工程量增加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低
1、如果工程量的变化超过15%时,乘以新价格结算。
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时,结算价=1.15*原价+(新工程量-1.15原工程量)*新价
新工程量<0.85元工程量时,结算价=新工程量*新价
2、根据最新的GB-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9.6工程量偏差——9.6.2条的规定: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举例:
打个比方100m2的石材地面,清单量和定额量都是一样的,即定额含量为1,定额子目单价假设是100元的话,那清单综合单价(100/100)*100=100元/平方,若清单量改成50m2的话,清单综合单价(90/90)*100=100元/平方这样看来,不管工程量为多少,综合单价都没有影响,可是为什么会有工程量增加正负15%,综合单价就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