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两房一厅申请条件(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 作者: 彭姿玥
- 发布时间:2023-08-25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年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或是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南宁公租房保障资格。
1、南宁市城镇居民。
2、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外来务工家庭。
以上3类人群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公共租赁住房即公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主要是面对低收入群体。
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脊陵铅用房。
申樱好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汪宴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申请人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应当属于单身人员,并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如有抚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申请家庭和个人申请类别根据主申请人身份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经受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限制申请资格的。
本市城市规划区包括:
1.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
2.经开区、高新区。
一、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
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租房注意事项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政策、流程、选房等问题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也可以登录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南宁市公租房沈申请条件: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含外地社保转入年限)。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需要以下资料: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件、户口簿(核原件);
3.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核原件);
4.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共同申请人按照下列情形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共同申请人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的,需要落户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籍或者提供居住证(武鸣区户籍共同申请人除外)(核原件)。共同申请人属于武鸣区户籍人员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需要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的居住状况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南宁公租房申请步骤如何申请公租房
说到南宁这座城市,人们都会竖起大拇指,它的发展是越来越好,所以来这里创业的人越来越多,要知道一般房子是买不起了,这个时候就只能申请公租房了,那你知道南宁公租房申请步骤?如何申请公租房吗?要是不清楚的话,想要申请顺利的话,就阅读一下本文吧,内容如下:
南宁公租房申请步骤?
1、南宁公租房申请的时候先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
2、南宁公租房申请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后申请房源。
如何申请公租房?
1、申请公租房要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要想成功申请公租房,必须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申请公租房自申请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市公租房管理局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申请公租房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4、申请公租房复审合格的申请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通过上文小编对南宁公租房申请步骤?如何申请公租房的知识解析,我们才发现其实申请公租房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很容易的,要是不符合条件任你怎么申请也不会成功的,在公租房申请的过程中我们要一步步的来,等到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摇号选房子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
南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南宁市城镇居民:
(1)具有南宁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2)在南宁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3)单身家庭除符合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25周岁。
2、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1年以上;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外来务工家庭: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之一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3年以上;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