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房屋修缮房产税最新规定(出租住房修缮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 作者: 沈语忆
  • 发布时间:2023-09-16


出租住房修缮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1、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2、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费: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费附加:按纳税人所在地方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与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一、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一、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2022年房屋租赁税新政策

2022年房屋租赁税新政策如下:

1、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

(1)出租住房: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百分之三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百分之四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百分之四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出租非住房:

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适用营业税税率百分之五;

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2、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3)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二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二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8)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9)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3、商业房屋出租税的规定:

(1)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百分之三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百分之七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百分之三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百分之一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百分之四收取;

(6)个人所得税(各省市的政策不一样,请具体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收取。

4、门面租赁税收政策:

(1)营业税:

月租金收入不足元的,免征营业税;

月租金收入超过元的,按“服务业-租赁业”依百分之五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2)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百分之十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必须提供有效,准确凭证。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3)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百分之十二征收房产税;

(4)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

(5)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或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部门核实计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墙体进行维修支出300万元,要增加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发生的墙体的修缮,是恢复房产使用功能的,没有对应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而根据财税【2008】152号明确“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所以,办公楼墙体的维修支出会计上确认为当期费用,不需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第二条规定,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所以,纳税人对门、窗的更换也不需要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修缮费用

法律主观:

一、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二、增值税缴纳。三、印花税 1、纳税规定:财产租赁,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四、个人所得税 1、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2、税收优惠: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纳税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