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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货车车厢改装(小货车车厢改装违法吗)

  • 作者: 祈屹
  • 发布时间:2023-10-28


五菱荣光小卡可以改加货厢吗

五菱荣光小卡可以改加货厢,但要先到车管所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审查,许可不合格机动车型投入生产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货车车厢允许改装范围是什么

货车车厢允许改装的范围有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如果货车车厢需要改装,应该去车管所申请,需要,而且是必须申报,否则是违法的。在车管所允许的范围内到有资格的车厢厂进行改装,这个改装是有规定的,不是你想怎么改就可以的,必须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改装,否则就是不合规。

货车车厢注意事项

在装置货车尾板车厢板前需要检查车厢板的外观质量是否是完好无损的,在搬运装置的时候需要使用专门的东西来压配,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击打而导致变形。接着就是将设备清洗干净,需要保证零件没有磕碰、没有划痕、没有毛刺以及其他的附着物。如果有杂物虽然安装好了,但是使用起来会很容易出现故障。

加注的润滑油脂需要按照规定来添加;需要严格的按照操作规程并且密封件也需要安装的正确,主要是防止设备出现变形的现象。对于密封件的功能标准和运用需求需要把握好,并且对于失效件需要及时的替换。

货车车厢改装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要先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3、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变更的,车辆归单位所有的还需要提交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批准变更的证明,或工商企业登记部门批准变更证明、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另外,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将手续办理完毕。

小货车车厢改装违法吗

法律分析:小货车车厢改装,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