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加层提取公积金条件(有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 作者: 楚建
- 发布时间:2023-09-15
有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法律主观:
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为什么说大修住房和建造翻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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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是人们购房时使用的基金,最近有朋友问小编,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什么材料呢?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满足以下类型的人员就能提取公积金:
1、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改造的自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贷款本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无住房、租房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房的。
5、职工离休或退休的人员可提取公积金。
6、出境定居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7、非本市户籍人员或将户口迁出本市的人员,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由于各个地区对于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都有所差异,因此以上内容仅大家参考,具体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者本人与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且还需签订共同还款的承诺书;
2、已婚人士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商品房时签订的合同;
4、贷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贷款人支付房屋首付款的有效凭据;
6、需准备用来担保的抵押物、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以及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希望以上的分享能够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有自住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法律主观:
小编一直知道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仅此而已。相信很多人像我一样不了解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有哪些提取条件?为了解决大家共同的问题,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以下相关知识。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相关知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到网咨询。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