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平面图300平方(就餐座位数在500座的餐馆应该是什么)
- 作者: 彭婉钧
- 发布时间:2023-10-16
多少平米个饭店需要办消防
具体如下:
1、普通餐饮:1万方以上,建筑设计必须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以下则为备案。
2、娱乐性餐饮:500方以上,建筑设计必须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以下则为备案。
3、小到建筑合同额低于30万或300方以下,则只需开业前申请消防检查。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有2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
扩展资料:
办理时需提供
1、到辖区消防大队受理窗口申报;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固定格式);
3、验收或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当依法申报的资料(如有些地方法规要求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应当有保单复印件)。
多大面积需要消防验收
一般面积超过300平米的或者造价超过30万以下的都是需要消防备案或者审核验收的,小于300平米的或者造价没有超过30万以下的直接办理开业前检查就可以了,对于多大面积的可以不用申报手续的要看各省有没有不同的标准了,一般小于100平方的休闲场所或者200平方的餐饮场所是可以不用申报的。
就餐座位数在500座的餐馆应该是什么
可以办理。
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在所属的卫生监督部门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生产经营地面积、主要生产加工用设施及卫生设施、设备名称及型号。
(4)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6)食品生产者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有关规定分别提供产品原料、配方及产品安全性评价资料、产品卫生质量标准、试产样品卫生检验结果以及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产品样品。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1)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平方米、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3)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
(4)厨房(包括原料储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
(5)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餐饮企业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餐饮企业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小型饭店的熟食专间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中型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大型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并设二次更衣室。
(7)必须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小型饭店设1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中型的设3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大型的没6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
(8)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并设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设施。
(9)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
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
(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
(4)试生产的食品经卫生监督部门采样监测,连续两次检验合格。
(5)应当设有或者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6)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