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60平以下落户政策(青岛市黄岛落户政策 购买房屋60平就能落户!)
- 作者: 祈庭汉
- 发布时间:2023-09-23
青岛落户政策要什么条件
1、购房落户:
以下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1)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2)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2、人才引进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1)高层次人才: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人选、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2)学历人才:
①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③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3)技术技能人才:
①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②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③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④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⑤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⑥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3、投靠落户:投靠落户又可以分为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和父母投靠子女三种落户方式。
(1)夫妻投靠: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投靠落户。注:①被投靠人办理过投靠的,需要婚姻存续两年才可投靠;②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2)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以自愿投靠父亲或者母亲落户。注: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投靠其监护人。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来青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注:属于父母投靠落户的,不可再以子女投靠办理其他外地子女的随迁落户。
4、积分落户:
青岛落户再出新政,将青岛“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的门槛从专科生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各区市还可以协调房地产开发商从商品房中划定一定比例作为人才住房销售,销售价格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的80%。想要落户青岛,除了可以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更广范围的还可以通过购买自住住房以及投靠落户等两项重要方式。
青岛落户办理
公安部门根据资格审核信息办理落户登记。
落户地选择: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区级人才集体户和市人才集体户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随迁人员落户:高层次人才和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稳定工作的学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中的第1至4类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第5类人员,在落户的同时可按照规定申请配偶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其他技术技能人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在落户的同时可按照规定申请配偶和未婚子女随迁落户。青岛生源结业生需回青落户的,持材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青岛城阳区落户要求
青岛城阳区落户要求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城阳区落户要求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居住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在城阳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注:
商品住宅是指土地状况栏内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且房屋状况栏内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不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共有不动产权的单套商品住宅,只受理、办理一次居住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在城阳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2、近3年获本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注:
1、合法固定住所凭证:⑴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⑵房产部门直管承租使用证明;⑶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承租使用凭证,同时提供产权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
2、无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
毕业生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在3年派遣期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回本市落户。
积分落户
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市区内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四)无犯罪记录。
积分条件
初评总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积分落户卡后可办理落户手续。
夫妻投靠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本市以外常住户口居民与本市的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已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被投靠人应当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被投靠人应当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注:未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情形中,其父母再婚时其本人已经是未婚成年子女的,不适用单独投靠继父或者继母。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允许来青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青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被投靠人应当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注: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情形中,其父母再婚时被投靠人已经是成年子女的,不适用单独投靠继子或者继女。
社区(村)公共户落户
符合青政发【2018】13号文件规定,在本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在本社区范围内登记为社区(村)公共户。
1、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的;
2、夫妻离婚后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原户口登记住址已经消失的;
4、符合回青落户条件的退出现役、本市生源毕业生以及其他人员,原同户人员迁至社区(村)公共户的;
5、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的单位,户口无处迁移的;
6、集体户成员已经离开原单位,现所在单位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7、持有户口迁移证,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8、因刑事拘留、逮捕、劳动教养及服刑被注销本市户口,现不具备落户条件的;
9、其他特殊情形的。
市内户口迁移(城镇间迁移)
(一)本市户籍人口(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
(二)夫妻之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含离婚和丧偶)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
市内户口迁移(城镇迁往乡村)
(一)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原籍农村居住地;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均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投靠人在城镇无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办理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三)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青岛市黄岛落户政策 购买房屋60平就能落户!
青岛市颁布了购买60平米房屋就能落户黄岛的新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1、放宽购房落户条件。
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在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 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2、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
购房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 5年以上,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红岛经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入其合法固定住所。
3、其他落户条件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执行。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17年 12月 31日。
除了黄岛落户政策有放宽之外,其他地区的落户条件和方法还是和以前一样,常用的有购房落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落户,还有最近开始实施的积分制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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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户口落户政策2021
青岛户口落户政策如下:
1、如果是通过房产落户,首要条件是有买房,贷款或二手的都可以,另外一个条件是,在城区买房,面积要求达到90平以上,在新区买房面积达到60平以上。
2、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简单,40周岁以下,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中级技师证就能申请落户青岛。博士学位的人员适当放宽限制,50周岁以下,或取得高级技师证的人员可申请。
3、积分落户需满足4个条件:没有犯罪记录,有合法固定住所,持居住证1年,按规定连续缴社保1年。
4、有技工证可以技工落户,40周岁以下,有高级工资格,连续缴1社保可申请落户;低于35周岁的,有中级工资格,连续缴社保2年可申请落户。
落户限制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就读大学的时候,户口迁入该学校所在的省市,而毕业后,如果学生没有在该省市安家落户,那么学生的户口就要迁回原所在地,然而当大学生在各大城市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要求是要本地户口,所以为了大学生的就业,取消了除去直辖市外的省市外的落户限制,学生的户口不必强制的迁回原处了。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