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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装修扰民规定,南京市装修噪音扰民举报电话

  • 作者: 楚建
  • 发布时间:2024-11-01


1、南京装修扰民规定

南京装修扰民规定

一、定义

装修扰民是指在住宅小区内进行装修活动,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干扰和影响的行为。

二、禁止时段

装修活动禁止在以下时段进行:

工作日:22:00次日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全天

三、允许时段

装修活动允许在以下时段进行: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9:0012:00,14:0018:00

四、禁止行为

禁止在装修活动中进行以下行为:

使用电动工具或机械在禁止时段内作业

敲打、切割、钻孔等产生噪音的行为

产生扬尘、异味等污染的行为

其他影响居民生活安宁的行为

五、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进行装修扰民活动的个人或单位,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六、举报

居民发现装修扰民行为,可向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举报。

七、其他规定

装修单位或个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音、扬尘等污染。

在装修前,装修单位或个人应向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报备,并取得允许后方可施工。

装修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本规定,维护小区环境安宁,尊重邻里关系。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南京市装修噪音扰民举报电话

3、南京装修扰民规定最新消息

南京市装修扰民规定最新消息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装修施工允许时间调整

原规定: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9:0012:00

新规定: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因特殊情况需施工的,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噪音管控加强

设定装修施工噪声限值:卧室、起居室等住宅室内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夜晚不得超过45分贝

加大对装修施工噪声的执法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发现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其他规定

装修管理部门及物业公司进一步落实装修管理责任

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材料

居民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投诉装修噪音扰民行为

注意:

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4、南京装修扰民时间规定

南京市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产生单位规范处置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排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应当遵守南京市噪声污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排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

(一)每日8:00至12:00,14:00至18:00,禁止排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

(二)禁止在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收集点以外的地方排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

(三)禁止向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收集容器外倾倒、堆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

(四)禁止在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收集容器外闲置生活垃圾(装修垃圾)收集工具、容器。

第五条 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未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排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 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排放生活垃圾(装修垃圾)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当场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