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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产官司知名律师怎么委托(办房产证可以委托律师去办吗)

  • 作者: 楚铭汐
  • 发布时间:2023-09-19


如何委托律师

委托律师的方式有哪些?对此,委托律师的方式包括当面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传真委托、电子邮件委托等。以下由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委托律师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步:咨询预约

您可以采用四种方式进行预约律师:

电话预约,网上预约,传真预约,电子邮件预约

第二步:预约后面谈

经过咨询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听取律师法律意见的,可以预约律师面谈。

(一)当事人在电话咨询后可带齐相应案件材料,在预约的时间前来办公地点或约定的其他地点当面咨询即可

(二)建议咨询前最好有咨询提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应至少提前1天预约,特别紧急情况除外。

(三)提供免费咨询。

第三步:办理委托手续

通过沟通协商,当事人愿意聘请律师且律师愿意接受案件的情况下,由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律师事务所我们也接受: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传真委托,电子邮件委托,

以上委托手续办好后,再将律师费转入律师事务所账上。

第四步:办理案件

二、律师授权委托书委托权限

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

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B、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C、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三、怎样签订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委托律师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委托律师的方式包括当面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传真委托、电子邮件委托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办房产证可以委托律师去办吗

法律主观:

房产证可以委托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委托律师起诉流程

法律分析:案件在异地法院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案件的诉讼,委托律师时要出具受权委托书,以证明律师的权限。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诉讼流程: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8、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如何委托律师打官司

委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

(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

(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

3、律师接受委托。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

扩展资料: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

(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