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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危房改造最新政策(浙江省危房改造新政策文件是什么)

  • 作者: 白辉
  • 发布时间:2023-09-04


浙江省危房改造新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居住在C级和D级的危房中的贫困户、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和贫困的残疾人员;2、农村危房改造应符合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农民自筹资金、政府适当补贴、银行贷款和社会慈善捐助的方式筹集改造资金;3、给农村危房改造的政府补助应提前下拨,支持贫困户提前备足加固改造危房的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导则所称危房改造包括农村危房拆除重建和加固维修。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不得纳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范围内的危房改造对象:一是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两处以上住房,其中一处是最危险的;三是不属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不影响人员生活的厨房、厕所和畜禽养殖圈舍等;四是已经纳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规划的住房重建户,以及因灾倒损重建户。由于房屋安全状况在不断动态变化,随着房屋自然老化和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今后仍会不断新出现部分危房。为及时有效治理改造今后动态出现的农村危房,确保农民群众住有所安,决定开展全省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

工作目标:

1.从2020年起,全面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及时发现新出现的农村危房,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和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条件。

2.其中,对全省农村困难家庭(按照浙江省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残疾户、低保边缘户等4类对象)危房改造继续实施即时救助。

法律依据: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浙江旧房重建政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的条件

1、首先农业户籍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进行农业户籍的前提下,才有必要进行申请;

2、所要改造的旧房不能是已经纳入拆迁范围的;

3、如果在以前已经申请过补贴了,就不能进行第二次申请;

4、现在有很多地方开始在进行房屋规划,如果在这个范围内,也不能申请。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补贴政策标准

1、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农村旧房改造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户均元;

2、需要修理加固的贫困户家庭,户均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元。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的对象

1、农村低保户的家庭

2、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3、在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难的对象;

4、特困残疾人的家庭。《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浙江省危房改造新政策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浙江省危房改造新政策文件指的是2020年发布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交互督查工作的通知》。

法律依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交互督查工作的通知》(三)危房改造情况。D级危房是否真正腾空,腾空后防控措施是否彻底到位,是否确保不住人;C级危房是否做到尽力腾空并落实到位防控措施;D级和C级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是否全面制定,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已按方案全面启动实施;危房改造后是否已实质性解危,新建重建房屋竣工验收是否到位,维修改造房屋是否经过重新鉴定确认;重建新房后或通过其他方式长期安置后,原有危房是否拆除到位或已经实质性解危。全市域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能否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

浙江省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有哪些规定

浙江省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

为了加快旧房治理改造步伐,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浙江省实施了一系列的旧房改造政策。依据“政府指导、业主负责、属地管理、分类实施”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住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努力推进危房拆除攻坚,全面完成D级危房的拆除和其它危房的治理改造,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浙江省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摸,对于排查出来的危房实行“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录入县危旧房治理改造数据库。对于被鉴定为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依法对危房采取限期搬离和腾空措施,对于房屋本身及周边区域实行应急处置,实行隔离管理。被鉴定为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并在限期内实施拆除。对于具备修缮条件的C级危房才及其它的局部危房,要按照相关规定条件和程序简化审批流程,通过修缮、加固等措施尽快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拆除危房后,对于符合安置条件的农户要分期分批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有效安置,尽量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当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分类安置工作。依据民政部门对农户困难程度的核定,危房改造可以享受一定的补贴:.低保、五保、修缮补助8000元/户,置换补助2000元/户,新建补助160元/平方米;其他贫困家庭修缮补助4000元/户,置换补助1000元/户,新建补助80元/平方米。

通过旧房改造政策,有助于广大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水平,特别是一些居住在危房中且经济收入低下的家庭,在改造完成后国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不仅提高了住房品质,还减轻了农户改造旧房的经济负担,这也是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