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日本300平房屋建造(日本人“一户建”(一幢房子)都是永久产权房吗)

  • 作者: 彭夕媛
  • 发布时间:2023-09-06


日本人“一户建”(一幢房子)都是永久产权房吗

是的,日本的不动产可以是私有的。

在日本买房,会相应的得到土地。如果购买的是楼房,所有业主平摊地,共同拥有所有权。如果购买的是一户建,土地就属于业主,独立拥有所有权。所持有的房产,每年需要缴纳土地和建筑物的固定资产税。

此外,日本政府规定,如果买家需要对老旧房产进行抗震翻建和改造,依据个人的条件,可以获取1至3年不等的固定资产税及城市规划税的减免。

扩展资料:

一、一户建住宅

一户建的住宅产品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手笔,也没有震撼人心的宣传策略。有的只是平淡之中一点一滴设计的小智慧和处理生活的小点子。

在日本,普通民居一般分成两种,一种是公寓式的,即单元式的住宅;还有一种是称之为“一户建”的独立民居小别墅。虽然这种“一户建”外形多种多样,但其实其大部分建筑都是用木结构建造的。

是的,木结构建筑建造起来的房屋抗震,耐久,建造周期短,即使是300平米的木屋别墅也只要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拔地而起。木结构房屋造起来如此之快,这主要归功于木结构部件的标准化生产。

在木屋生产车间里,SPF经过操作台一加工后,就可以准确的被加工成墙体、门、窗户、屋梁等各个部件,然后经过有序整理运输到工地,只要几周时间就能造出一座美好的木屋别墅。

单单就工厂化生产这一点,普通的砖混结构的房屋就比不上,在建造时间、速度、人工耗时、到后期的装修、甚至是对人体健康的促进作用,木结构房屋都具有大大的优势。

二、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是从法律上正式采纳了登记要件主义作为一般原则,而以登记对抗作为例外。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物权变动的效力,一般来说,以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都是从登记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凡是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都需要依法办理登记,只有从办理登记时起才发生物权的设立和变动。

《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是权利推定效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应当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人,在登记没有更正也没有异议登记的情况下,只能推定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就是物权人。我国《物权法》第16条确认了此种登记的效力。

三是善意保护的效力。它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即便以后事实证明登记记载的物权不存在或存有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行为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户建

海平面最高上升70米,日本平均海拔300米,为何经常担心沉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看到有关日本沉没的信息,看到这样的信息,难免让人有一种愉悦的感觉,因为小日本沉没了,等于祛了我们一块心病,于是成为我们的话题,它的位置特殊,日本位于亚欧板块和太平洋板块的消亡边界,属于地震海啸多发地带,据统计,全世界里氏规模6级以上的地震,已经超过两成发生在日本。地震不仅让日本人有了一种危机感,也真实地影响着日本列岛的地质环境。

目前海平面上涨速度大概是每十年3厘米左右,单纯只说海平面上涨速度,需要几万年才能把日本淹没,但那种情况下其他国家也好不到哪去,海平面上涨几百米上千米,不但把日本淹了,也把我们国家的一部分国土淹了。我国大部分人口都居住在东部,是我国大陆海拔第三阶梯,高度500米以下,有广阔的农田。

日本是一个“千岛之国”,它处在亚欧大陆的东边,与中国隔海相望,四周被太平洋、日本海、东海、霍次克海包围。我们可以知道,日本是一个特殊的岛国,随时都面临着海啸的四处威胁。而且日本的地理位置很特殊,其位于亚欧板块和太平洋板块的消亡边界,为西太平洋岛弧-海岸山脉-海沟组合的一部分。

周边环境特殊,一个是自然环境,日本周边分布着一连串深达四五千米的海沟,马里亚纳海沟甚至达到了1万米。日本列岛坐落在这些海沟周边,就像是一个人站在悬崖边,肯定会产生一种即将掉下去的感觉,日本沉没的想法,可能就是因为这吧,还有一个就是国际环境,日本在东亚地区,几乎没有朋友,因其对待战争的态度,周边国家,对日本都没有好感。

史话汪伪时期日本人在南京的建设活动

自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城,至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日军在南京陆军总部大礼堂投降签字,日本实际控制南京将近8年。日军在攻打南京期间和占领南京后的几个月内所进行的轰炸、屠杀和掳掠对这座中华民国的首都造成了极大破坏,摧毁了国民政府之前十年建设的大量成果。此后8年,尽管日方曾先后扶持了南京市自治委员会、梁鸿志维新政府和1940年3月成立的汪精卫国民政府等傀儡政权,用以维持城市运作,却仍然难以使南京恢复原有的繁荣。

汪伪时期南京城市满目疮痍,建筑废墟遍布,物资贫瘠,人才凋零。因此,南京建筑业的修缮和新建并重,建筑工程规模小,建筑设计和建造水准有限。由于战争破坏严重,南京特别市工务局督促和监管对民用建筑物的修复工作、主管对政府损坏建筑物的修复工作,贯穿了整个汪伪时期。

根据1945年9月的移交清册,该时期南京特别市的建筑执照发放(1940-1945年)至1118号,修缮执照发放至1249号,可以推断出该时期的修缮工程数量略多于新建工程。在专业人才方面,该时期活跃于南京的中国建筑师仅查有6人,9另有日本建筑师及事务所若干。这一情形与战前中外建筑师人才济济的繁荣局面大相径庭。

汪伪时期,除了经济萧条之外,南京特别市的政治和文化状况也受到了日本的强权控制。而考察当时的建筑设计和建造活动,可以具体而微地观察到中方政府和日方领事之间的权力角逐,以及中方对日方既附和又排斥的微妙态度。日方曾要求南京特别市工务局普查抗日意义碑,对中方政府人员进行日语培训,其中也包括从事建筑设计的工务局技士。同时,他们扶植中方曾经留学过日本的人员势力,在南京建立留日会会所等。汪伪行政院虽然通令与日人周旋应谦恭,仍然尽可能保护中方利益,限制日本人的权利范围。如市工务局虽然无法干涉日本领事馆批准日本人占用本地民宅,却通过不批准建筑修缮工程来阻挠日方的实际使用。市工务局即便急缺建筑设计人才,也排斥日本建筑师在局内任职。

日人街

日军控制南京之后,大肆占用南京城内建筑物。首当其冲的是划出城市内最好的地区和最好的建筑物供日本人使用,建立了"日人街"。至今可以找到当时日方建造的一些痕迹。1938年1月9日,最早的一批日侨商店在南京市中心一帯的"日人街"开张。日人街设置在市内最繁华地区,面积大约220町步(一町步约合15亩)。最初以军内小商店为主,逐步增加各类商业。除军人、军属外,居住此地的日本人(包括日本殖民统治下的朝鲜籍人、中国台湾籍人)约达300人。

随着日军占领南京的时间渐长,日本侨民的数量也逐渐增多。据中国现代史学家经盛鸿统计,截至1941年6月,南京共有日本居留民人,占南京全市居民的2.06%,日商企业近1200家;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时,在南京的日侨数约人。一些日侨还投资开业开办一些中小工厂。如日商渊本次二投资5万元资金在糖坊桥60号开设了南京铁工厂;另日商在汉中路开办了晃明洋行,并设有机械厂。日侨和日资企业的增多必然带来对于地产的需求。

类似的记载比比皆是。在整个汪伪时期,日侨可以直接向日本领事馆申请占有南京城市中的空置房屋或地块,并直接由日本建筑师提供建筑改造或兴建方案,中方仅对工程略作查勘。这些案例中,住宅占很大比重。如株式会社兴南公司设计部设计的廊东街54号森川勇雄修筑房屋方案,其平面为一典型的带壁橱的和式住宅:1944年3月7日赵汶恺勘查日商大园洋服洋行工程,由领事馆许可居住,设计承包商为今村工务所;同日他也勘查了新建日本式花房所及温床等,拟开设实相花园。中方政府如可查及原房主或地主的姓名,往往称兴建手续和产权不合规程,禁止建造活动。如1943年的维新路225号、碑亭巷53号日商建筑改造,由高桥工务所绘制设计图纸,但未获得中方政府批准,这两处房产应该没有实际建造。这或可视为对日方控制的一种微弱反抗。

五台山神社

1938年《读卖新闻》消息中提到的南京神社与现存的南京五台山日本神社相吻合。五台山神社原为一组带鸟居的近代日式建筑群,现鸟居不存,仅存两座大殿。建筑物外墙均为混凝土,屋架为木构,材料运用类似当时的南京建筑,细节上带有和风。其中一座大殿屋脊有菊花纹样瓦当,是神社本殿的特征之ー。本殿常用于放置神体。另一座大殿应是祭祀使用的拜殿。两座大殿周边的路灯风格与之协调,当为同期作品。

南京神社预算为40万日元,在同时期中华民国地域范围内(不包括关东洲、伪满洲国和台湾地区)的神社中建造费用最高,于1940年2月11日执行了造营报告活动。南京五台山神社实际包括两个神社,一个是南京护国神社,一个是南京神社。前者创立于1942年5月2日以战死的日本军人、警察为祭祀对象。后者则创立于1942年10月,所祭为天照大神、明治天皇和国魂大神,氏子数为3413户。南京护国神社位于南京神社范围内。神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神职人员负责,处理重要事项则需得到当地日本领事馆许可。五台山神社的建筑师为日本人高见一郎

南京神社两社合一,规格较高,在中国的日本神社中比较特殊。中华民国地域范围内(不包括关东洲、伪满洲国和台湾地区)的日本神社共建造过56处,包括最早建造于1915年3月的青岛台东镇神社,建造于1942年10月的南京神社是最后一处建造的。这56处神社中只有南京和九江两处神社内包含供奉军人军族英灵的护国神社。

日本建筑师与建筑事务所

受到战争影响,欧美建筑师在该时期罕见于南京,只有部分日本建筑师和建筑事务所活跃于汪伪时期的南京地区。根据现存档案,可查的日本建筑师与建筑事务所有高见一郎、水野组南京支店、株式会社兴南公司设计部、今村工务所、高桥工务所等。他们的委托人多数是日方军事和特务机构、企业以及日本侨民,其委托项目的建造地多半位于南京的日人街区域。在该时期的南京城,中国人和日本人的项目修建和建造是各自独立的体系。

该时期活跃于南京地区的日本建筑事务所之一是水野组南京支店。1939年至1941年5月水野组南京支店在不到两年半时间内的设计项目清单包括千元以上项目52个,千元以下项目171个,总项目金额达到134.6985万日元,其中绝大多数项目位于南京,其余位于马鞍山、秣陵蚌埠、芜湖等邻近城市。

该事务所在几年的业务扩张之后,也希望参入中方项目,故向汪伪政府的工务局申请,请准参与投标工程。仅水野组南京支店的项目数量就超过了当时南京政府专业人员、开业技师所进行的项目数量。可以想象,日本人当时在南京占据了政治、经济的主导权,有充分的实力开展各类建设活动。

日本历史:绳文时代的房屋风格和村落布局是怎样的

绳纹时代人们居住在自己建造的竖穴式房屋之中,但也有利用自然山洞和岩下作为住处的。

竖穴式房屋是从地面下挖50公分左右,四周用几根木柱支撑屋顶。房屋的平面形状为圆角方形、方形、梯形、圆形、椭圆形等。前期以后,室内中央设有炉灶。竖穴式房屋和由竖穴式房屋组成的村落遗址,在日本发现多处。这些遗址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当时氏族公社的社会面貌。

茨城县花轮台贝家是属于绳纹早期的遗址,在这里发现5所竖穴式房屋遗址和陶器。房屋遗址有重叠的,陶器也有绳纹和无纹两类。由此推定,花轮台遗址是经由两个时期的居住区。一个时期只有二三所房屋,一屋中居住四五个人。在干叶县市川市姥山贝家的一所竖穴式房屋中发现成年男女遗骨各两具和小儿遗骨一具。姥山贝家是绳纹中期的遗址。从这一竖穴,可以推定前期竖穴式房屋居住的人数和生活情景。一所房屋按居住四五个人计算,二三所房屋只有十几个人。绳纹早期的村落大都在丘陵和台地顶端或斜坡上,一般规模小,延续时间短,这是当时人们为了寻找食物不断迁徒的缘故。这种小型村落是氏族的聚居区,竖穴式房屋是氏族公社成员的住处。

前期村落规模较大,延续时间较长。横滨市南掘贝家是绳纹前期的遗址。遗址位于台地的南坡上,占地面积5000平方公尺左右。从这里发现50所大小基本相等的竖穴式房屋遗址。房屋有重叠的。有的房屋被贝壳层埋没。出土的陶器分为三种形式。可见村落持续时间相当长,日本学者认为约为300年左右。

遗址中央有南北约60公尺,东西约35公尺左右的广场。广场中间只有一个大石盘。房屋围绕着广场,以马蹄形排列着。由此可以看出,广场是讨论当天生产,分配劳动果实以及开会、祭祀的场所。大石盘是共同使用的碾磨工具。在这个村落中人们过着共同劳动和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