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精装房交付标准与合同不符(买的房子是精装修的,但是交房后发现室内装修质量太差怎么办)

  • 作者: 向羽
  • 发布时间:2023-09-12


精装房跟样板间差距大 能告开发商吗

精装修房作为未来房地产开发的一种潮流和趋势,它所代表的是品质。然而现实却是“毒地板”、“纸板门”、“霉斑墙”……样板间高大上,等到收房时咋就差距这么大呢,能告开发商吗?

精装修房

小编经过查阅相关资料,2002年建设部出台《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文件中提到,精装修住宅在交房时,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必须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有装修业人士报料,精装房对外公布的装修标准普遍是实际成本的3倍,不能在人工上省成本,只能在材料上动手脚,导致精装房质量参差不齐。

精装修的秘密

据小编了解到,精装修房的装修价格一般包含设计费、主材费、辅助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和税金。,通常是实际装修成本的3倍,现在人工成本日渐高涨,开发商只能在材料成本上动手脚,拼命压低材料价格。这是导致精装修房质量良莠不齐,投诉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买精装修房常见纠纷

1、精装修不写进合同

交付时,各种问题,购房者纷纷去翻看自己手中的合同,结果发现,合同里根本没有标注装修材料品牌,一律以“高档”等字眼代替,甚至,连“精装修”都没有,以“装修房”代替。

2、实际交付与广告宣传差距大

样板间里是高档实木地板,交付时却变成了实木复合地板;某品牌高档厨具,结果变成了普通厨具……

开发商都有自己的律师团队,即使精装修合同签了,也只会写道“使用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产品,一切以交付为准”,并不会详细到某个产品的某个型号。当然,如果您有开发商的宣传彩页等与实际不符,可以举报他“虚假宣传”,但是,合同确实对这方面约束不大,开发商不可能给自己挖个大坑的!

精装修维权可以做的有这些

1、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规定了正常使用情况下,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质期。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相应问题,如果在保修期内,应坚决要求开发商维修或者更换。

2、尽量在合同中对装修材料做出明确约定。目前各地还没有专门针对精装修住宅的验收制度。因此,购房者在购买精装修住宅时必须就主要装修部位、材料、设备等与开发商详细约定,并规定如达不到约定标准时,按何种方式赔偿处理,以维护权益。

购买精装房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广告中的卖点要多加核实,特别是吸引自己的内容,要反复核实,如有可能写进合同。

2、货比三家,不要冲动消费,选择口碑较好的开发商。

3、保留相关宣传册,户型图、样板间照片等材料,即使有免责申明,也可作为开发商虚假宣传维权的证据。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期房合同精装修标准不明确

法律分析:期房合同精装修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看对方是否有虚假意思实行装修,如果是这样的话: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尽快申请合同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买的房子是精装修的,但是交房后发现室内装修质量太差怎么办

购买的是精装修房屋,装修质量太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拒绝交房,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房屋修复,并按照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开发商拒绝执行的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监督巡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工、不按装修方案施工或破坏房屋结构行为的,责令立即整改。

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管理单位应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强化竣工验收环节的管理,发现影响结构质量安全的问题,应要求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改正,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装修投诉举报机制,对住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必须依法认真调查,立即责令纠正,严肃处理。

关于装修保质期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未经业主同意将精装修房做样板房,现申请赔偿标准是什么

小区开发商未经业主的同意,将精装房做成样板房,现在申请赔偿标准的话,你们可以跟小区开发商协商处理,这个并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要你们双方都认可就可以。

开发商违约。

所谓开发商违约,就是指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开发商出现了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常见几种违约情形

1

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

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那么这里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这里所讲的“一定期限”其实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

开放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买房人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可以一并赔付。

法条链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

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因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