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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内东西损坏谁负责(出租房内房东的物品损坏了,谁应该负责维修呢)

  • 作者: 彭森
  • 发布时间:2023-09-13


出租房内房东的物品损坏了,谁应该负责维修呢

出租房内的东西损坏了,也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非人力因素的损坏,那么就应该是房东自己出钱去维修。

首先,出租房内的东西无非就是租客自己的东西或房东的东西,如果租客搬进去的时候,就是一个硬装好的空屋子,所有的家电和家具都是租客自己买的,租客付的就是空房子的钱,并不包含所有的家电和家具,那么东西损坏以后,租客是需要自己去维修的,毕竟这就是租客自己的东西。

如果租客搬进房子的时候,所有的家电和家具都是好的,能够正常使用,但是租客在使用的过程中,将家具或家电损坏了,而且是人力损坏的话,那么就需要租客自己去维修,比如电视本来是好的,但是被租客砸烂了,家具被租客的宠物咬坏了,这些都是需要租客自己去承担的。

其次,如果是房东的东西,产生了非人力的损坏,而是属于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损坏,那么是需要房东来解决问题的,比如房子里面的灯具,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了短路,或者其他家具出现了短路的情况,这也是需要房东自己维修的。

另外,任何的家具家电在使用的过程中,都会产生程度不一的损耗,比如租客搬进去的时候是全新的沙发,但是住了一年以后看起来肯定会变旧,只要不是超出正常范围,那么就应该房东自己承担。

最后,如果租客的使用太“过度”,导致了东西出现了损坏,那么租客也是需要自己赔偿的,比如不规范使用电器,有的电器可能一年没有关过,那么出现短路或者损坏的情况是必然的,这样的情况也是租客自己承担后果,并且赔偿房东的相关损失。

租房东西坏了谁负责修

分情况。自然老化的应房东负责,人为搞坏的租客负责。房屋租赁合同针对维修没有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出租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对承租人造成了损失的,出租人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出租期间房屋内,物品损坏由谁负责

当出租期间,房屋内物品损坏由谁负责,需要视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责任,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

如果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的话,则按照约定处理。若是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则按照法定处理。

若是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物品的性质,正常合理使用屋内物品的话,即便造成了损坏,承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维修;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的话,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是因为屋内物品的损害,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反之,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物品的性质,正确合理使用屋内物品的话,则需要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租房物品正常损坏是算谁的

租房期间的物品由于自然老化损坏的应由房东负责,如果是租客人为故意破坏的需由租客负则,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出租方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并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因此物品损坏通常由房东维修,但前提是双方的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谁维修,但租客故意破坏的除外。

一、房东对租客有哪些义务

1、房客"身份"要看清。通常来说,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对房客身份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

2、不良案件要提防。对于出租房屋的治安状况,房东也要尽到自己的职责,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安全、正常使用,谨防盗窃等不良案件的发生。

3、意外事故要当心。房东出租房屋前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如,安装的热水器是否符合规范、电线线路是否存在短路等等。

4、日常维修需负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二、个人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个人租房需要注意选择合理的户型,采光是不是很好,交通是不是便利。往往市区的房价相对来说会比较高,那么这个时候让大多数的人就很难承受,而郊区的房子太远又会浪费很多时间在往返的路上。要找交通方便,离工作单位不是太远的房子。

2、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我们当然就是想要找那种离工作单位越近越好,这样每天就不会花费太多的时间在路上,同时这种还能够有更多的时间来充电学习,但是也要考虑经济基础,如果无力承担,这种情况下就不要选择交通便利,稍微远一点的地方。

3、租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这样做就是可以防止不法分子欺骗我们的钱财,防止被二手房东欺骗,个人租房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注意不要租二手房东的房子。如果是中介要查看中介的营业执照,找靠谱的中介单位介绍。

4、千万不要被骗,多看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个人租房需要注意一定要看清楚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看看房主是不是租给你房子的本人,租房协议也是非常必要的,不要口头约定。

5、选好房子,入住前要检查房间设施是否完好。比如说要检查一下家具的电器这些有没有被损坏,并详细记录下这些信息,这样就可以跟房东做好沟通工作,以免事后引起纠纷。

三、租房过程中,租赁物受到损失由谁承担责任应当分情况处理:

1、第一,如果东西损坏的原因是由于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或者未根据东西的性质使用而导致的,则应当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2、第二,如果东西损害不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则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而如果出租人没有进行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则按照该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