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倒塌怎么处理(地震后的危房国家怎么处理)
- 作者: 周韵翰
- 发布时间:2023-08-25
农村危房倒塌政府部门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房子被鉴定为危房,要是危及居住人员,就马上搬离危房,并向当地政府申请危房改造。各级政府对已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给与住户自己危房改造的经济上的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后的危房国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地震是不可抗力.责任不在于政府.但政府有责任在经济上给予相关的补贴的.地震造成的住房倒塌或者成了危房.国家肯定会给予一定帮助的。国家民政部门救灾司会妥善安置灾民,维持灾民的基本生活。“安居房”成为政府主导模式下,大规模建设、用于安置灾毁房屋群众的主要产品。安居房的建设模式参考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政府可采取招投标等方式,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安居房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农村危房倒塌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危房倒塌致人受伤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民房倒塌政府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首先房屋坍塌不管谁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参与房屋坍塌的救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进一步夸大,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废弃的房子坍塌没造成什么影响,并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处理,注意安全和合法性就可以。但是如果是居住的房子,以及工厂商场等,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必须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依法依规办事,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与违建、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违法违规施工等情况的建筑坍塌,需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杜绝其它建筑出现此类情况,相对于合法合规的建筑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对于相关受害者,处理的时候除了追求相关人员责任比较引起重视外,很多都是在赔偿问题上不能让受害者满意,所以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赔偿问题,有些是不赔偿的,有些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政府要处理好相关人的赔偿问题,才能化解受害者等的矛盾。
法律依据: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二、对城乡建筑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要实行归口管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坚决取缔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今后凡发生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倒塌事故,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责任不明确的,要尽快明确,决不允许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问题。对逃避资格审查、骗取资格证明而造成倒塌事故的,要按照法律严惩当事人。
三、各地要组织有关设计、施工等单位编制本地区村镇建筑标准图集和施工操作规程,举办技术培训班,有计划地培训村镇建筑管理和技术人员。
衍生问题:
房子倒塌国家补偿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
①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23万元;
②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23万元;
③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85万元;
④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83万元;
⑤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⑥低保户、困难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