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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装修合同,陕西省装修押金2019新规定

  • 作者: 白小惠
  • 发布时间:2024-09-12


1、陕西省装修合同

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发包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承包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二条 工程名称和施工地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三条 施工范围

详见附件《施工范围及要求表》。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二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 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3. 提出工程变更和签证;

4. 验收工程并提出整改意见;

5. 依据合同约定享受保修服务。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 提供完整准确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2. 配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及时支付工程款;

4. 参与工程验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 收取工程款;

2. 根据合同约定组织施工;

3. 提出工程变更和签证;

4. 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2. 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

3. 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

4. 负责工程保修。

第四章 工程质量和验收

第十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

第十二条 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

第五章 工程变更和签证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

第十四条 签证

工程变更签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变更内容;

2. 变更原因;

3. 变更价款。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附件《工程款支付表》。

第十六条 工程款支付期限

工程款支付期限详见附件《工程款支付表》。

第七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附件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施工范围及要求表

2. 工程款支付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2、陕西省装修押金2019新规定

陕西省装修押金2019新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三、押金支付

1. 装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押金金额、用途、退还条件和期限等事项。

2. 消费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押金,押金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20%。

3. 装修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或者扣留消费者已支付的押金。

四、押金用途

押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1. 支付因消费者违约造成的损失;

2. 支付消费者退订工程合同或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3.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尚未结算的工程款。

五、押金退还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企业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还全部押金。

2. 消费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的,装修企业在扣除违约金或损失后,应当及时退还剩余押金。

3. 因装修企业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合格的,装修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全部押金。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

装修企业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工程造价1%5%的罚款。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3、陕西装修时间国家规定2020

没有这样的国家规定。装修时间是由装修方和业主双方协商确定的。

4、陕西省装修合同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