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确权流程(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 作者: 白丽君
- 发布时间:2023-10-11
农村宅基地房屋倒塌可否异地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因自然原因倒塌,如果还在原村集体,可申请新的宅基地用于盖建房屋。
申请宅基地手续: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二)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
(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三、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四、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土地登记的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或更换证书。
六、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5、县级以上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宅基地,有房产证就房屋倒塌了,怎么确权
宅基地上房屋倒塌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确权。
宅基地与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区分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属于农民,如果宅基地上房屋出现了倒塌,那么房屋就丧失了其应该有的属性,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将会注销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如果农村的房屋倒塌时间在一年之内,农民则需要在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之后,才能够进行确权工作,但现在许多农民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这一类农民多余的宅基地倒塌之后,则直接会被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属
1、宅基地的所有权权属于村集体。房屋倒塌前后都是村集体的。
2、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属于原使用权人,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户口迁出后,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村房屋倒塌后可以重新盖房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般来说,假如群众仅有一处住宅,都不会在它倒塌后才想起再次盖房,全是见到房屋破旧,事先早做计划。却也有这样的事情,便是户籍仍在乡村,仅仅随儿女到大城市定居,旧宅没有人清洗才能发生倒塌想像。这样的事情,是可以明确提出再次在原宅基地上申请办理盖房的。另一种状况,在乡村有这类家中,宝宝长大之后,爸爸妈妈便很早为儿女盖好新房子。
乡村房屋倒塌之后能够再次盖房的前提是,农业户口,且户籍在倒塌房屋所属的村内,就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员。城镇户口,或虽说农业户口,但户籍没有在倒塌房屋的村内,按巜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屋倒塌后无法再次盖房,并且这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将按照规定由村集体取回。倒塌的房屋是唯一的一套住宅。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倒塌房屋的每个人户籍没有在村内团体,并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实身份,不可以再次盖房。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非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并没有宅基地所有权。倒塌房屋归属于每个人的好几套房地产,在其中并没有获得宅基地土地确权的房屋倒塌不可以再次翻盖式。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农户已经定居的房屋,由于洪涝灾害以及他缘故倒塌,农户还要再次定居的,毫无疑问能够复建。但农户有着的好几套住房,假如没有人定居的老宅倒塌,正常情况下全是不能再次盖房的。实际上老房子倒塌后能不能复建,关键是看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是合乎乡村宅基地的基本政策。依照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乡村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群众能够依据标准申请办理得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