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装修保修,上海装修押金2019新规定
- 作者: 楚建
- 发布时间:2024-11-26
1、上海装修保修
上海装修保修
保修政策
保修期:竣工验收后 2 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 5 年)。
保修范围:由装修公司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水电管路漏水、渗漏
墙面开裂、脱落
地面空鼓、起翘
门窗开关不畅、无法使用
吊顶脱落
家电安装不当
保修不包括:
非装修公司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
人为损坏或误操作造成的损坏
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未经装修公司同意私自改造造成的损坏
保修流程
发现问题:业主发现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后,应及时与装修公司联系。
报修: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上门等方式报修,并提供问题描述和照片或视频证据。
上门维修:装修公司将在收到报修后 2 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并维修。
保修记录:装修公司将记录每次保修情况,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和维修师傅信息。
保修责任
装修公司对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直到问题解决。
如果维修后问题再次出现,业主可再次报修,装修公司仍承担保修责任。
如果装修公司未能及时或妥善维修,业主可依据合同要求赔偿或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注意事项
业主应妥善保管装修合同和保修卡,作为保修凭证。
保修期内,如装修公司因经营不良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保修义务,业主可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业主应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上海装修押金2019新规定
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有关押金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进度款等款项时,应当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原有合同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程款项,须全部改为通过银行账户支付。
第十二条 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工程造价的20%,且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确需提前支付的,应当经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预付款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以预付款抵充工程款。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申请工程款。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申请工程款应当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收到,原有合同约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工程款项,须全部改为通过银行账户支付。
第十五条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比例不低于合同约定工程造价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用于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
第十六条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安全保证金。工程安全保证金的扣留比例不低于合同约定工程造价的5%。工程安全保证金应当用于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竣工款。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安全保证金。
第十八条 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并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工程预付款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还工程预付款,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使用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工程安全保证金进行整改,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认定,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上海百姓装潢公司质保几年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
一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防水工程、屋面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
结构安全方面的保修期为10年。
4、上海装修保证金合法吗
是合法的。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单位应当自收到订金之日起10日内,向消费者出具《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证书》,并向消费者交纳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最低不少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保证金应当存入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指定并经上海市财政局审核认可的银行专户,并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由银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