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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帮忙在农村翻新房子(在外定居,不打算回老家养老。亲人都叫回去建房子,有必要吗)

  • 作者: 周吉润
  • 发布时间:2023-10-24


农村有2间老房,没有户口,可以回去翻造吗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同时国家大力进行农村土地确认权的登记,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明确土地权属划分。这一举措可以有效的避免村民之间的纷争以及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外界强势力量的侵犯,与此同时国家也在进行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的登记。

如果说,你所在的村子正在进行这两种土地登记的工作,在你没有户口的情况下,你不可以擅自进行翻造。你可以通过询问本村的村委或者当地的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者土地部门,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详细咨询来确认自己在没用户口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翻造。又或者应该通过怎么样的途径来对老房子进行翻造和重建。

不过,就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农村的房屋属于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用于生活和生产建设的建筑用地,如果你没用户口,那么你就不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从理论上来讲,你并没有权利对老房子进行翻造。尽管你仍然对老房子享有所有权,但是你没有办法对老房子进行关于宅基地方面的确认,因此你并不可以对老房子进行翻造。

对于一些地方而言,一户一宅管理办法实施的相当严格,本村的村委以及当地的政府会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制。如果你不是农村的户口,你就没用权利申请农村的宅基地,也没有权利对房子进行翻造,哪怕你有两个老房子,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

梦见和死去的亲人在老宅一起整修房子是什么意思

梦见和死去的亲人在老宅一整修房子,这是个好梦,首先梦见死去的亲人,是因为你想你的亲人,因为你的亲人和你有着很深的感情,因为你们在一起他们养育了你,教你成人,所以他们的音容笑貌始终在你的脑子里面浮现,同时和他们在世的时候一起生活和干活历历在目。另外又梦到和在一起整修房子,说明你的日子蒸蒸日上,有财运降临,这是个有财的梦。梦本身就是一种生理现象,是人在睡觉时大脑皮层个别区域处于兴奋的状态而产生的,也正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祝你日子越来越好财源滚滚来。

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农村建房可谓是家庭当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像城市里面盖楼房需要招投标、施工方资质等要求,农村大多选择当地包工头,将工程承包给对方施工。这样的承包形式,主要是以合同的方式来维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在建房过程中涉及到的诸多条款。对于农村住房建造方,大多都是包工头所领衔的施工队,主要由本地的泥瓦匠组成,身边有太多亲戚朋友都是从事这项工作。父亲前几年也的瓦匠,后来觉得太过辛苦,整天在外风吹日晒的,就下厂工作去了。室外劳作,有时候不可避免地发生磕磕碰碰,加之有些施工队管理较为松散,有时候甚至可能会出现重伤或者身亡事故,任何一方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如果出现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首先,需要强调一点,农村的很多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关键在于如何去看待这一问题。如果我们不考虑法律层面,单纯从事情本身来看,自己建房过程出现事故,房主想要完全抽身而出,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好比前两年,指尖本地曾经出现一次事故,几个人在一起打麻将,其中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打麻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按道理说,大家相约打麻将,谁也没有强迫谁,说不定还是这位老头挑的头,其他三个人应该没有责任。但是老人的子女将共同打麻将的人告上法庭,要求进行赔偿,最终判决的结果,三个人虽然都不承担责任,但是处于人情都进行了赔偿。所以说,对于主家而言,本身也是受害者,谁希望自己建房这样大的事情,能闹出事故甚至人命呢。但是,事情发生在这里,完全撇身而出难过人情关。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做以下分析:

1.如果主家与包工头是承包关系,那么责任主体已经转移到包工头身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施工方全权负责。作为包工头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种,身边也有一些包工头所领衔的施工队发生过这些问题,多少都逃不脱赔偿。虽然农村施工队并不是稳定、正规的组织,泥瓦匠与包工头之间大多都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正式的合同关系,充其量算是雇佣关系。但是,这个民间组织是事实存在的,包工头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在承接主家的建筑工程的时候,就已经将全部责任一并承接过来,工人的安全由包工头负责。

指尖的二姨夫是当地的包工头,因为为人诚信、不拖欠工资,在当地还算不错。十年前的时候,二姨夫的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楼上的一根钢筋不小心滑落,正好砸到一位正在搅拌混凝土的工作,直接从肩膀处插了进去。虽然,送医及时保住了一条命,但是过程中所发生的医药费都是二姨夫承担,加上后续的补偿,前后赔偿了三十多万。这在当时可谓是巨款了,为此二姨夫欠下不少外债,前几年才全部还清。在这个案例中,主家没有承担任何责任,都是由包工头承担。所以,如果主家将工程都已经承包给包工头,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如果主家与施工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也就是有限责任合同,或者工人只是过来帮忙,并非施工方的工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由雇佣方来承担,而主家就是工人的雇佣方。有时候,农村有些家庭本身具有设计房屋的能力,或者本身自己就是泥瓦匠或者包工头出身,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找了一帮泥瓦匠根据自己的设计进行施工,那么主家和这些工人之间就是雇佣关系,他们的安全自然与主家相挂钩。或者说,受伤的人只是过来帮忙的,是隶属于施工队之外的建设工人,那么在过来工作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获得了主家的认可,没有与施工队构成雇佣关系,但是实际上与主家构成了雇佣关系,哪怕这个雇佣关系是义务的。这样的情况,发生事故也是由主家来承担。有时候,本来是过来给主家帮忙的,但是在工地上发生事故,也会闹着索取赔偿。

综上所述,判断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的责任主体,主要看该工人与谁构成雇佣或者劳动关系,如果是主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施工方,那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施工方主体承担,也就是农村的包工头承担。但是,如果伤亡对象并非施工队工人,只是主家自己找来的工人,那么实际上他已经与主家构成雇佣关系,无论该雇佣是付费还是免费,发生伤亡事故都将由主家这个雇主承担。其实,在农村无论有无责任,发生这些事情都是很麻烦的事情,如果对方通情达理还好说,如果对方揪着不放,主家处于人情可能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主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首先明确一点,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现在很多农村人挣钱了,就回农村老家去建房子。满心欢喜找来施工队,高高兴兴建房子。但是房子建到一半,却出现工人伤亡事件,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很多人遇上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比较害怕的,因为怕担责任。那么,遇到工人伤亡事件房主要不要承担责任呢?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第一,房主和工人是直接雇佣关系。

在以前的时候,农村人建房基本上都是自己去找工人,今天找泥瓦匠,明天找木工,后头找钢筋工。可以说基本上找的都是散户做工的人。然后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给工人按天付工资。这样一来,工人和房主之间就形成了雇佣关系。如果工人在工地上出事手上或者死亡了,房主是定打不饶要的要承担责任的。

第二,房主和工人不是直接雇佣关系。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农村也出现了建筑工程队。如果谁家要建房,可以将房屋建造工程承包给建筑工程队。这样一来房主能省很多事,二来房主和工人之间就没有了直接的雇佣关系。但是,即使是把工程承包出去,工人受伤也有可能需要房主承担责任。

首先,房主和施工队签订合约,双方约定工人安全问题由施工队负责。

这种情况的话,因为有合约在先,即使工人在干活期间出现了受伤或者死亡事件,基本上适合房主没关系的。处于人道主义,房主可以适当看望一下受伤工人。

其次,房主和施工队没有签订免责合约。

这种情况的话,虽然有施工队在,但是因为没有合约还是会有扯皮的情况出现。因为施工方会认为是房主的责任,毕竟工人在给房主建房;二房主会觉得是施工队的责任,肯定是因为他们没有按标准施工。这样最容易说不清楚。到最后房主肯定是要承担一些责任的。

个人认为,农村里建房不管是施工标准和施工材料,一定要把握好安全和质量问题,毕竟安全无小事,出了问题对谁都不好。

好了,今天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答:农村盖房子,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我农村的姨夫家,就出现过这种情况,去年7月份,姨夫家盖房子,在架第二层楼板的时候,一个工人从房顶摔下来,头和颈部先落地,伤者还没送去医院,人就挂了。

1.死者家境

死者家里六口人,两个娃子,一个14岁,一个9岁,两个60多岁老人,老婆还有间歇性神经病。死者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跟着这个工头老板才一年多。

2.协商不成

事故发生后后,三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死者一方通过律师,把工头老板和房主我姨夫,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62万,庭审的重点一直集中在,各方责任的划分和大小上,我参加了两次庭审。

3.审判结果

三方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写施工责任明权协议,安全措施不到位,没尽到安全义务,死者存在违规操作。第三次庭审,经过合议庭调解,最终判决结果是:承包建房子的工头老板,赔偿31万,我姨夫房主赔偿9.5万,安葬费,庭审费2万元,两家各出一万元。

4.事故分析

判决书下来以后,三方都不满意,但是也都没提起上诉,15天后生效,工头老板和我姨夫赔付五万元后,都没继续赔偿完成,后来经执行庭多次上门,现在一年多了,余额赔偿款都没完全结清。姨夫的房子现在也没建成。

总结这个事故告诉我们,从事任何工作都有风险,一定要小心谨慎,农村工作也不好做,最好要签订好劳动合同,避免出现矛盾纠纷。

大概是前年,我们村里出了这么一件事。就是盖房子都快要结束了,但阳台却突然垂了下来,直接拍在一个人身上把他给拍死了。

题主问出现这种事后,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黑嫂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因为当时处理这些事时我们经常到场,希望能帮到题主。

一、出现这种事是真倒霉

很多农村人在听到这种事后,都会认为这是个两倒霉的事。就是说主家也倒霉,然后承包队也倒霉。而事实上,出现这样的事当然倒霉了。新房子,还正盖着,都没有开始住人却出事死了人,农村人会觉得这样非常不吉利,以后这房子还怎么住?他住着心里难受。

然后就是一旦出事,就会牵涉到无穷无尽的麻烦中,出意外死去的人,他家里的家属肯定要闹着赔偿,而农村建筑队承包商是没有合同的,也就是说,这里面没有任何的条文去规范这种事发生后该如何处理。

所以,这种事常常就会闹个不休。但事情总要解决,这个责任划分怎么划分呢?

二、主要用承担责任吗

这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意外死的人这个是主家找来的,还是本来承包队上的。比如说盖房子时主家也会找人来操心或者是帮忙,假如出意外的是这类人,那主家是逃不了赔偿的。如果本身是承包队的人,那主家想赔就赔,不想赔就不赔。

我们村那个闹了好久,最后还是主家没拿一分钱,都是承包队老板拿的钱。因为当承包队接下这个活时,就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主家在人家承包队付出劳动后出钱,而承包队需要承担自己劳动时所带来的风险。

写在最后:话虽然这样说,但多数情况下,在自己家出了事,主家多少都会拿一些。一些主家之所以不拿,是因为怕一旦开了这个口,承包队会耍无赖,而去世人家里也会狮子大开口,所以这不单纯是个好心不好心,拿钱不拿钱的问题,而是牵涉到方方面面。但就责任来说,只要是完全承包给承包队的,主家不拿钱是可以的。

我也来讲一下我的亲身建房经历,在两个月前我把我的砖瓦房改建混泥土房,和包工头口头讲好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给包工头承包,(没签有书面合同),在8月2日早上做到第三层拆瓦的时候,一个工人不小心从2米多高掉下来,头部着地造成脑出血,当时我第一时间打120救人,在医院动手术抢救了一个星期后人挂了,几天花去了11万多医药费,当时作为主家以救人为目的我也出了3万元医药费,后来死者家属要求一次性陪40万,死者才31岁,有个6个月的儿子,作为人道主意,为了息事宁人我也出了5万给死者家属,剩下的由包工头负责,工人不是我请的是包工头请的,我认为责任与我无关,所以包工头之前帮我做的工连材料费也差不多有3万元,我就以之前救人出的医药来相互抵过,现在房子他也不帮我做了留下一个烂尾工程在这里,真的很头痛,这件事算起来我就出了5万元给死者家属,我也不知道出这5万多不多,该不该出。

法律小先生来解答难题啦。

需分类讨论,视情况而定的。

第一种情况:私人包工头全权负责的。即包工包料,由包工头自己购买建材和雇佣工人,发包人一概不管,只等房屋建好以后再结算费用。在本质上,发包人与承包人即包工头之间,建立的是承揽合同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照理来说承包人的工人伤亡,作为发包人的房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但是,毕竟私人包工头并没有符合建筑行业的相关资质,也不具备用工主体的资格。因此,发包人将建房工程发包给他,存在定做、选任的重大过错,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承担不超过30%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找了包工头。但包工头只是带人去。包括包工头在内的所有人都在你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劳务。则你个人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所谓“雇主责任。

第三种情况:包工头有相当的自主权,你又有部分的管理权(俗语:包轻工),责任大小需视根据你的管理权限大小而定,大约在40%-60%之间。

您好,我是三农领域的优质作者,如果有任何关于三农、农村和农村生活趣事方面的问题,欢迎和我多多交流。

我认为房主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需要多多少少花一些钱。

因为什么说不需要承担责任呢?因为工程是承包出去的,肯定由承包人员全部揽事了,那么因为不慎伤亡的纯属意外发生了,作为工人做这个职业,建议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当然做这种工作的基本都是老农民,大家都不舍得花这个钱,而且也不会觉得自己会发生意外,这个时候事情发生了,包工头应该付主要责任,第一就是安全问题没有完善好,可能也没有安全人员的配备吧。

房主应该多多少少的去慰问一下亡者的家里,毕竟人家是给自己盖房子发生的意外去世的,钱不用花多少,起码走一趟,对方人家家里人也能得到多一些安慰,包工头也会很感激房主的做法。

我们村子有个嫁出去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对象也是建房子的时候不慎伤亡了,包工队赔了120万,因为很年轻,又有家庭,所以法院判的赔偿还是挺合适的,当然也没有听说那个房主有没有出资。

以上是我对于农村这一问题的回答,欢迎评论区发表自己不同的观点哦~

题主问: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看着虽是一道带有农村标签的问题,但实际上这道题已不是单纯的农村农业问题了,确切的说这道题应该属于农村民事赔偿纠纷案件问题了,这样的事情应该由专业律师来解答,不过平台上既然打出了农村标签,那么农嫂在这里就用普通农村人的思维说说自己的看法。下面农嫂就和大家说一个像这道题目一样的真实事例,真实的事例就发生在农嫂的亲人和邻居身上。

2014年临春节只剩十几天的时间,邻居家的房屋突然因电路故障的原因导致起火,一场大火将邻居家房屋烧的面目全非,邻居家的这个不幸也让邻里百家跟着难过。于是在过完春节之后,出了正月,邻居便打算将烧毁的房屋扳倒进行翻新n。在农村不换是建房还是旧房翻新,一般都是农村里一帮会木瓦匠手艺的人自己组织起来的盖房队伍,有垒墙的大工匠、有打下手的小工。

当时我邻居旧房翻新就找了一帮自村的瓦匠工来干活,雇佣的时候讲好了大工每天180、小工每天120、一天一盒烟,因是自己村的中午要管的这顿饭瓦匠工头说也就免了,都是一村庄的离家也都近,各回各家吃,邻居家遭遇这不幸的事,权当是老邻里邻居的帮个忙。本来事情安班就续的安排的挺好的,这帮瓦匠工们就照安排的这样干了十几天,临近完工还剩两天,邻居家说什么这两天中午也要管这帮瓦匠的饭,邻居说房屋给盖的非常满意,都没给糊弄,本来农村建房中午得管顿饭,中午不管饭这顿饭钱也得加到工钱里,因这帮瓦匠是自己村里的这帮伙计们不在这吃饭,也没往工钱里加,邻居感觉是是在过意不去,所以临完工怎么着也得请这帮伙计们吃顿饭。

要不说,事情往往就发生在这巧然上,最后完工的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一个大工匠也是出于高兴就多喝了一杯白酒,酒还不能下肚的功夫他却一头栽倒了下去,不省人事,当时包工盖邻居家房子的工匠头我六叔和邻居吓坏了,急忙拨打了120,当救护车赶到后,抢救医生诊断后说,是突发性脑血破裂。事情往往也就是这样不如人意,这个大瓦工在还没等到送往医院的路上就停止了呼吸。

其实,这样类似的事件在农村常有发生。不管是在帮工亦或是雇工过程中如遇疾病突发、或是因作业中致伤、致残、或是致亡,这都不是人们所希望遇到的,可是一旦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应该大多的主家多少也都脱不了干系。这不就像我邻居家一样,后来,我村这大瓦匠的家属就把我六叔和邻居告上了法庭,所走的法律程序咱平民百姓是不懂,只知道,法律判工匠头我六叔和邻居对这个出事的人各付5万元赔偿费。说虽是雇佣关系,但因在主家喝酒引发疾病,和雇工的工头一样需要负连带责任。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类似的事件常有发生,如若不出人命,事情还有可选择的余地。但是一旦出现伤亡,不管在帮工亦或是雇用过程中突发疾病,应该搪在哪家人家也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所以,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或多或少都与我讲的这个实例有点相像,假如死亡人的家属予以追究的话,恐怕你家也得走个法律程序了。虽然我国《建筑法》中对在建筑业中因意外致伤、致残、致亡中有赔偿规定,但毕竟当前我国农村建筑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农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因此对于农村自建房的管理并不像建筑工程合同领域一样严格规范,所以,按步所走的程序也只有请个专业的律师才能为你解惑,对于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也只有看法律怎么给评判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用最真实的事实来说一下我地农村建筑队,出现这种真实的情况下处理的过程。因为我前边邻居就是做农村建筑民房的建筑队,工具一切具备,不知是命运在捉弄他,近两年出了二次人命事故,一起是建筑队的农民,今年一起是自己老婆的亲舅舅,那起农民建筑队的工人是架子倒塌摔到地上抢救无效死的。他老婆的亲舅是叨车从二楼上面被带到地上摔死的。

去年那起农民工摔死的,在没有达成栛议前,尸体就停在他的家大门口三天,不停烧纸钱和放炮,当时我地派出所和县公安也界入了,最后二十万到底了。作为盖房的主人家,因为新房没有盖起先摔死了人,也没有出钱,因为认为此房是凶宅不吉利,新房盖起也没有住,到别的地方住去了,现在还空着。

关于叨车摔死他老婆亲舅舅的,他拿了十万到底,因为是叨车带下来摔死的是在大街上,这家房主人也没有拿钱,房子盖好后住了进去。

如果是摔伤事故,只要没有摔死,我地盖房的房主处于人道主义,都会主动拿出一部分钱给摔伤的人。总之我认为不管说什么,人家人已经没有人,做为活着的人,死去的人是来为自己提供服务的,是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以下死去的家属,也显得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死者的家属会多一份安慰。条款是死的,人情道德是活的,因为作为靠建筑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大伙的力量才能撑起一片天。因为农民不懂法律,真要走司法层序,盖房的房主绝对要作出赔偿,不管你什么原因造成,因为是连带债任。

房主原则上无责任。

但在下列二种情形下,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一、自建房超过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承包队与房主是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但因该承包队没有施工资质或者劳务资质,将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因此间接增加了工人伤亡的风险,房主在选任方面具有一定的过错(当然比承包队过错小),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二、自建房为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承包队不需要资质,承包队与房主间是定作承揽合同关系,房主原则上无责任。

但房主在定作、指示方面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按份责任。比如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赶工作业导致事故的;再比如坚持购买劣质材料导致事故的。

在外定居,不打算回老家养老。亲人都叫回去建房子,有必要吗

过去常说落叶归根,但人老了由不得自己,儿女都在外地成家立业,所以老了就随子女决定,因为时代变化了随缘吧!

在外定居,不打算回老家养老,亲人都叫你回老家建个房子,有必要吗?

从提出这个问题的角度来看,说明你在外赚到了钱,亲人都看好你,才提出叫你回去建房子,如果你在外面混得一般的话,估计也不会叫你。

在老家有亲人在,回老家的路你就断不了,有些农村的世俗事都得参加,有些是避免不了的习俗,不参加的话会受到指责。

话说回来,如果不打算回老家养老,回家建个房子意义不大,有时还得请亲人帮忙打理,搞下卫生什么的,既浪费了资金又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是值得考虑一下。

不知道你是那个年龄段的,现在好多年轻人普遍认为将来不回老家养老,甚至有的回去也觉得有点不适应,但是,组成亲情不是单独一个人就能组成的。虽然你现在情况很好,可以考虑不回,一但你的下辈发展没你好,又不喜欢和你住一起,你是不是又得考虑一些现实的实际问题。

如果在老家建个房子,就有退路了,有时候回老家办些事,有个落脚点,有节假日还可以带上一家老小回去住些天,看看老家的风光,让下一代知道他的上辈是从那走出去的,根是在哪里的。

世事难预料的,很多例子相信你看过,之前有些人赚到钱跑那些资本主国家去生活,认为是一方乐土,他们下一代也入上当地的户口,现在好了,想尽一切办法要回祖国了,自己回不来也要倾尽资产把小孩弄回来……

现在农村的土地控制得很紧,以后会更严,你的经济应该是不错的,建个房子也不会给你造成什么压力,考虑建个房子也未尝不可,再说,“有天有地"的房子什么时候都是抢手的。

房子既可以当做消费品,也可以当做投资品。

如果不打算回家养老,也不会回家住,也就是不作为消费品,这样建房子会很不划算,完全是浪费一笔钱,没有人住房子也会老的很快,可能还会担心家居装修的老化甚至被盗。

当然老家还有落叶归根的意义在里面,如果有余力,也有闲钱,回家修葺老宅建房子,光宗耀祖,或者是相信风水学,自己能从老家有出去,过得不错,来自于祖先的庇佑,修建房子完全是可以的。

农村现在也在统筹测量规划宅基地,所以老家修房子也可能是一种投资。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代代相传的,以后宅基地一定会越来越难审批。在老家修建一套房子能够保留宅基地,这也算是一种很好的投资,这个时候修建房子就可以不讲究建的多豪华,而是怎样能保留最好的宅基地,以最低的成本保留老宅基地也是很划算的投资。

如果老宅基地要不要也不关心,就把建房子当做一种理性的投资行为来看待。比如建房子要花费30万,这30万的增值空间有多少,年复合增长率有多少,如果这笔钱用来投资到其他地方,投资回报率有多少,回报周期多长等,仔细权衡就可以得出应不应该做这样的一次投资啦。

综上所述,关键是把老家建房的行为当做投资行为还是消费行为。消费行为就看是否花得起花的划算,投资行为就看投资回报率和投资回报周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这个问题我回答你最合适,因为我家就是这样的,我是北京市农村的,我是一个70岁的老太太了,我儿子一五年去了广东,一六年媳妇和孩子也过去了,家里有旧房七间房不算东西厢房,我们村家的前后左右都翻盖了新房,就我们家还是那个旧房,我儿子在那边也挣了点钱,问我说,在那边买房还是回家盖房,我就果断的说在那边买房,人在哪活的舒服就在哪活,而且在哪生活哪就是家,回家盖完房当摆饰给别人看没用,你的问题也是一样,又不打算回家养老,劳民伤财有啥必要。别人怎么说是他她们的想法,鞋子穿在自己的脚上合适不合适自己知道。

我有一个老乡,年少时就去大城市打拼,多年以后,他在那个城市已经是拥有两家大型公司,豪宅无数。他的众多兄弟姐妹们也都随他定居大城市。父母也都早已驾鹤西去。他的妻子在国外陪着留学儿子读书。就在去年年初,他突然斥巨资在我们村子里盖起别墅来。去年年底已经盖起。地基就是他家老宅。要知道我们村子地处丘陵,偏僻不适合投资,也没有什么旅游景点,这些年村子里的人陆陆续续已经的搬走的差不多了。

他的别墅落成之后,人们说什么的都有,有的时候摆阔呗!也有的说他是想准备养小三用的。也有人猜测他是准备将来养老用的。具体的意图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的猜测是,他可能是为了弥补他童年的梦想。在他童年时,他因为兄妹众多,家里很穷,家里的土墙草房,一到下雨天就四处漏水,他那时候常说,要是能住上大瓦房就好了,现在有闲钱了。所以他就圆了他自己童年的梦。

先生你如果有闲钱闲空,又恰巧自己愿意盖房以备不时之需。那就可以像我老乡一样随心所欲。但倘若你是像我等众生整天为了生计劳碌,背着车贷房贷,一日不见收入就发愁之人,那盖房就没必要了,盖房子只能自寻烦恼。

在外定居,不打算回家养老,在老家建房,我觉得没有必要。我知道这样一件事,大慨是七二年左,我舅家房子破旧,舅舅全家在外,感到没修必要。我姨妈给舅写信,说要守袓业,让他把房子修一修,舅只好答应,捎了三百元,让其招呼修缮。几十年过去了,房子又破了。舅也老了,不当家了,儿女不回来,自然不会修了。老院子也充公了。

你好,很高兴能和你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在外定居,不打算回老家养老,有必要建房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和感悟。我来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如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一起探讨,批评指正。

我个人认为,完全有必要建。而且非常有必要。

现在随着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可用耕地的逐渐减少。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控,越来越严。好多地方只能在旧宅上面翻新了。有宅基地,为什么不建?都有能力在外面定居了,建房应该有能力,像你不准备在老家养老,可以建几间平房,够自己住就行了。多费几吨水泥,几吨钢筋,花不了多少钱,啥时候想再扩建,啥时候上面再接就行了。

我们国人的传统观念,和别的国家是不一样的。国外都是你是哪里人?或者你来自哪里?而我们国家正式的文件都是籍贯。就是你出生的地方。等你有能力了,资料会更完善。会有一个祖籍。你祖父在哪里出生,你祖籍在哪里。这就是我们的乡土观念。人是有根的。你可以在外面生活,但是老家是出生的老家,还是建几间房,孩子放假的时候,带他们老家体验一下老家的生活,也增长了见识,也让他们体会农村生活的不易,也是一种锻炼。

建几间房,弄个小院。孩子放假,或者过年的时候回来住一下。房子在那里,就证明你人在那里。啥时候都是你的财产。现在城市开发越来越快,农村离城市越来越近。开发到你们那里,房价跟着增长,想卖的时候,也是一个投资。就是开发不到,地皮越来越少,也会增值。人住下来,离城市越来越近,生活越来越方便。

还有就是,你现在工作忙碌,无闲回老家。你可以在你工作的城市定居。等你儿子长大了,他要去哪里定居,你知道吗?或许他会像你一样去别的城市工作,去定居,你怎么办?儿子去别的城市了,你闲暇的时候,会不会怀念老家的吃的?老家的生活?

闲下来了,在老家小院子里,随着季节变换,种上一些蔬菜瓜果,房前屋后,种瓜种豆,可是流传几千年的生活,你羡慕吗?每天种种菜,养个哈巴狗,或者小猫,吃过饭了,村子里走走逛逛。和小时候的小伙伴打个牌,玩个游戏。日子一天一天慢慢过。孩子有空回来看看你。你想孩子了,买上一张车票,住上几天。不挺好的吗?

反正我是这样想的。我在老家花三十万不到,盖了两层小楼,上下十间房。每层都有厨房客厅卫生间的复式房子。快三百平。房子前面一条长32米,宽16米的小院,两边种的黄杨,中间一条水泥路。路两边是葡萄,瓜果。相信很多人都羡慕。

所以说,情况允许,有钱大建,经济条件不允许,几间平房够住就行了。人赚钱不花这里花那里。我认为这是必须的。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还有大家一起探讨。

我是80后的打工老青年。欢迎大家多多关注!谢谢大家!

中国现在的城市化率60%左右,现在的中国人,前几代基本上都是农民,根在农村,都有自己的祖屋,这是中国社会的现实。有祖屋才有根,祖屋不在了,根也难寻了。我自己家就是一个例子,我家的祖屋建了100多年了,在前年终于全部倒塌了,这个100多年的祖屋养育了几代人!如果不重建,这个地方就是一片废墟,家里的亲人都要求在外工作的兄弟出钱出力去建好祖屋。于是,几兄弟筹集了20多万元,大半年时间,建起了两层的楼房,现在空置。这个祖屋的用处是什么呢?有祖屋就有根,十几二十年要使用一次。20年来,我的几个亲人陆续离世,因为有这个祖屋在,几个亲人的丧事都是在祖屋操办的。我家族曾有一个老人,在外地工作四五十年了,前几年80多岁了,特意回家乡找了一块墓地,最后一次回来看墓地时,感到很满意,令人惊讶的是,他当场倒在墓地旁过世了!!有时候有些事你不得不信!人都有生老病死,都有离开人世的一天,有祖屋就有根,在自己的出生地离开人世,叶落归根,是中国人的人之常情。所以,在外地工作,祖屋还是要建好,维护好。

人生活在世上图的就是舒适的生活,哪儿黄土都能养活人,所以思想很重要,你认为现在乐意在原地生活开心!那就不用跟风回原地,如果你身在城里心在乡下把自己整太累了,世上美好的东西多着呢?你想不完的。

这个问题,一,要看自己经济能力。二,要看自己对老家的感情和亲人们的关系。三,要看你现在生活和居住地与老家的距离。四,要看儿,女的态度(支持与否)。个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