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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最新装饰装修政策(邯郸市建设局的局属单位)

  • 作者: 沈骁恒
  • 发布时间:2023-09-04


邯郸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文印、资料和信息报道工作;负责督查、催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政务接待和大型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综合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和管理局行政文书档案工作。

政策法规处(挂综合处牌子)

负责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上报和审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起草全局的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专题材料。

建设工程管理处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工程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建设机械材料设备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建筑业、装饰装修、建设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企业资质的管理和现场踏勘工作;负责进出市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跨区域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风险等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工程造价师的执业行为。

勘察设计管理处

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工作,研究拟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规划、有关政策、规章;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和现场勘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类地方标准设计的编制、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市建设施工图纸及建筑节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等审查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各类注册师的执业行为。

城市建设处

研究制订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城市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及管理工作;指导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县(市)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以及园林城创建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市)区市政公用事业有关资质、经营许可、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踏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计划财务处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编制城市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计划,协调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有关政策,编制城市维护费使用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审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工程决算,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报表,指导和监督建设系统的审计工作;归口管理全系统的统计工作,并负责编制有关年报统计资料;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指导;负责城建招商引资工作。

房地产业处

负责起草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和指导房地产业开发经营和管理;制定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政策,负责全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编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城镇住宅建设,参与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宅商品化工作。

村镇建设处

研究制订全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基础设施和村镇住宅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村镇产权产籍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补助经费计划的编制,并检查监督其使用情况,指导村镇建设资金管理。

科技教育处

组织制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科研开发项目的实施和论证;负责建设系统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评优和奖励;管理和指导行业科技成果、新产品的研制、推广和应用;推动和指导建设行业的技术进步,负责建设行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认证;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经费的管理;负责全局人才和岗位技术培训;指导和管理各类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工作;负责全局的专业经济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考核工作。

组干处(挂人劳处牌子)

负责建设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抓好市委委托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建设系统市属对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建设党委和局党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研究草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计划、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综合协调、集中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和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业务工作;负责及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对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各类企业资质核准(初审)、各类人员资格认定(初审)、各类企业经营许可(初审)、各类备案、各种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初审、核准的办理;负责局授权的各类行政许可及相关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承办本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及相关服务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处(建设纪委)

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工作安排,负责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信访稳定处

负责局系统的信访和稳定工作的政策研究、落实、提出对策与建议;负责信访隐患、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工会

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单位经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负责协助局党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在服务全局工作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会费的管理。

邯郸市建设局的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参与项目建设的选址定点,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和建设机械材料装备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跨区域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城镇化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订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中心城区城市年度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征收和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指导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县(市)供排水、供热、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

(七)指导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县(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园林城创建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研究制定有关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的政策和规章;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房屋拆迁改造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和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九)制订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论证、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职业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报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防灾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民用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设工程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业资格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建设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市委抓好建设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

邯郸市建设局的局属单位

邯郸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全市建筑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

2、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配合办理施工企业、构件生产企业和实验室的资质初审、建筑业的劳务管理、统计年报等工作;指导建安施工企业的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证。

3、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全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制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规划目标,并组织指导和实施;负责全市推荐上报省、市级优质工程(构件)的验评和初审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质监站和各专业分站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

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及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安全事故的呈报和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并协调有关部门的业务关系。

5、负责全市建安施工企业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稽查。

邯郸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本市拆迁管理的法规、规章。

2、负责对拆迁业务的监督审查,核发拆迁许可证。

3、调解或裁决房屋拆迁争议,对拒绝拆迁的被拆迁人依法实施强拆。

4、负责对违法拆迁的行为进行处罚。

5、管理拆迁档案资料,组织拆迁人员培训等。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关于招投标的有关法规。

2、受市建设局委托直接监督管理市内三区一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

3、制定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各环节的实施办法。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行为依法查处。

5、指导各县(市、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6、宣传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执行招标投标法的自觉性,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1、信息与网络服务:负责收集、发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建材市场行情、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社会中介服务单位等信息;拟建立并运营“邯郸建设工程信息网”接受各类信息查询。

2、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和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建和管理招标评标专家库,监督评标专家抽取;负责投标报名、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复审工作。

3、会务商务服务:为招投标各方洽谈、开标、评标会议场所及会务服务;提供资料复印、各类招投标文件打印、通讯等商务服务。

4、管理服务:提供发布信息、接受咨询、办公场所等全方位服务;负责管理交易市场日常交易活动。

邯郸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1、认真组织贯彻国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市的有关条例、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依据的统一管理。

3、审定本市辖区内的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园林、装饰装修等新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竣工结算。

4、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标底价、结算价、调解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5、负责测定、发布全市建安工程、价格指数、材料预算价格和市场信息。

6、指导、管理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的业务工作。

7、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核发本市和驻市部、省属及外省、外地区的施工企业取费级别证书。

9、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合同、质量管理。

邯郸市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业废渣综合治理;新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运用;地方建材砖、瓦、灰、砂、石管理,以及组织科技攻关、成果引进、技术咨询、业务培训、专项业务资金的收取分配。协调处理有关事宜等管理工作。

邯郸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储存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职能。留存和继承人类自古迄今从事城市建设活动产生的历史记录,充当城建档案资料产生与利用之间的桥梁纽带,收藏与储存的功能聚积了记录在城建档案资料中的城市建设成果,记载着城建建设历史发展与演变的进程,城建档案馆(处)不仅要有计划地进行城建档案的接收和补充工作,而且要对馆藏城建档案实行科学、安全管理。

2、提供城建档案信息保障的职能。城建档案馆(处)的工作人员,将保存的城建档案资料,主动、及时和有针对性地传递给有关部门和人员,促进馆藏档案向有用信息的转化,实现城建档案资料的情报价值。

3、参与城市建设咨询的职能。城建档案馆是科技专业档案馆,以满足日益发展的城市建设事业需要为目的,为城市的规划决策、改建扩建、城市管理、市政建设等提供积极主动的服务。积极参与进馆档案前期的形成活动,对进馆档案进行超前控制,努力提高馆藏的质量,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有关活动,主动了解各方面的信息需求,实行跟踪服务。

4、城建档案工作业务指导职能。城建档案管理处行使政管理的职能,对有关城建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对县(市)区及市建设系统档案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馆库建设、经费问题等进行监督、检查,还对城建档案的收信、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等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参加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邯郸市建设局抗震办公室

1、代表市政府对辖区内的所有工程质量利用科学手段进行检测和认证。

2、对建筑业企业建筑构配件厂、试验室进行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其试验室的资质进行管理。

3、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检测数据(报告)进行复查、裁定。

4、面向施工现场,有计划有比例的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监督。

5、研究、引进、推广建筑施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全市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

邯郸市赵苑公园管理处

负责赵苑的总体规划建设、行业管理和赵苑景区的内部管理等工作。

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1、负责管理、使用以下资金:(1)市财政投入的城建资金;(2)城建政策性收费资金,其中包括城建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旧城改造费、水资源费、水增容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机动车辆城市道路维护费、城市道路占用费、旅店业住客市政公用设施使用费等;(3)土地出让、转让金;(4)城镇户口增容费;(5)按政策规定用于城市建设的其它资金。

2、负责容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捐资、借款和社会集资。

3、负责容纳建设系统各类闲散资金;积“小钱变大钱”,以利筹措更多资金保证城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4、经批准承办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债券发行业务。

5、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内、外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6、代表市政府向上申请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和进行各种形式的贷款。

7、负责管理由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直接投入的固定资产并收回折旧。

8、授权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设施资产经营权和产权有偿、有限期的出让、转让、盘活存量,实现良性循环。

邯郸市建设工程稽查办公室

(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建设管理相对人,遵守建设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违法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实施市建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会同局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对建设市场易发和多发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稽查;

(四)负责建设市场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局业务处室、局属单位移交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建设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对各县(市、区)建设稽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六)协助相关单位追缴相对人应缴而未缴的行政事业性费用;

(七)承办省建设监察办公室、市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邯郸市腾盛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邯郸市腾盛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谷宗金

成立时间:2012-05-23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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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959号华信国际广场逸园2号楼205号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