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房如何申请改造(如何申请危房改造)
- 作者: 楚建
- 发布时间:2023-10-29
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一是房子已成为D级危房,二是本人应该在当地条件比较艰苦,需要国家补助才能建好房子。
以下是申请流程:
1、由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如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自愿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将有关材料上报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以下简称镇危改办);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二、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1、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2、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3、以建经济适用住房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
(一)住宅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减半收取。
(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管理
向国家申请危房改造是有条件限制的,一般都是针对五保户和低保户等这些。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村委会召开相关会议,如果符合救助的标准的话,就会上报县危改办审批部,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一般都会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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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农户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答: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问: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几个等级?
答: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批有哪些程序?
答: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
问:农户如何申请危房改造?
答:农村危房改造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家庭及住房情况材料。
问: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有哪些要求?
答: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对改造后房屋应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合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问:农村危房改造的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危房改造方式为重建的,政府补助每户为2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0.6万元。
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答: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拨付时间应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问:新房建成后旧房如何处理?
答:新房建成后旧房应当在竣工验收1个月内拆除。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如何申请危房改造
申请危房改造的方法如下:
1、农户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后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危房鉴定方法有哪些
1、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2、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3、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4、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5、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6、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农村危房怎么申请拆迁
1、危房申请拆迁找城乡规划建设局的。
2、危房改造一般是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村里的话就是找村委会了。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一、危房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对危房的拆迁流程是: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农村危房改造如何办理
农村危房改造办理流程:
1.农户自愿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低保证、贫困户证明)、农村房屋鉴定结论、
审核审批材料、公示照片(含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房屋照片(危房照片、改造中照片、房屋竣工照片,每张照片必须有户主正面照)。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信息在村公示栏公示满7天后,无异议的以村委会名义上报镇(办)。
3.镇(办)审核:镇(办)实地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再次公示后,上报县建设主管部门。
4.县级审批:按照镇(办)上报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公布名单。
5.资金发放县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各镇(办),各镇(办)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