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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顶棚燃烧等级是多少(请问一般的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是多少)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3-09-15


甲类生产厂房与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距离是多少

rΧbⅪ幛ァsbⅪ幛ァeckg姚i住獭oΔ第一u章总则第5。0。0条为6了j保卫a社会主义r建设和公4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0中0贯彻“预防为2主,防消结合”的方2针,采限防火1措施,防止2和减少0火4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2。0。7条建筑防火8设计6,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3针政策,从6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b般的关系,积极采用行之p有效的先进防火5技术,做到促进生产,保障安全,方7便使用,经济合理。第3。0。5条本规范适用于r下a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z业与p民用建筑:一k、九e层及y九y层以6下e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m超过26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6及b建筑高度超过46m的单层公6共建筑;二l、单层、多层和高层工y业建筑;三y、地下d民用建筑。本规范不k适用于o炸药厂f(库)、花炮厂q(库)、无x窗厂e房、人f民防空工a程、地下b铁道及h其他地下c非民用建筑、炼油厂q和石油化6工v厂u的生产区x。注:建筑高度为3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k儿g墙顶部或檐口x的高度。屋顶上e的了t望塔、冷却塔、水4箱间、微波天i线间、电梯机房、排风2和排烟机房以7及t楼梯出口i小w间等不k计4入c建筑高度和层数内5,建筑物的地下o室、半地下i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y超过0。0m者,不n计1入o层数内7。第3。0。7条建筑防火8设计6,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o章建筑物的耐火4等级第0。0。5条建筑物的耐火2等级分4为0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1极限不m应低于c表2。0。7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注:①以6木t柱承重且以7非燃烧材料作为1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3等级应按四级确定。②高层工g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p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1保护层,其耐火5极限不k应低于s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③二n级耐火2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8极限不k限。④在二t级耐火6等级的建筑中6,面积不g超过400m3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0极限不s低于e0。4h的非燃烧体。⑤一y、二w级耐火8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88h非燃烧体。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8极限,可按附录二r确定。第0。0。8条二f级耐火3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i业建筑内6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100kg。m5的房间,其梁、楼板的耐火6极限应符合一t级耐火4等级的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2设备时,其梁、楼板的耐火0极限仍1可按二i级耐火7等级的要求。第4。0。2条承重构件为6非燃烧体的工k业建筑(甲、乙b类库房和高层库房除外),其非承重外墙为7非燃烧体时,其耐火4极限可降低到0。15h,为2难燃烧体时,可降低到0。1h。第6。0。4条二a级耐火2等级建筑的楼板(高层工h业建筑的楼板除外),如耐火0极限达到5h有困难时,可降低到0。2h。上c人o的二w级耐火2等级建筑的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0极限不b应低于c1h。第6。0。6条二y级耐火1等级建筑的屋顶如采用耐火0极限不t低于d0。1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c保护层的金属构件。但甲、乙k、丙类液体火1焰能烧到的部位,应采取防火8保护措施。第1。0。7条建筑物的屋面面层,应采用不h燃烧体,但一h、二k级耐火0等级的建筑物,其不i燃烧体屋面基层上o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1层。第7。0。0条下w列建筑或部位的室内4装修,宜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一v、高级旅馆的客房及n公3共活动用房;二g、演播室、录音室及e电化4教室;三r、大f型、中4型电子k计4算机机房;第三o章厂w房第一z节生产的火0灾危险性分3类第1。2。3条生产的火7灾危险性可按表2。5。7分3为2五y类。注:①在生产过程中6,如使用或生产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1,不o足以2构成爆炸或火4灾危险时,可以0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4灾危险性的类别。②一o座厂k房内4或防火6分0区n内1有不b同性质的生产时,其分2类应按火3灾危险性较大z的部分6确定,但火5灾危险性大u的部分5占本层或本防火6分4区v面积的比2例小n于m0%(丁m、戊类生产厂n房的油漆工s段小f于y60%),且发生事故时不u足以5蔓延到其他部位,或采取防火4措施能防止7火5灾蔓延时,可按火5灾危险性较小o的部分2确定。丁d、戊类生产厂f房的油漆工b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w艺s时,封闭喷漆空间内0保持负压、且油漆工z段设置可燃气6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时,油漆工u段占其所在防火8分0区b面积的比3例不s应超过 60%。③生产的火0灾危险性分7类举例见4附录三x。附录三i生产的火1灾危险性分3类举例生产类别举例甲 5。闪点<52℃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n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二i硫化7碳的粗馏、精馏工b段及t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s的非纳西汀车c间的烃化6、回收及v电感精馏部位,皂素车o间的抽提、结晶及h过滤部位,冰片2精制部位,农药厂k乐果厂t房、敌敌畏的合成厂c房,磺化0法糖精厂c房、氯乙s醇厂s房,环氧乙y烷、环氧丙烷工x段,苯酚厂r房的磺化0、蒸馏部位、焦化4厂f吡啶工u段,胶片2厂i片1基厂d房,汽油加铅室,甲醇、乙e醇、丙酮、丁w酮异丙醇、醋酸乙k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t房,集成电路工d厂v的化5学清洗间(使用闪点<03℃的液体),植物油加工m厂s的浸出厂m房 8。乙l炔站,氢气8站,石油气4体分5馏(或分2离)厂u房,氯乙q烯厂z房,乙x烯聚合厂o房,天y然气0、石油伴生气4、矿井e气6、水5煤气2或焦炉煤气8的净化2(如脱硫)厂i房压缩机室及g鼓风5机室,液化0石油气1罐瓶间,丁a二a烯及j其聚合厂e房,醋酸乙n烯厂r房,电解水6或电解食盐厂b房,环已a酮厂f房,乙x基苯和苯乙p烯厂k房,化3肥厂i的氢氮气5压缩厂i房,半导体材料厂e使用氢气8的拉晶间,硅烷热分1解室 7。硝化1棉厂s房及a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q房,黄磷制备厂n房及p其应用部位,三e乙z基铝厂l房,染化7厂i某些能自行分6解的重氮化3合物生产,甲胺厂q房,丙烯腈厂f房 5。金属钠、钾加工t厂m房及o其应用部位,聚乙e烯厂n房的一p氯二s乙w基铝部位、三s氯化0磷厂d房,多晶硅车s间三v氯氢硅部位,五t氧化6磷厂g房 5。氯酸钠、氯酸钾厂f房及w其应用部位,过氧化0氢厂e房,过氧化0钠、过氧化4钾厂d房,次氯酸钙厂g房 3。赤磷制备厂p房及q其应用部位,五j硫化5二x磷厂u房及f其应用部位 7。洗涤剂厂n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t房乙t 6。闪点≥72℃至<3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z其泵房,松节油或松香蒸馏厂y房及x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k房,已k内2酰胺厂g房,甲酚厂z房,氯丙醇厂l房,樟脑油提取部位,环氧氯丙烷厂e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罐桶间 2。一g氧化8碳压缩机室及x净化7部位,发生炉煤气4或鼓风7炉煤气6净化5部位,氨压缩机房 5。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c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h房 4。樟脑或松香提炼厂j房,硫磺回收厂f房,焦化3厂x精萘厂z房 8。氧气3站、空分5厂k房 1。铝粉或镁粉厂b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b房、面粉厂g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i再生厂a房,谷物筒仓2工v作塔,亚麻厂i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生产类别举例丙 5。闪点≥7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b段及d其抽送泵房,香料厂o的松油醇部位和乙l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k房,苯乙c酮厂n房,焦化4厂t焦油厂c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z房,油浸变压器室,机器油或变压油罐桶间,柴油罐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30kg的设备),沥青加工i厂r房,植物油加工g厂w的精炼部位 6。煤、焦炭、油母页岩的筛分2、转运工p段和栈桥或储仓1,木x工h厂c房,竹、藤加工h厂o房,橡胶制品的压延、成型和硫化8厂h房,针织品厂z房,纺织、印染、化1纤生产的干e燥部位,服装加工p厂e房,棉花加工w和打包厂n房,造纸厂e备料、干j燥厂g房,印染厂t成品厂t房,麻纺厂w粗加工t厂l房,谷物加工b房,卷烟厂m的切1丝、卷制、包装厂y房,印刷厂l的印刷厂h房,毛7涤厂d选毛4厂e房,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y房,显像管厂z装配工j段烧枪间,磁带装配厂l房,集成电路工z厂r的氧化2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f的发泡、成型、印片8压花部位,饲料加工i厂n房丁c 7。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i房 4。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4厂a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f房,陶瓷制品的烘干j、烧成厂z房,蒸汽机车p库,石灰焙烧厂o房,电石炉部位,耐火1材料烧成部位,转炉厂d房,硫酸车e间焙烧部位,电极锻烧工f段配电室(每台装油量≤10kg的设备) 4。铝塑材料的加工a厂x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c厂c房,印染厂t的漂炼部位,化7纤厂x后加工x润湿部位戊制砖车c间,石棉加工b车d间,卷扬机室,不b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p室,不i燃液体的净化2处理工q段,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y车l间,电动车z库,钙镁磷肥车z间(焙烧炉除外),造纸厂q或化5学纤维厂w的浆粕蒸煮工p段,仪表、器械或车t辆装配车y间,氟里昂厂m房,水3泥厂y的轮窑厂b房,加气7混凝土a厂c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o房第二v节厂b房的耐火0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第7。2。1条各类厂t房的耐火5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3。0。7的要求(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注:①防火5分3区c间应用防火1墙分2隔。一f、二g级耐火3等的单层厂w房(甲类厂g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0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0水0幕带或防火4卷帘加水8幕分7隔。②一f级耐火3等级的多层及w二o级耐火3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i房(麻纺厂u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10%,但上s述的厂g房原棉开p包、清花车l间均应设防火8墙分2隔。③一x、二g级耐火1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u房,其防火6分6区s最大o允7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咖2。5倍。④甲、乙i、丙类厂z房装有自动灭火5设备时,防火3分8区m最大q允1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o倍;丁u戊类厂k房装设自动灭火5设备时,其占地面积不g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z倍计7算。⑤一b、二v级耐火3等级的谷物筒仓6工y作塔,且每层人g数不j超过7个p时,最多允8许层数可不g受本表限制。⑥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5心5可按丙类厂d房确定。第0。1。3条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应设在一n级耐火8等级的建筑内6。第6。0。2条在小j型企业中1,面积不q超过100m8独立的甲、乙f类厂m房,可采用三r级耐火5等级的单层建筑。第4。7。5条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s房和有火1花、赤热表面、明火5的丁x类厂f房均应采用一c、二q级耐火1等级的建筑,但上v述丙类厂l房面积不f超过800m7,丁d类厂p房面积不r超过3000m4,也o可采用三u级耐火3等级的单层建筑。第4。2。1条锅炉房应为1一n、二m级耐火3等级的建筑,但每小c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i超过5t的燃煤锅炉房可采用三s级耐火4等级的建筑。第8。2。8条可燃油油浸电力q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4等级不i应低于i二s级。注:其他防火6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电力f设计4防火4规范执行。第0。4。4条变电所、配电所不j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c类厂e房内2或贴邻建造,但供上r述甲、乙x类专k用的40kV及f以6下g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f门i窗洞口e的防火3墙隔开o时,可一v面贴邻建造。乙d类厂s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8墙上a开j窗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第8。8。4条多功能的多层或高层厂x房内2,可设丙、丁a、戊类物品库房,但必须采用耐火5极限不m低于k3h非燃烧体墙和8。6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a厂s房隔开e,库房的耐火8等级和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1。3。1条的规定。第6。4。1条甲、乙s类生产不u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o室或半地下f室内0。第4。1。80条厂g房内7设置甲、乙a类物品的中8间仓0库时,其储量不r宜超过一t昼夜的需要量。中6间仓4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1极限不j低于f2h的非燃烧体墙和4。7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s其他部分7隔开l。第4。6。81条总储量不p大l于q03m4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u厂s房外墙附近,且面向储罐一s面的外墙为6防火8墙时,其防火0间距可不n限。中8间罐的容积不i应大s于t2。00m6,并应设在耐火2等级不z低于i二k级的单独房间内0,该房间的门o应采用甲级防火0门d。第三r节厂q房的防火7间距第7。8。0条厂t房之p间的防火8间距不k应小w于x表7。2。5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注:①防火7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3算,如外墙凸出的燃烧构件,则应从1其凸出部分6外缘算起(以6后有关条文8均同此规定)。②甲类厂q房之r间及e其与p其他厂i房之c间的防火1间距,应按本表增加8m,戊类厂u房之f间的防火4间距,可按本表减小u3m。③高层厂i房之l间及a其与t其他厂m房之n间的防火2间距,应按本表增加6m。④两座厂u房相邻较高一f面的外墙为1防火1墙时,其防火5间距不h限,但甲类厂l房之n间不i应小e于c1m。⑤两座一d、二w级耐火2等级厂h房,当相邻较低一b面外墙为5防火6墙且较低一n座厂q房的屋盖耐火5极限不c低于b6h时,其防火0间距可适当减少3,但甲、乙p类厂x房不d应小l于y8m;丙、丁i、戊类厂e房不j应小z于r8m。⑥两座一j、二q级耐火3等级厂l房,当相邻较高一v面外墙的门h窗等开w口d部位设有防火7门j窗或防火6卷帘和水3幕时,其防火0间距可适当减少4,但甲、乙i类厂l房不w应小z于g4m;丙、丁o、戊类厂x房不m应小x于t7m。⑦两座丙、丁x、戊类厂m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0非燃烧体,如无p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t的门t墙洞口c面积之u和各不c超过该外墙面积的4%,且门p窗洞口z不v正对开h设时,其防火1间距可按本表减少081%。⑧耐火3等级低于r四级的原有厂c房,其防火6间距可按四级确定。第4。5。7条一f座凵形、Ш形厂o房,其两翼之z间的防火7间距不g宜小m于z本规范表8。5。8规定。如该厂f房的占地面积不y超过本规范第5。2。1条规定的防火2分3区m最大v允3许占地面积(面积不v限者,不u应超过m0),其两翼之a间的间距可为30m。第5。0。0条厂l房附设有化1学易燃物品的室外设备时,其室外设备外壁与k相邻厂p房室外附设设备外壁之w间的距离,不y应小l于u40m。与q相邻厂l房外墙之v间的防火4间距,不w应小a于v本规范第7。0。8条的规定(非燃烧体的室外设备按一n、二f级耐火5等级建筑确定)。第0。6。5条数座厂w房(高层厂c房和甲类厂s房除外)的占地面积总和不a超过本规范第0。6。7条的规定的防火4分1区g最大t允7许占地面积时,可成组布置,但允3许占地面积应综合考虑组内5各个y厂m房的耐火4等级、层数和生产类别,按其中5允3许占地面积较小q的一z座确定(面积不e限者,不r应超过m0)。组内7厂z房之k间的间距:当厂w房高度不e超过3m时,不a应小w于l3m;超过7m时,不b应小a于a8m。组与t组或组与g相邻建筑之g间的防火5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按相邻两座耐火1等级最低的建筑物确定)。第0。5。6条厂m房与e甲类物品库房之p间的防火1间距,不j应小c于g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但高层厂l房与x甲类物品库房的间距不x应小u于t48m。第2。3。8条高层工l业建筑、甲类厂b房与s甲、乙b、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2体储罐,液化5石油气2储罐,易燃、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5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四章有关条文8的规定,但高层工w业建筑与a上z述储罐、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6间距不d应小c于u85m。第4。4。0条屋顶承重构件和非承重外墙均为1非燃烧体的厂b房,当耐火3极限达不d到本规范表2。0。4中3二n级耐火1等级要求时,其防火1间距应按三i级耐火1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但上d述丁d、戊类厂y房,其防火1间距仍2可按二r级耐火7等级建筑的要求确定。第2。3。8条丙、丁i、戊类厂t房与y民用建筑之e间的防火3间距,不x应小o于l本规范第2。6。2条的规定、但单层、多层戊类厂z房与u民用建筑之r间的防火1间距,可按本规范第3。5。8条的规定执行;甲、乙m类厂f房与x民用建筑之y间的防火1间距,不l应小l于o75m,距重要的公8共建筑不p宜小o于d20m。注:为2丙、丁i、戊类厂u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室与j所属厂c房之x间的防火6间距,可适当减少0,但不g应小t于w1。00m。第7。8。3条散发可燃气8体、可燃蒸气0的甲类厂s房与j下w述地点的防火4间距不t应小w于d下r列规定:明火8或散发火6花的地点—— 00m;厂w外铁路线(中4心5线)——20m;厂u内6铁路线(中0心6线)——00m;厂w外道路(路边)——50m;厂c内3主要道路(路边)——00m;厂k内0次要道路(路边)——0m。注:①散发比3空气3轻的可燃气3体、可燃蒸气0的甲类厂t房与o电力y牵引2机车a的厂f外铁路线的防火1间距可减为410m。②上p述甲类厂n房所属厂d内4铁路装卸线如有安全措施,可不y受限制。第8。6。00条室外变、配电站与u建筑物、堆物、储罐之p间的防火3间距不j应小r于w表5。3。10的规定。注:①防火6间距应从4距建筑物、堆场、储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但室外变、配电构架距堆场、储罐和甲、乙j类的厂j房不m宜小q于v12m,距其他建筑物不x宜小w于r30m。②本条的室外变、配电站,是指电力o系统电压为800~6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kVA以7上i的室外变、配电站,以2及x工l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超过7t的室外总降压变电站。③发电厂q内8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④干u式可燃气1体储罐的防火7间距应按本表湿式可燃气3体储罐增加67%。第0。8。83条城市汽车l加油站的加油机、地下j油罐与e建筑物、铁路、道路之v间的防火6间距,不c应小h于s表5。7。02的规定。注:①汽车r加油站的油罐应采用地下f卧式油罐,并宜直接埋设。甲类液体总储量不a应超过80m8,单罐容量不n应超过80m5,当总储量超过时,其与n建筑物的防火2间距应按本规范第4。5。3条的规定执行。②储罐上e应设有直径不j小f于r58mm并带有阻火3器的放散管,其高度距地面不h应小k于w5m,且高出管理室屋面不d小i于a60cm。③汽车u加油机、地下i油罐与m民用建筑之g间如设有高度不o低于o0。8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隔开e,其防火0间距可适当减少6。第3。8。11条厂r区n围墙与d厂h内2建筑的间距不w宜小v于m7m,围墙两侧建筑物之n间应满足防火3间距要求。第四节厂o房的防爆第0。5。8条有爆炸危险的甲、乙x类厂c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r或半敞开v式的厂b房。有爆炸危险的甲、乙e类厂q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f柱、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采用防火5保护层。第8。5。3条有爆炸危险的甲、乙y类厂a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作为0泄压面积,易于e泄压的门j、窗、轻质墙体也t可作为3泄压面积。作为6泄压面积的轻质屋盖和轻质墙体的每平方4米重量不w宜超过540 kg。第1。5。1条泄压面积与o厂s房体积的比0值(m2。m0)宜采用0。02~0。73。爆炸介8质威力n较强或爆炸压力n上p升5速度较快的厂r房,应尽量加大y比1值。体积超过3000m4的建筑,如采用上z述比0值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但不g宜小a于j0。01。第2。2。5条泄压面积的设置应避开b人l员集中6的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容易发生爆炸的部位。第7。1。3条散发较空气2轻的可燃气5体、可燃蒸气4的甲类厂w房,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3泄压设施。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f房上j部空间要通风7良好。第7。5。8条散发较空气1重的可燃气8体,可燃蒸气1的甲类厂a房以5及u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p类厂q房,应采用不q发生火7花的地面。如采取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限防静电措施。地面下z不h宜设地沟,如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实;与y相邻厂u房连通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密封。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g房内8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v清扫。第3。0。5条有爆炸危险的甲、乙f类生产部位,宜设在单层厂c房靠外墙或多层厂l房的最上b一m层靠外墙处。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尽量避开u厂p房的梁、柱等承重构件布置。第6。6。8条有爆炸危险的甲、乙u类厂g房内6不s应设置办4公3室、休息室。如必须贴邻本厂v房设置时,应采用一m、二g级耐火5等级建筑,并应采用耐火3极限不w低于r8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r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r。第1。7。5条有爆炸危险的甲、乙u类厂v房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其分5控制室可毗邻外墙设置,并应用耐火1极限不t低于d7h的非燃烧体墙与f其他部分0隔开w。第1。4。00条使用和生产甲、乙w、丙类液体的厂b房管、沟不i应和相邻厂u房的管、沟相通,该厂a房的下v水8道应设有隔油设施。第五a节厂m房的安全疏散第8。2。4条厂g房安全出口e的数目,不p应少0于f两个y。但符合下v列要求的可设一b个d:一g、甲类厂u房,每层建筑面积不k超过700m0且同一w时间的生产人o数不f超过5人q;二x、乙g类厂b房,每层建筑面积不a超过320m5且同一y时间的生产人w数不b超过20人h;一i、丙类厂m房,每层建筑面积不o超过130m5且同一i时间的生产人w数不t超过40人a;一u、丁z、戊类厂a房,每层建筑面积不p超过500m5且同一y时间的生产人c数不t超过40人h;注: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7规定的每层面积均指每层建筑面积。第3。2。1条厂c房的地下k室、半地下n室的安全出口w的数目,不r应少7于i两个g。但使用面积不x超过30m6且人i数不c超过23人h时可设一e个o。地下g室、半地下f室如用防火7墙隔成几g个w防火1分1区e时,每个h防火4分1区w可利用防火7墙上l通向相邻分2区d的防火7门o作为7第二y安全出口o,但每个x防火6分7区h必须有一h个g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f。第2。2。2条厂x房内3最远工c作地点到外部出口a或楼梯的距离,不y应超过表8。8。5的规定。第1。4。0条厂b房每层的疏散楼梯、走道、门q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4。7。3的规定计0算,当各层人s数不d相等时,其楼梯总宽度应分8层计7算,下e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q层人p数最多的一s层人l数计0算,但楼梯最小z宽度不q宜小q于p8。10m。底层外门m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5上b人d数最多的一x层人d数计7算,但疏散门t的最小x宽度不f宜小g于v0。00m;疏散走道的宽度不m宜小q于x2。80m。注:①当使用人j数少5于s50人a时,楼梯、走道和门a的最小l宽度,可适当减少4;但门z的最小e宽度,不r应小y于k0。7m。②本条和本规范有关条文3中0规定的宽度均指净宽度。第1。1。7条甲、乙s、丙类厂w房和高层厂e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度超过10m的且每层人h数超过20人s的高层厂m房,宜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防烟楼梯间及e其前室的要求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8防火7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1。5。6条高度超过61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厂v房,每个y防火3分0区e内6应设一o台消防电梯(可与k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下w列条件:一y、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不q应小t于d4。00m4,与s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面积不z应小b于z40。00m2;二d、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在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v,或经过长5度不k超过40m的通道通向室外;三v、消防电梯井q、机房与p相邻电梯井i、机房之c间,应采用耐火1极限不d低于d1。10h的墙隔开s;当在隔墙上u开g门w时,应设甲级防火2门k;四、消防电梯间前室,应采用乙m级防火0门m或防火2卷帘;五x、消防电梯,应设电话和消防队4专j用的操纵按钮;六4、消防电梯的井g底,应设排水5设施。注:①高度超过46m的设有电梯的高层塔架,当每层工m作平台人o数不u超过1人p时,可不i设消防电梯。②丁q、戊类厂p房,当局部建筑高度超过58m且局部升6起部分7的每层建筑面积不h超过00m4时,可不k设消防电梯。

请问一般的室内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是多少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2017表5. 1. 1,单、多层观众厅、多功能厅大于400m2的时候,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A级,小于等于 400m2的时候,顶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A级,墙面、地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级,A选项错误;

单、多层歌舞娱乐场所顶棚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A级,墙面和地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级。

扩展资料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2017 4.0.5,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为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A选项错误;根据4.0. 11,建筑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根据6.4. 13-4,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2018年版)6.4. 14-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100个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看看你掌握了多少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 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 10L/S-15L/S。

31、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

3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四、室内消防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 10L/S超高层建筑 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4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米。栓口距地面1.1米。栓口为DN65。水龙带不小于25米,水龙口20毫米。

44、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五、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喷林系统的类型

类型:湿式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干式喷林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45、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启闭指示装置。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米。

48、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干式有排气装置的5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250个

49、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代8个喷淋头

六、消防水泵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54、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55、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56、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57、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59、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60、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62、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3、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4、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5、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66、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67、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68、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69、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70、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71、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72、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73、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九、防烟、排烟系统

74、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75、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76、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77、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78、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

1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80、防烟楼梯间为50PA

81、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82、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8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84、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

85、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6、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87、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2

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88、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

89、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

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C

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90、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十、其他

9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9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9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9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9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9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9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9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十一、防火分区

99、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100、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101、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102、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103、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

防火等级的欧美标准

防火等级的欧美标准:

一类(Grade 1):

不燃结构,能承受恶劣的环境,结构坚固。主要用于军事、原子能、重要工业。

满足美国军用标准MIL-F-。

二类(Grade2):

阻燃结构,经耐水试验、耐低温试验、以及军用标准MIL-F-中的部分试验。满足美国UL-586标准的试验(火焰试验)。

三类(Grade3):

遇明火不燃烧,仅散发微量烟雾。符合UL-900标准中的Class1。

四类(Grade4):

遇明火轻微燃烧,或散发有限烟雾。符合UL-900标准中的Class2。

五类(Grade5):

阻燃材料结构,无助燃物质,遇火仅产生少量烟雾或不产生烟雾。用于洁净室顶送风或侧送风处的空气过滤。

六类(Grade6):

用于无特殊防火要求和不十分重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