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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室外施工时间规定(北京工地施工时间规定)

  • 作者: 周祁萱
  • 发布时间:2023-09-05


北京工地施工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从夜间22:00到第二天凌晨6:00,正是人们休息的时候,一般这段时间是不允许施工。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北京允许建筑施工的时间

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第四十三条“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装修作业,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北京施工扰民时间规定

北京施工扰民时间规定:

北京市装修扰民噪音时间规定是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

居民室内装修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类污染。根据相关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对违反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干扰邻里生活,不听劝阻的,处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归为1类,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1、0类50分贝,40分贝;

2、1类55分贝,45分贝;

3、2类60分贝,50分贝;

4、3类65分贝,55分贝;

5、4类70分贝,55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别墅区、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法律依据: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三十五条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北京市施工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北京对于住宅楼的施工有明确的规定,按照8小时工作制,上午施工时间为8:00-12:00,下午施工时间为14:00-18:00,其余时间段和周六日只能进行无噪音施工。如超出时间段还有噪音施工,可找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如没有物业可拨打110。

法律依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五条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需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