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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附加条款(装修合同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 作者: 向烊
  • 发布时间:2023-10-10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家装合同附加条款可以增加的是: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主动向甲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从事装修需要具备的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指明其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项,由甲方在该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签字。

乙方不具有其中任何一项相关资质或者在签订合同前未向甲方出示,甲方得知后向乙方提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装修合同附加条款有哪些

在用范式装修合同签约的时候,最好加上一些对业主比较有利的附加条款,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先列举一些较为通用的出来供大家参考一下:

1、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品质、施工品质把关;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品质问题推托施工品质问题)。

2、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B、隐蔽工程C、水路、电路改造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E、细木工衬底工程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G、底漆、面漆H、墙、顶面基础处理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J、各部位板块铺贴K、工程中期验收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业主进行核实,

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建材超市或材料生产厂家办事处)、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证明材料等。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业主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专案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7、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装饰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8、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专案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

工程报价和竣工结算的水电报价误差不得超过10%;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9、施工期间业主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装饰企业更换施工人员。

看完我的介绍之后,现在你知道装修合同的附加条款有哪些了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装修合同签订后还能添加条款么

无论是在任何合同版本情况下,合同如果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生效,对签定合同的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对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可以经过双方协商签定合同的补充条款。

你现在相对来说,属于比较被动的。如果工程款项已经支付的部分占总工程款项的比例不高,建议立即和对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将合同中不明确、不具体的环节尽快的细化。

口头承诺落实到合同中;

合同中当然可以落实最终结算价与预算之间的超出额的上下浮动比例;

将合同用到的各种材料的品牌及对应的型号全部加以落实。如“墙面批刮腻子”给修改成“墙面批刮某某品牌的某种型号的腻子”

如果对方不同意添加,你也没有办法,只能是具体的查看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地方,找出其无效的部分修改。

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在用范式装修合同签约的时候,最好加上一些对业主比较有利的附加条款,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先列举一些较为通用的出来供大家参考一下:

1、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

2、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

3、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业主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建材超市或材料生产厂家办事处)、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证明材料等。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业主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方所购材料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否则工程结束环保检测超标,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7、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由装饰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8、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工程报价和竣工结算的水电报价误差不得超过10%;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9、施工期间业主发现施工队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装饰企业更换施工人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3-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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