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返还装修费的法律规定(离婚女方索要装修费应该吗)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3-08-25
请问装修保证金是否合法
装修保证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站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装修保证金是尤其合理性,不过合理并不意味着合法,不合法就可能暗藏很多的隐患。
关于房屋装修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明确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这也说明,关于装修保证金,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常理来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却仍旧实行可以被认定为乱收费,乱收费业主就有权利拒绝。但是现实中,一些地方法规却明确规定了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标准,这从一个层面也证明了装修保证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只不过在具体的执行中,装修方与物业应当做好合同的拟定,对于各关键节点务必作出明确的规定,例如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时间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保证金交纳方式、额度、扣除方式、使用方式等等。
扩展资料:保证金是指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
在法律对于保证金缺乏明确规范的背景下,探讨保证金的类型,对于备用金类型的保证金、预付款类型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无双倍返还效力的保证金分别界定,确定各自的法律效力,十分必要。
在证券市场融资购买证券时,投资者所需缴纳的自备款。
参考资料:装修押金百度百科租房未到期的可以要求房东返还装修费吗
租房期满退房时不能向房东索要装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以及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离婚女方索要装修费应该吗
法律分析:女方如果用婚后挣的钱比如工资、奖金之类用于装修,那就是共同财产,不可以要求返还;女方如果用自己的婚前积蓄或娘家出钱用于装修,则可以要求返还,前提是得拿出相关证据,按装修开支总金额折算后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装修的钱离婚怎么分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装修属于对房屋的添附行为,添附物无法分割下来的。由于装修材料已添附到房屋,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装修款也相应地融入了房屋的价值中。因此装修费应当随房屋的分割归属为一方所有,并且应将装修费折价给予对方。双方在婚后对房屋的装修费离婚时如何分割,这要分两种情况:(一)一方如果用婚后挣的钱比如工资、奖金之类用于装修,那就是共同财产,不可以要求返还,离婚时随着房屋分割;(二)一方如果用自己的婚前积蓄或娘家出钱用于装修,则可以要求返还,前提是得拿出相关证据,按装修开支总金额折算后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