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区装修管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装修管理
- 作者: 白俐瑶
- 发布时间:2024-12-30
1、江苏小区装修管理
江苏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装修行为,保障小区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装修活动。
第二章 装修申请
第三条 业主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企)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装修设计方案
装修施工合同
装修人员身份证明
第四条 物企收到装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装修许可证。未经物企审核许可,不得进行装修。
第三章 装修施工
第五条 装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经物企审核批准的装修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装修内容、扩大装修范围。
第六条 装修施工不得影响小区公共环境和他人正常生活。以下行为禁止:
在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和工具
制造噪音超过规定标准时间
排放粉尘、油漆等有害气体
损坏小区公共设施
第七条 装修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分类处置。
第四章 装修验收
第八条 装修完成后,业主应向物企提出装修验收申请。物企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装修内容进行验收。
第九条 装修验收合格后,物企应出具装修合格证。未经物企验收合格,不得入住。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物企负责本小区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物企发现装修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物企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
第六章 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对本小区的装修活动负有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物企对小区装修活动的审核、监督和管理负有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2、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装修管理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章 装修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业主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装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装修房屋应当按照经物业服务企业认可的装修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者改变房屋用途;
(三)装修时间不得早于7时或者晚于22时,并不得违反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休息日、节假日;
(四)装修房屋不得造成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损坏,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公共部位;
(五)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
(六)装修完毕后,业主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竣工验收,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验收报告。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装修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对业主装修房屋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装修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
(二)对装修房屋进行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装修行为;
(三)对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清运,并督促业主及时清理;
(四)负责办理房屋装修竣工验收手续,并存档備查。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业主,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责令其改正。业主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装修房屋造成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损坏的,由装修业主承担修复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装修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装修管理义务,造成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损坏或者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江苏省小区装修时间应该是几点到几点
根据江苏省《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苏建通字 [2006]75 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噪声进行监督管理。
通告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昼间(07:0020:00)在室内装修住宅时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夜间(20:0007:00)在室内装修住宅时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4、江苏省小区装修时间规定2019
2019 年江苏省小区装修时间规定
一、装修时间限制
工作日:8:30 12:00,14:00 20:00
周末和法定假日:禁止装修
二、特殊情况
因突发事件(如管道破裂、电路故障等)需要紧急维修的,可向物业报备后进行。
装修单位在获得业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可申请延长装修时间。
三、违规处理
违反装修时间规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制止并处罚。
罚款标准:
个人:500 元以下
单位:5000 元以下
四、其他规定
装修期间,业主应注意保持小区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装修废料。
装修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业主和装修单位之间应签订装修合同,明确装修范围、工期、费用等事项。
备注:本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