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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翻建试点(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是什么)

  • 作者: 周璐
  • 发布时间:2023-10-16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

邻居三叔原来是在我们当地一矿山单位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全家农转非,户口迁到了单位,成了非农户口。那时候,虽说还是住在农村,从表面上看没啥差别,可人家三叔家的几个孩子毕业以后,作为“待业青年”,上级有关部门立马给安排了工作,到了城里的工厂上班去了。后来,三叔的单位也在市区统一盖起了家属楼,三叔全家就是那时候搬到城里居住的。

这不,这几年三叔退休了。退休后的三叔往家走的频率也多了,闲下来的三叔“捡了”村头一块无人摆弄的耕地,他隔三差五地骑电动车回家。后来他便萌发出将老家的房屋翻新一下,回农村老家居住的想法。

三叔这人,想到哪就立马行动。和街坊邻居一说,老街坊邻居也都十分赞成,毕竟都是一个村的老伙计,回家住也是理所当然。说干就干,三叔从建材市场买了材料,联系了一个小建筑队,这不,将原来的老房子扒掉,准备在原址上翻盖新房。

可前些日子,村里派人前来通知,这房屋不能翻建,要建筑工人立马停工。说是前两天的时候,镇上的包村干部到村里来走访的时候,看到三叔家在“翻新房屋”,一打听,得知三叔是退休后准备将房屋翻新后回家居住,这位包村干部说这种情况下,三叔回村翻建房屋是不合法的。所以,必须勒令停止施工。

房子盖到一半儿,总不能任其停下来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三叔决定去镇上找这位包村干部了解清楚。于是,三叔又骑上他的电动车到了镇上,找到了这位负责我们村的包村干部。得知三叔的来意后,这位包村干部给三叔详细解释了像三叔这种情况不可以翻盖原来农村住房的相关规定。

听了包村干部的解释以后,三叔这才明白了,原来自己将户口迁出农村的那一刻起,自己从法律角度上讲,就已经不是村里的一员。虽说村人们并不这样认为,但从法律层面上讲,的确如此。所以,农村原来的房屋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继续居住,也可以卖掉。但房屋下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虽说当时三叔全家户口迁走了,但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宅基地使用权依旧归三叔所有。只是,房屋只能翻修,不能翻盖。因为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翻建房屋,已经将户口迁出村里的三叔已经没有了重新翻建房屋的资格。

但盖到一半儿的房屋这么放着也不是个事儿。好在四叔家的小儿子刚结婚,也没打算在村里居住,在城里买了楼房。毕竟是自己的大伯家的事情嘛,于是,将原来房屋过户给了侄子,又以侄子的名义翻盖房屋,补办好这些手续后,三叔家的房屋才算是合规合法地盖了起来。不过,到现在四叔家的弟弟每次见了三叔的面儿,还要调侃,“大爷,从法律角度上讲,你现在可是住的我的房屋哦。”三叔一笑,说,“浑小子,算是三叔借住你的房屋吧,三叔求得只是在自己老家养老送终,到时候这房屋还不全是你们的啊。”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翻建房屋?显然这个问题,在农村还是非常现实的一个问题。

如果只是一个人是非农户口,家里的老婆还是农村户口,家里还有田地,肯定是可以在老宅的基础上建房的。如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家里除宅基地以外,无任何的山、田、土,那么这种情况在农村,就是不被允许的。

我大姑父,就他一人是非农村户口,我姑妈、老表及老婆、儿子都是农村户口。他们家有祖宅、有山地、也有农田,早几年我姑父退休后,城里的房子留给了儿子,在原有的老宅上又建了栋新房,以前荒废的土地也重新开垦了出来,现在都挺好的,也没有人说他们不应该建房。

我隔壁家邻居爷爷家,一家从很早就外迁出去去煤矿上班了,家里一家人都是非农户口。早几年回来,想在老宅上建新宅,结果去村里咨询时,就不被允许。现在他都后悔死将自己全家的户口迁出去了,自己想落叶归根的想法,基本上是泡汤了。

总之,我认为这个问题也是需要看情况的,只要自己家庭成员还有农村户口的,在老宅上建房是没有人反对的。如果全家都是非农户口,那么在老宅上建房,政策上法规上都是不被允许的。

很多农转非的居民回农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新房子,在翻建过程中遇上村委会工作人员前来阻止,硬是想不通,农民拆自己老房子翻建有什么错吗?又不是拆别人的,凭什么不准修呀?看完下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知道原因了。

回答:即使是自己的原有宅基地,农转非后是不能回村翻建房屋的。为什么呢?阿洪给大家分享一下相关政策知识。

很多人分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关系,宅基地和房子是两码事,但又紧密相联。《财产继承法》规定,房子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属于个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联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权自然回归村集体。所以,将房子拆出后,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权回归村集体,想重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只有符合条件的农民才能获得批准修建。

农转非的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从农村迁到城市,就变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法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农转非人员可以居住农村房子,原因是房子所有权归个人,房子所有权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将房子拆走,还可以将房子合法转让。一但拆出房子宅基地所有权就归村集体了,任何人修建房屋都需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合法修建。所以,农转非人员回村是无法申请宅基地的。

1、父母户口在农村的,可以用父母户头申请拆旧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将就老房子居住,可以不破坏老房子主体结构情况下将房屋装修来居住。

2、一但把房子推倒,农村又无家人的情况下,只能将宅基地合法转让给别人修了,不转让变成耕地自己耕种也是可以的,在土地承包期内,耕地不会被收回。

你说的情况在如今的农村比较普遍,也是当下热议的话题。概括一下就是:

首先,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房子,原主人维修、翻建、扩建了,县里、乡里、村里和村民说什么了吗?!阻止了吗?!拆了吗?!答案是:肯定没有。既然没有,我们为什么老去假设它、议论它,扰乱人心呢?!

所以说,个人认为:如今,只要是依法、合法获得的财产,法律都会保护,都要保护。如果不是这样,社会不是乱套了吗?!

农民在农村的房子有特殊性,特殊的不是房子,而是宅基地。因为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属于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的一种福利。既然是只有农民才可以享有,那么,不是农民了,继续使用宅基地肯定要有个说法。现行的政策是:

第一,宅基地不收回。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说的。言外之意就是:农民进城落户了,只要老家的房子还在,宅基地就不收回。实际上,这种情况也无法收回。但是,前提是在宅基地上必须有房子,而且房子和宅基地必须是依法获得。没有房子的宅基地肯定要收回;违法的房子和宅基地,即使不进城落户也得有个说法。

第二,房子可以出租、入股、抵押、转让。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宅基地可以随房子一起出租、转让。但是,请记住:宅基地不可以单独出租、转让,只能随房子一起。

第三,房子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也就是村子里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否则,房子转让办不了过户手续。这条规定也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四,房子只能由符合条件的人继承。也就是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人。否则无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这条规定同样也是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

第五,房子不能翻建。等到房子倒塌灭失以后,宅基地由村里收回。这条是当下争议最多的。

以上是现行的政策规定。个人感觉:上述规定存在不合理、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宅基地确权,修改《土地法》、《物权法》,制定《宅基地管理条例》。同时,提出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

个人感觉,新政策出台后,农民进城落户,对留在老家房子占用的宅基地,最大的可能是——收费。但是,收不收费、收多少费、收上来的费做什么用等等这些问题,由村子里通过民主议事程序决定。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很多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农村住宅拆翻改建审批有关规定,就在本地区,政策允许已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合法的住宅房屋可以审批拆后重建。

但是也并不是所有非农业户口人员的农村住宅房屋都能拆后重建,总的来说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一、依法已完成继承手续,合法继承的农村住宅房屋;

二、原在农村经依法批准建造的农村住宅房屋;

三、以其他合法方式比如通过依法买卖、合法转让的农村住宅房屋;

四,有合法权证且没有相邻权纠纷的农村住宅房屋。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农户籍人员因房屋破旧或影响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等原因的,可以依照程序规定,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宅基地实施拆后重建。

非农户口人员拆后重建的方式为原拆原建或缩建。原拆原建即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变不突破原有合法建筑四至、高度、层数或建筑面积。

另外,非农户口人员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是有限额规定的,原有宅基地确权面积大于现有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现有规定面积审批。原有宅基地确权面积小于现有规定面积的,按原确定的面积审批。

由此可以看出,非农户籍人员原在农村的合法房屋可以拆后重建,拆后重建的方式仅适用于原拆原建。不过,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实施农房激活计划地区,在实行自愿有偿退出外、也有探索试行对异地重建或扩大建筑面积的,实行一次性或有偿使用等办法。

这里的非农户是指农村的原农转非人员吧。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非农户的困扰吧。

非农户我想大家并不陌生,他们的户口一直以来都是不明晰的,但从2018年土地确权后,首先有一件事明确了,那就是非农户口被定位农村居民户口。所以在户口上农村没有非农户与农户的区别。对于农村的一些国家政策尚不明朗,也使一些农转非人员模棱两可。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政策。第一个就是多年前(具体时间想不清楚),农村房屋不允许在集体外部买卖,只允许在集体内部转让买卖,这个集体是指村集体。这一政策对于非农户是不明晰的,但买卖了如果成为事实,还是以合同为依据。第二个就是确权后不允许翻建,无论农户非农户。以前翻建的就翻建了,主要以审批手续为依据。

所以我们应该明确只要是农村户口,不允许翻建房屋。当然特殊情况要经过审批。有人会问那么房屋损坏怎么办?这里我们混淆了翻建与修缮的区别。翻建是指改变房屋尺寸,改变房屋结构,比如扩建房屋地基,把瓦房改成捣制房,把一层改两层等。修缮是都不改变,只是局部维修,只要符合要求即可。

因为各地区有各地区的规划,所以以上这些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果修建住房意愿请到村委会或上一级镇政府问清楚,要有合法的审批手续。至于村民同意,村里默认就可,这种说法有些扯了,再说你相信吗?

很多70后和80后的人应该都知道。在以前农村种粮食是需要交公粮,在以前交公粮,是按人口计算,很多人为了躲避高额的公粮,选择把户口迁移到城里去。当时还花了不少钱呢。在零几年的时候国家把公粮取消了,对农民来说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因为在以前一个人口要交很多公粮,有的人看到不交公粮就想着把户口该回农村,缺遇到了麻烦,无法该回农村了。虽然该不回来,农村还是有以前的老房子

自己原有的宅基地,现在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农村翻建房屋?

有的人没弄清楚也弄不清楚房子和宅基地关系,宅基地和房子是两码事,但又紧密相连,财产继承法规定房子是私人财产,所有权属于个人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村集体,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宅基地跟房子是联系在一起的,地随房走,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所有权自然回归村集体,所以将房子拆除后,意味着宅基地所有权回归村集体向重建房屋必须依法申请宅基地。

只有符合条件的村民才有条件不得批准修建。

农转非农户人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农转非的人员身份发生变化,从农事就变成城市居民,不再是村集体,村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是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而农转非农村人员房子,是无法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子,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所有权,人可以居住,房子也可以走,还可以将房子合法转让,一旦宅基地所有权就归村集体了,任何屋都需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后才能建,所以农转非人员回村是无法实现的。

符合条件的非农村人员可以升级装修的房子。

父母户口在农村的用户可以拆旧建新,父母不在了只能将居住,不破坏老房子主体结构房屋进行翻新装修来居住,但是如果你把房子推倒再来新建进行装修,这样是不可以的,一旦你把房子推倒,你就失去了房子的使用权,你可以将房子出租,转让,但是不能出卖,抵押,只能将宅基地合法转让给别人,转让变成耕地,自己耕种也是可以的,承包期内耕地不会被收回。

(我是种太阳哥一起讨论分享农村生活。)

非农户口合法继承老家的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不能扩建、翻建,等房屋倒塌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其宅基地,分配给村里其他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不倒,宅基地不能收回,这是规定。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是只有农民才能够享有的一项政策,也只有本村集体的农民,才有权利无偿使用本村集体的宅基地。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就已经不属于这个村集体的人了,那么这个村集体的宅基地你就不能再使用了。但是,在你还是这个村集体一员的时候,你自己建设的房屋还是你的,不管户口迁往何处,只有你才有权利处置你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房屋又和宅基地是一体的,因此只要房屋还在你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因此,如果没有非农户口老家房屋不能翻建这个规定,那么农村宅基地被荒废的就会越来越多,而真正需要宅基地的就会没有地方划出新的宅基地。

农村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尤其是宅基地问题。对于农村人来说,宅基地都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谁家的就是谁家的,即使户口迁出,村民也会承认这个宅基地是你家的,而当地村集体也不会急于收回你的宅基地。因此上,虽然户口迁出了,在农村翻建房屋的,还是有很多的。有些户口迁出的,为了建设房屋,会把户口迁回来一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翻建房屋,而有的,就直接翻建了,村上也挣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实际上,如果非农户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面翻建房屋,是不符合规定的。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农民才有权使用的,如果户口迁出的,是不能对原有房屋进行翻建的。

你要明白中国农民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你种的地和宅基地法律上规定都不是你的,盖房子必须经过村委会同意

自己原有宅基地,现是非农户口是否可以回村里翻建房屋?说明这宅基地上已经盖有房子,只是因盖的年代久,房子破旧不堪,而现在卡里又有点小钱,所以就想回去把农村里的房子给翻新一下。

这里要了解的是,自己原有的宅基地。这宅基地是怎样拥有的,是以前自己买下的宅基地还是原本是农村户口,所以该宅基地是集体分下来的宅基地。

在以前农村用钱买宅基地的情况还比较常见的。自己花了钱买的宅基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就属于自己了,所以自己什么时候想翻建房子,这是自己的事情。所如果你是这种情况,就可以翻建房子。现在在农村盖房子价钱也不便宜哦,人工与材料费用都贵了,我们广东肇庆这里盖一层框架100平方的房子至少也要十几万。

自己原本是农村户口,当时在农村时也已经盖起了房子,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把农村户口迁出成为了非农户口,而农村早些年盖起的房子也早就已经成了危房,所以想翻建农村房子。不好意思,像你这种情况你是不可以翻建农村房子的。你已经不属于本村集体内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你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房子是之前就已经盖起来的,所以房子在你就暂时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房子不在了说明你也已经失去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农村对土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与规范,特别是盖房子一事,更是要按要求来做事。而对于你这种情况,就是看该宅基地你是否有花钱来判定。

农房“统一翻建”来了,相关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一线城市凭借着发达的经济、便利的生活方式以及丰厚的劳动报酬,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前往工作定居。毕竟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去大城市生活,给后代打下坚固的经济基础。也正是因为如此农村开始出现很多闲置宅基地,造成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土地资源被浪费,发展越来越滞后。而为了改善这一局面,国家敲定了农村规划,农房将要统一翻建!

在《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22年开始,将在多个县区建成示范农房。计划在2035年时,让大多数农民都能够拥有宜居型农房。而在翻建上面相关部门也将会给予资金支持,尽量低于自建房的成本。上半年受疫情的管控,将在2022年的下半年正式在试点村庄开始动工。

农房翻建的好处:首先能让农民集中居住,即使出现什么事情彼此之间也能互相照应,同样能够改善人居环境,让农村的生活更加便利。其次,翻建的重点在统一之上,现在大多数农村都统一建设两层小洋楼,外观和设计上都一模一样也能阻碍了攀比心理,减少邻居之间的矛盾,省心又省力。最后,翻建农房能够最大程度避免浪费土地资源,缩小城乡差距,住上好房子的同时还能节省农民开支。尤其是在不少农村依旧存在破旧、快倒塌的房屋,但苦于没有经济支持难以翻新,即使知晓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只能继续居住下去。所以农村翻建这一政策的推行,不管是对于国家来讲还是对农民个人来讲都是重大利好的政策。而从农民的角度出发,最为关心的是旧房换新房之后,是否生活成本会增加,而对于这一点暂时还不可而知,也相信国家在改造上会因地制宜。

农村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是什么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安家乐业的基本用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也是分离的,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却没有所有权,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大家也不要再认为宅基地是遗产,可以单独继承继续使用。

现如今,农村宅基地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很多地方都已经落实了“一户一基”政策,在宅基地的使用、申请、审批和面积都有了统一化的制度。过去的农村,未批先建,违规买卖宅基地的现象很严重。后来,随着国家出台措施进行管制,这些年的宅基地制度才变得规范化,一些违规的乱象也得到了遏制。村民的权益也得到了更多保障。

深入了解的话,大家会发现,如今在农村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盖房是越来越难了,提交申请之后还不一定批准。最让村民感到疑惑的是,如今,想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且家里有老房子的情况下,还需要和村里签订承诺书,答应将老宅基地退出才可以批准新的宅基地建房,否则直接拒绝申请。

可以看到,宅基地加强管理之后,很多流程也规范化,严格化了,村民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随意建房,随意占地。不过,就在农村宅基地出现这些规定之后,今年的宅基地又迎来了一些新的变化,有两个试点措施,大家支持吗?

一:统一制定宅基地建设规模和标准

在农村申请建房的村民或打算翻建老房子的村民已经发现,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不让村民申请宅基地盖房或翻建老房子了,原因是因为有些地方正在试点宅基地统一制度。

据了解;宅基地现在也要控制申请规模和建设标准了,因为过去的农村,在宅基地申请这方面都是根据农民的居住需求去申请,村民申请的面积是多少就是多少,建房也没有限制楼层。

可现在不同了,村民申请宅基地建设面积也有限制,据说;山区地区会有一个使用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近郊区会是另一个建设标准。

比如说;广东地区的规定,平原地区的农村宅基地申请面积是控制在八十平方米以下,山区农村的宅基地申请面积是在一百平方米以下。就连房屋翻建也是要按照这个面积使用。所以,在一些地方,村民不能翻建、新建房屋都是和宅基地统一规划有关。

二:试点宅基地和农房有偿退出措施

在农村,自“一户一宅”确权登记工作完成之后,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数量和规模也被调查清楚,现在我国已经加快建立一个新的管理系统,这个系统既有宅基地的数据,也有宅基地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全国所有农村的宅基地数量都可以在这个信息平台查阅。

虽说这个平台的建立是为了有效遏制农村违规使用宅基地,统一管理农村的宅基地,但大家发现了吗,由于之前农村缺少管理,导致现在有很多村民家里有多处宅基地。这些宅基地的使用者都在一个户口上,也有的是家庭成员通过分户之后独立出来的,但为了控制宅基地乱占的现象再次出现,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一户一宅”政策。

值得村民高兴的是,无论是进城落户的村民,还是多宅的村民,现在我国也正在探索试点一项新的机制。这项机制是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所出台的一项新举措。进城落户的农村子女继承农村老家的房子之后,如果是闲置不住的,都可以参与有偿退出机制。

另外,农村一户多宅的村民,如果多出来的宅基地和住房也是闲置不住的,也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腾出宅基地,给予补偿。当然,实施有偿退出机制全凭农民自愿,村民不愿意参与也不强迫。这一点大家要清楚。

五年内农房统一翻建吗

农村房屋翻建最新政策如下:

1、非本村集体成员继承、购买的农村房屋不能翻建。比如一些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通过继承获得了村里父母留下房屋,或者以某种渠道购买了农村的宅基地房或“小产权房”。根据农村“地随房走”政策,在获得房屋的同时也可以享有房屋下土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

2、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或宅基地使用面积超标的不能翻建。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并且实际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3、改变了土地用途的房屋不能翻建。我国对农村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保障村民生活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功能就是用于居住,不能私自改变其“居住”用途,建造成比如一些经营性的厂房等,这也是不允许的;

4、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不能翻建。农村房屋存在权属纠纷的现象在农村很常见,尤其是兄弟姊妹在对待父母宅基地房屋的权属上。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