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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装修保养,重庆装修全包报价明细表2021

  • 作者: 彭天康
  • 发布时间:2024-09-18


1、重庆装修保养

重庆装修保养指南

地板保养

定期用吸尘器或拖把清洁地板,避免堆积灰尘和污垢。

使用专用清洁剂根据地板材质进行清洁,避免使用酸性和碱性清洁剂。

避免在硬质地板上拖动家具,防止划伤。

地毯应定期吸尘,如有污渍,及时局部清洁。

墙面保养

定期用干净的抹布或海绵擦拭墙面,去除灰尘和污渍。

乳胶漆墙面不可用水冲洗,应使用中性清洁剂擦拭。

壁纸墙面应避免阳光直射,必要时可使用壁纸清洁剂。

天花板保养

定期用吸尘器或软刷去除天花板上的灰尘和蜘蛛网。

天花板过脏时,可使用湿抹布擦拭,但需避免用力过猛。

家具保养

实木家具应定期打蜡或抛光,保持光泽和防潮。

布艺家具应定期吸尘,如有污渍,及时局部清洁。

金属家具可用湿抹布擦拭,然后用干布擦干。

厨卫保养

灶台和水槽应每日清洁,保持卫生。

瓷砖缝隙应定期用填缝剂填补,防止发霉。

浴室和厨房通风良好,避免潮湿。

其他保养

门窗应定期检查,保持顺畅开关。

灯具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明亮。

空调应定期清洗,保证制冷制热效果。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裂缝、漏水等问题。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理,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温馨提示

使用适当的清洁工具和清洁剂,避免损坏装修材料。

定期清洁和保养,保持装修如新。

如遇紧急情况或严重问题,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2、重庆装修全包报价明细表2021

重庆装修全包报价明细表2021

一、基础工程

墙面批荡:35元/平方米

屋顶吊顶:50元/平方米

地面找平:25元/平方米

水电开槽:20元/米

水电布线:15元/米

开关插座:50元/个

二、材料选购

瓷砖:100200元/平方米

地板:150300元/平方米

壁纸:50150元/卷

涂料:50100元/桶

五金配件:元

三、人工费用

泥工:300400元/天

水电工:350450元/天

木工:400500元/天

油漆工:250350元/天

保洁:200300元/天

四、其他费用

设计费:元

管理费:5%

监理费:2%

垃圾清运费:元

验收费:元

五、全包报价(参考)

80平米两室一厅:1015万元

100平米三室一厅:1520万元

120平米四室两厅:2025万元

注:

以上报价仅供参考,具体报价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不同装修公司和材料品牌可能存在价格差异。

装修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如材料涨价、工期延误等。

3、重庆装修保证金一般多少钱

重庆装修保证金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30%,具体金额根据装修公司和项目情况而定。

4、重庆装修保证金收费标准

重庆市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保修金收费标准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21〕19号)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房屋装修(以下简称装修)市场,保障装修工程质量,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装修工程中的保修金收取。

第三条 装修合同总价在50万元(含)以下(含50万元)的,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1%,按四笔收取,具体比例和收取时间如下:

第一次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收取20%;

第二次收取工程进度达到25%(含)时,收取30%;

第三次收取工程进度达到75%(含)时,收取30%;

第四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收取剩余20%。

第四条 装修合同总价在50万元(不含)以上的,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2%,按五笔收取,具体比例和收取时间如下:

第一次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收取15%;

第二次收取工程进度达到15%(含)时,收取20%;

第三次收取工程进度达到45%(含)时,收取25%;

第四次收取工程进度达到75%(含)时,收取25%;

第五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收取剩余15%。

第五条 保修金由装修企业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存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中心。未按时缴存保修金的,装修企业不得开工建设。

第六条 保修金收取后,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中心统一保管。保修金专款专用,用于装修工程的后续维修、保修及工程质量治理。

第七条 装修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装修保修凭证交由业主。业主凭装修保修凭证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向装修企业提出保修申请。

第八条 装修企业接到业主保修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保修工程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业主对复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复查报告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仲裁申请。

第九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中心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仲裁。仲裁实行一事一议原则。仲裁费用由申请方承担。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

第十条 违反本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装修工程保修金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