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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子行业利润(窗户利润空间有多大)

  • 作者: 楚彩锋
  • 发布时间:2023-11-07


买窗帘还价技巧

1.我们购买窗帘是通常会发现,配件价格远高于布价。当你发现窗帘只要几百块钱的布而窃喜时,配件加上来的价格是这个价格的几倍。

2.例如购买4个窗子,挑好布料后,布料只需要五六百块,但是商家能给你算到3000。要加什么乱七八糟的小玩意一大堆,其实根本不需要,或太贵,象铅线这种重金属对人身体危害很大,能不要就不要,布料能在自身重力作用下自然下垂,不用这个东西,但商家往往能吹得很神,仿佛没它不行。

3.再来,购买窗帘时商家往往不会帮你算总价只列清单。把各种配件加起来的总价惊人。一旦订金下了,安装的时候你会发现费用惊人,这时不装都不行了。而且窗帘的折不是越多越好。1.5~2倍的折就有很好的效果,奸商会忽悠你3倍以上好看。

4.我们在购买时往往会相信营业员的一些职业性的语言,比如说:我们真的不赚你的钱,还有什么最近厂家在搞活动什么的,在我们这边买最划算这些,我们往往都会信以为真,但事实上,这些只是营业员的一种语言诱惑,这背后的幺蛾子普通消费者是没办法辨别的。

许多人由于不懂窗帘,被营业员用以上语言一忽悠,头昏脑胀,甚至在第一家就下单了。

5.其实,窗帘不是高科技产品,看懂以上的介绍,你已经是专家了。只要用料相同,即使是最无名的厂家生产的窗帘和最有名的厂家生产的窗帘也没有质量上的区别。

6.窗帘厂家拼的主要是花型设计,如果一个有名厂家设计出一款很漂亮的窗帘被小厂家仿照生产出来了,你根本就无法分辨出来。所以只要窗帘漂亮,垂感好,就是好窗帘。

7.在我们购买窗帘时就要相信一些永远正确的定律,货比三家不吃亏这一点在窗帘行业尤为适用。

8.窗帘商家最喜欢外行,如果你是个不在乎钱的外行他就更喜欢了。买商品前先了解商品,了解得越多越好,不但省钱,还能丰富知识,锻炼脑细胞。

9.钱在谁的口袋谁就是爷。不要做上帝,那是满足你虚荣心的,还是做爷比较实惠。别忙着付钱,定金交得越少越好,你不要强硬地不肯多交,不妨说身上只带了100元。

10.在买任何东西是都别炫耀你有钱,有精明的女人在还价时会说她刚下岗,虽然她肩上挎着正宗的LV包。没钱可怜但不可耻,被商家狂宰了既可怜又可耻。

11.只有错买没有错卖。别相信商家“亏死了”的鬼话,一笔生意只要做成了就有利润。千万别对商家苦着的脸感到过意不去。他心里正偷着乐呢。

求寄售行经营全攻略

1我们都知道传统的寄卖行加盟在消费者眼中并不是非常美好的项目,因为存在高利润,总会给消费者制造出空手套白狼的新闻,尤其是最近几年很多杂牌、不正规的典当行通过传统寄卖空壳运作、打擦边球,导致寄卖行业的口碑急速下降。

2我们能看到寄卖行的市场需求与盈利空间,不法分子也同样看得到,那么我们如何通过手段为寄卖行做出有利口碑以及新模式,是点点当近几年一直在追寻的答案。

3对于加盟商来说,不占压资金、不囤货、不存在赊欠,同时业务成交快捷,不占用过多时间和精力的寄卖行项目才是最放心的项目,相当于把开店风险降到了最低同时资金流转迅速,盈利高。这是每一个加盟商都想看到的事,也是点点当如今可以为加盟商做到的事。

4对于消费者来说,传统渠道不足以满足中国居民用户对于黄金回收、奢侈品回收、物品寄卖的需要,传统的线下门店普遍存在回收业务不稳定、尚无品牌影响力的现象,造成客户感知度与信任感十分薄弱,所以能有一个靠谱的、线上线下兼容的、具有强大品牌效应的寄卖行才是首选,这也事点点当如今做到行业翘楚的原因。

5请所有加盟商关注一下利润问题。传统的寄卖行加盟品牌较少,且种类单一,无法实现所有寄卖方式的实现,新模式则可以兼顾几乎全种类寄卖品牌,品类增多,就代表着利润增多。比如贵重物品如钻石首饰名表名包等价值不菲的物品用来寄卖,利润相当可观,但同时对于商家要求也高,需要商家具备十足的鉴定真假能力,价格评估能力,甚至维修养护能力,点点当的新模式寄卖可以实现云操作,如果加盟商对于货品无法准确估值,第一时间联系云端鉴定师为你提供最中肯的估价鉴定,而传统寄卖行店家基本未经过专业化培训与系统化学习,所以这些高价值物品成了看着香,却不敢吃。所以说,点点当的新模式寄卖行项目,更高端,更专业。

寄卖行的几种经营范围参考:

【一】:销售:箱包、手表、珠宝首饰、二手家居用品寄卖服务等

【二】:寄售、收购、首饰、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日用品等等

【三】:销售服装、日用品、针纺织品、体育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照相器材、文化用品、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工艺品、黄金制品等等

窗户利润空间有多大

窗户的利润空间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窗户的类型、材料、尺寸、安装方式、市场需求等。一般来说,高端窗户的利润空间会比低端窗户高,定制窗户的利润空间也会比标准尺寸的窗户高。此外,窗户的安装服务也是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根据行业数据,窗户的利润率通常在20%到4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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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与寄售从词义和我国现时颁布的法律法规上理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典当是一种特许的货币交易行为,典当公司组建或经营设有前置条件,也就是必须接受国家颁布《典当管理办法》之中条款的调整和制约。寄售是一般物品交易行为,就是物品的所有权人将物品放在寄售行,待寄售行将物品变卖后再结算付款的过程称为寄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错误的理解为寄售行就是当铺,当铺也就是典当行。

随即地方市场出现了寄售行悬挂“典当”字样,大量经营典当业务,有的寄售行甚至不讲经营范围,不论手续齐全,不问偷窃物品来源,有的对外以办寄售行的名义,实为牟取暴利放高利贷,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生长的土壤和空间,从而造成市民经常发生摩托车被偷和私人住宅被盗的不稳定现象。

由此可见,鉴别和区分典当与寄售的含义,事关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乃至让我们重新认识典当与寄售市场急待整治的重要性。

下面就我近几年来典当工作的实践,浅谈一下典当与寄售,顺便提一点建议,仅供各级领导和各界同仁参考。

一、典当暨典当公司

1、典当——是指当户将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称之为典当。

2、典当公司(或典当行)必须申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具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8条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指证券、股票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二、寄售行暨调剂商行

寄售(或调剂商行)是一种以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三、典当公司与寄售行(调剂商行)的区别

1、企业性质和业务性质不同。两者虽同为商贸行为,但寄售行以旧货小物品寄存代销为经营活动,属一般商贸行为;典当行是以资金借贷为经营活动,它属于特殊工商企业。寄售业务为信托贸易业务,典当业务为特殊的金融业务。

2、盈利方式不同。寄售行通过商品寄售后收取手续作为盈利手段;典当行通过发放贷款,以收到利息和费用为盈利手段。

3、经营对象不同。寄售行经营的对象为旧货小商品,经营过程表现为小商品的运动;典当行经营的对象为货币,经营过程表现为货币资金的运动。

4、商品销售性质和方式不同。寄售行对销售的商品没有所有权,它是受客户委托行使代销权力,其商品所有权属于客户,且售出方式单一,只局限柜台;典当行绝当商品销售目的是清偿典当借款的债权债务,商品所有权因客户绝当已全部或部分转移到典当行,且出售方式不仅可在柜台销售,还可通过折价变卖、拍卖等方式变现。

5、企业规模和设立程序不同。寄售行注册资金一般为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规模较小,不需要前置审批,可直接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即可设立;典当行注册资本金最低为300万元,多的达上千万元,作为国家控制的特许行业,设有专门的主管部门,成立前需经主管部门和公安特业部门的层层审批,获得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四、寄售行(或调剂商行)依照相关法规不允许经营的范围

1、不允许经营黄金、铂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委托、寄售商店,不得收购或者寄售金银制品、金银器材”。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31条第4款“违反本条例第22条规定未经批准私自经营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或者套购、挪用、克扣余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罚款或者没收。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

2、不允许经营机动车和房地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42条规定,机动车辆、房地产抵押物品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对此,机动车及房地产登记部门,对于寄售行经营行为已确认为不属于协助登记的许可范畴。

3、不允许经营有价证券或股票。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许可经营有价证券或股票的企业,必须是经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典当公司,具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地市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不允许挂有“典当”字样进行经营。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其它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58条规定:“非法设立典当行及分机机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五、呼吁对地方寄售行暨调剂商行加强整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部门放贷审批困难,典当公司中报审批手续严格,寄售行申办手续容易,无责任主管部门,社会上部分带黑势力的闲散人员钻政策窗子,借着办理寄售、调剂商行的幌子,近年来长期经营黄金、铂金、机动车、房地产、欠条、有价证券、放高利贷,是一种超范围经营,违法违规经营,是我国现时颁发的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对此,为了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经营,促进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等职有关部门依照《典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