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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改造房产纠纷怎么解决(房屋征收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 作者: 沈彦赫
  • 发布时间:2023-10-02


农村确权后的房屋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确权后的房屋发生纠纷处理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房屋产权纠纷是指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按房屋权属争议产生的原因又可迸一步区分为因在历次历史运动中确权、改造、没收、入股、接管、代管等而引起的产权纠纷,因离婚、产权人死亡、共有房产分割而引起的产权纠纷,因非法占有、使用他人房屋而引起的产权纠纷,因损坏他人房屋而引起的产权纠纷等。

相邻产权纠纷。它指因宅基地使用权、采光权、通风权、通行权、排水权以及共用部分的共有权和使用权而产生的产权纠纷。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必须停止损害行为,排除障碍,赔偿损失。技巧上,最关键的是对产权人各自专有房屋的界限进行正确判断。只有分清界址,才能区分是谁侵犯了别人的产权。确认界址一要凭官方记载,二要参照原来住宅的建筑图纸,三要请房产专业勘丈机构复核。

房屋产权共有人或房屋的承租人对该房屋有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起因,往往是房屋产权人未通知产权共有人或承租人就将房屋出售。处理惯例是,这种未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出售,如果其合同不违法,就不能被推翻,如果尚未签订合同,则须停止办理;在房屋产权人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要将房屋出售的三个月内,共有人或承租人不表示购买,其优先购买权便失去;承租人租期届满并与出租人解除合约的,没有优先购买权;一般来讲共有人比承租人更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的房子被鉴定为危房我们该怎么办政府应该怎么解决

一、房子被鉴定为危房,要是危及居住人员,就马上搬离危房,并向当地政府申请危房改造。

二、各级政府对已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给与住户自己危房改造的经济上的补助。

三、政府对已经鉴定危房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四、危房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扩展资料

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

一、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二、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三、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房

房屋征收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导语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那么,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房屋征收拆迁纠纷如何解决?以下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房屋拆迁分类协议拆迁

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按协议履行义务,拆迁人顺利实施拆迁。一种是协议达成后某当事人反悔(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反悔),这时,对方当事人可以按协议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人为原告时,诉讼期间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裁决拆迁

是指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拆迁当事人的申请,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依法作出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执行行政裁决实施的拆迁。行政裁决作出后,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承租人服裁,自觉履行裁决,拆迁人顺利实施拆迁。一种是拆迁当事人一方或多方不服行政裁决,在这种情况下,不服行政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强制拆迁

是指行政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执行,由政府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依行政裁决实施强制拆迁的活动。强制拆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期限内未搬迁;二是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更多+

房屋拆迁评估流程前期洽谈、现场勘察签订合同,制定计划外业入户评估内业结算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报告交给拆迁户动迁解释报告归档更多+房屋拆迁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地产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方法

1、货币补偿:分为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等三种方式。

2、产权置换:分为价值标准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等两种置换方式。

3、结合性补偿:综合上述两者补偿方式,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的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在补偿时,地方政府一般以人口和房屋面积两相结合的科学方式来综合考虑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等。

补偿价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更多+

拆迁安置房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安置房的产权

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如果起诉到法院,最终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交易时间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将房卖给他人,并先行过户,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更多+

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解决方法

1、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在做出裁决后,被拆迁人仍未搬迁,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2、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起诉审查受理答辩开庭作出判决上诉开庭/书面审理判决或裁定拆迁维权方法

1、协商。房屋拆迁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发生争议后,就补偿安置协议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这种方式快速、简便,对于拆迁人来说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

2、上访。可能是90%以上的百姓首先会想到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无论教育背景、城市农村,几乎这成了人们的一种本能反应。上访其实是一个促使行政机关内部纠错的过程,而往往做出行为的机关,同是一个机关或者同属一个政府领导。

3、申诉救济。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救济,相对人只能就行政违法、侵权的行政工作人员请求为之一定处理,如行政纪律处分,监察机关不能直接撤销、变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裁决予以赔偿,此种救济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救济。

违规征地拆迁应对方法

1、针对非法强征强拆,农民的策略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无论是地方政府怎么折腾,农民就是不签字。只要是不签字,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就是农民自己的,农民就可以依法来阻止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施工。

2、“株连九族”,怎么办?

若地方政府用子女的工作或者自己的经营权等进行威胁,不要慌张,事实上,谁也没有权利剥夺公民的合法工作的权利,剥夺你的合法经营的权利。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渠道争取维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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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质量出现问题怎么办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我们买好了房子,却发现房子质量存在问题时,应该怎么办呢?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