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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修屋顶需要什么手续吗(农村楼房屋顶平改坡需要审批吗)

  • 作者: 楚玮瀚
  • 发布时间:2023-09-15


农村楼房屋顶平改坡需要审批吗

农村楼房屋顶平改坡需要审批。

旧房改造、加层必须先向房管部门打申请报告同意盖章,然后到发改委填报立项申请表盖章,再到规划部门审批规划许可(带好图纸),再到建管部门审批施工许可,最后到城管备案,就可施工了。

住宅“平改坡”是指在满足相邻建筑日照、结构安全和规划要求等条件下,将多层住宅平屋面改造成坡屋顶,并对住宅外立面效果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合理整治的行为。有效解决屋面渗漏和隔热差的问题,达到改善住宅性能和建筑物外观视觉效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美化城市,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民心工程。

住宅实施“平改坡”涉及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必须慎重对待。居民要求住宅”平改坡”的申请应经过市房管、市规划、市发改委、结构安全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论证,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对施工单位以及使用的主要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投标方可实施。

注意事情:

近来,某些建筑公司利用部分居民急切希望住宅“平改坡”的心情,给居民信箱塞误导广告,声称可以帮助居民代办平改坡的手续,并实施住宅“平改坡”改造。为此向广大市民申明,我局从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委托办理有关住宅“平改坡”空间可利用的报批和实施,任何未经市房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审批就擅自进行住宅“平改坡”可利用改造的,都属违章建筑,请广大市民切勿上当。

农村自建房屋顶怎么处理

一、现浇坡屋顶:

这是目前在农村建房中采用最多的结构形式,整体比较稳固全部采用钢筋混泥土现浇,防水性能优越!

这种屋面的制作首先你要支好模板,绑扎屋面的钢筋(这个和普通平顶屋面相同,没有说明分别但是就是在屋脊的位置要设计一个拉结筋),然后现浇混泥土!施工的时候要稍微注意下梁、板节点上的处理,和现浇屋面的混泥土浇筑质量的把控!

2、现浇闷顶坡屋面

闷顶形式是很多人也挺喜欢的一种形式,很多地区现在建房都会限制楼层,那么家中人口有比较多,希望房子面积再一点,有个闷顶来做做阁楼放放东西,或者装修下家里来人可以作为房间小住一下!

这种的施工一般是先正常按照我们以前的平屋面的施工工序,先浇筑一个平顶出来后,在平屋面上再支模,现浇一个坡屋面出来,其实就是房子你多了一个阁楼层!

扩展资料:

农村自盖房顶楼阳台最直接、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做成晒台,拿来晾晒东西。楼顶阳台是个开放式的空间,阳光充足,拿来晾晒东西最适合不过,可以在阳台地面铺一层瓷砖,美化一下,然后再安装透明的一个遮雨棚,下面按照几个晾晒东西的架子,可以满足农村人晾晒东西的需求。

其次,顶楼阳台除了做晒台,还可以进行布置处理一下,摇身一变成为舒适休闲的好地方。农村田园风光美丽,空气清新,把自家顶楼阳台打造成休闲阳台是很不错的选择。休闲阳台的打造可以简单也可以复杂。简单的休闲阳台,只需把地面铺上瓷砖,安装一个遮阳棚,下面放一张小茶几,摆几盆绿色植物,就可以成为休闲好去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自建房指南

农村房屋屋顶加高需要审批吗

需要村委会同意盖章后到所属房管部门,土地部门办理增项手续,一定要报备,还要征得相邻同意,常说的相邻权,否则后患无穷。希望您能采纳。

农村老房子加固换屋顶需不需要申请

一是重建之前,如果宅基地空闲了两年以上,按理应该重新申请宅基地,经批准后再建,否则就有被拆除的风险。

依据如下: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空闲了两年以上,已不属于你家了;未经批准就建房,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要拆除的。虽然有些地方可能在执行时并没有这么严格,允许事后补手续,但这种做法还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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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重建之前,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或宅基地空闲未超过两年,并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建房,那重建可不办手续。

因为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